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街道护林防火各项制度解读_护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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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茅街道护林防火巡护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减少森林火灾,促进展茅林业事业的发展,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巡查巡护到位,防患于未然。依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经济合作社为森林防火的最基层单位,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事务,经济合作社领导要督促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并在一般防火期内,半月巡查一次,特险期内,每周巡查一次,监督护林员的巡查情况。

第二条 护林员在巡查中要坚持做到早查路口,午巡山、晚上宣传进村庄的工作方式。一般防火区每周巡查一次,重点防火区每2-3天巡查一次。在特险期对重点防火区必须重点看守,每日了望1-2次。

第三条 护林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熟悉责任区内的基本情况(三情)掌握重点护林部位和火灾多发区、易发区的动态,对辖区内的上山人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

第四条 要做好每次巡查巡护的记录,详细记载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五条 巡查中发现有火情,要立即就地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迅速报告经济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不得延误。

第六条 巡查中发现有毁林和乱捕滥猎行为的,应立即制止,收缴工具,扣留盗伐滥伐的木材及其运输工具和猎物。将案情迅速报告经济合作社、街道农业部门、派出所。

第七条 发现在林区违章用火带火者,要立即没收火种,制止用火,批评教育,按章处罚。

第八条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一般防火期内每月巡查一次。特险期内,每星期巡查1-3次。

展茅街道办事处 二O 一一年一月一日

展茅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时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展茅街道办事处 二O 一一年一月一日

展茅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政府负责森林防火的办事部门,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熟悉森林防火相关业务,认真做好记录,随时掌握火情动态,严格交接班制度,责任明确,快速查明火情,火点情况和及时处臵发生的森林火灾,真正当好参谋和助手,为此,特定值班制度如下:

一、值班分为平时、防火期节假日值班,平时值班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防火期节假日值班以街道森防指办统一排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要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任务。

二、值班日收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根据展茅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将火情及时报告,同时调动就近的森林消防队进行灭火。

三、做好森林火灾、火情的登记工作。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需要24小时值班,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岗位。

展茅街道办事处 二O 一一年一月一日

展茅街道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制订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如下:

一、街道的森林防火目标

根据街道与各社区(村)签订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的规定,我街道的森林防火目标为:力争全街道无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责任对象:

社区(村)干部、护林员及火灾引起者

三、森林防火责任内容

1、健全社区(村)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驻社区(村)领导、干部及村干部队伍组成,配足护林员,社区(村)干部实行包片包干和防火期值班制度,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查处违章用火,组织扑救火灾。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社区(村)签订责任状,责任共担,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3、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电影、幻灯、墙报、宣传栏进行经常性广泛宣传,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令政策人人皆知。争创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活动,开展依法治火,森林防

火宣传教育面要达到 100%。

4、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增加投入,建 立街道、社区(村)二级的义务森林防火队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 材。

5、严肃查处火烧山案件,督促肇事者及时更新造林,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及社区(村)规民约查处野外无证用火。

四、责任追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 防条例》有关规定及街道相关文件精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 评教育、取消考核奖以及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1、因责任不落实、值班离岗、组织扑救不力等工作失职,导致 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造成损失和重大损失者。

2、有灾不报,大灾小报、虚报、瞒报、报告不及时者。

3、每发生一起火警、火灾,街道视情节轻重对社区(村)干部 采取降低森林防火考核奖等级或取消森林防火考核奖的政策,对于 火灾、火警引起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重新造森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展茅街道办事处 二 O 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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