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会议议事制度_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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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会议议事制度
教务处会议是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安排全处工作任务,讨论分析和解决全处工作问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为了明确会议目的,提高会议效率,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并有利于沟通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议事机构
根据议事范围和开会目的,教务处设立三类议事机构:处长办公会、处务会和全处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
1.处长办公会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招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副处长、招办主任和综合科科长参加,亦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出席。
2.处务会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招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副处长、招办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亦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出席。
3.全处会议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招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全处人员参加。
三、会议召开时间
1.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2.处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3.全处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
四、会议议事内容
1.处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为: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示,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学校交办的相关工作;
(2)讨论根据规定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3)决定教务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决定全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安排;(5)决定下一年度教务处财务预算;(6)讨论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的意见;(7)讨论拟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务处内部管理制度;(8)讨论急需研究的其它事项。2.处务会的议事范围为:(1)开展各种学习讨论活动;
(2)讨论审定以教务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讨论审定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教务处财务预算;
(4)讨论科室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提出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措施;(5)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讨论本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及各科室有关工作事宜,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6)讨论决定行政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3.全处会议的议事范围为: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或部署工作;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参会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的,应事先向综合科请假,并由综合科在会前将请假情况报知处长。召开全处会议时各科室应提前安排好手头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会议期间,为了保证会场秩序,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与会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会场。
3.提交处长办公会、处务会的议题及相关材料须先由分管处长报综合科汇总,由综合科报处长审定。原则上要求在会前送交与会者传阅,或提前将电子版发至与会者,避免临时动议。
4.议事性会议开会前,处领导之间,分管处长、招办主任与相关科室之间要进行充分沟通。
5.议事性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要服从会议决定。
6.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工作大局,严守会议秘密。
六、会议记录 教务处会议一般由综合科工作人员或指定其它相关人员负责记录。重要、重大议题要印发教务处会议纪要,以作为会后督查督办的依据。
七、会议决议的形成与执行
1.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一经正式作出,执行部门和协作部门须坚决执行。
2.会议决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执行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需复议,应由分管领导提出,由处长决定是否召开以及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进行复议。
八、其它
本制度由处长办公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