教职工业务素质提升考核制度_教职工业务考核制度
教职工业务素质提升考核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职工业务考核制度”。
业务素质提升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职工业务素质的提升,依据《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特制定教职工业务素质提升制度如下:
一、教师应按相关规定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与考核,无故不参加者视为不合格。对于教师业务考试,教师都必须认真准备,精心备考所任教学科的所有内容,努力合格。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并在当年内不得参与评优。
二、业务考核是针对教师所任教学科的备、教、批、辅、考,所在教辅岗位的工作基本功而组织的各项考核工作,考核分随机抽查与定时考核两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教师的备课质量、课堂组织教学、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教辅岗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岗位成效。
三、凡是本校在职教职工,都必须认真对待教师业务考核的各项工作。凡在学校组织的随机抽查中,教师备课质量、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工作;教辅岗位服务态度、工作能力未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
四、教师应积极参加校本研修培训、“青蓝工程”和“校际结对”共进等专项提升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当月所发津贴将一次扣除25%,扣完为止。
五、教师应按相关规定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每学期反思录不少于3篇,未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当月所发津贴将扣除50%。
六、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每学期应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方面著作,学期末能提供读书笔记的,当月所发津贴将上浮75%。
七、教师业务考试与考核工作由教导处负责;教辅岗位业务考核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校本研修培训、“青蓝工程”、读书活动和“校际结对”共进方面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教科研活动考核工作由教科室负责。
八、未尽事宜由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