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街道青年社工挂职锻炼制度(精)_社工机构社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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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青年社工挂职锻炼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优秀青年社工搭建锻炼成长的平台,逐步形成社区干部交流锻炼长效机制,结合2010年社区“考帮建”工作意见和前期工作经验,街道研究决定,在青年社工中实行挂职锻炼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朝阳区加强社会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的有效机制,拓宽社工流动渠道,激发社工队伍活力,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在实践中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基本说明
1、街道组织科、社区办负责青年社工挂职锻炼工作的组织领导。
2、青年社工挂职锻炼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每人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
3、街道各社区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基本条件的社工参加挂职锻炼,原则上每年最多可从12个社区推荐的12名候选人中遴选1/3,即4名青年社工到办事处相关科室挂职锻炼。
三、人员范围及条件
1、参加本年度挂职锻炼的为XX街道社区工作者,且应已在本人所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上。
2、参加挂职锻炼的人员,原则上为年龄35岁(含以下的青年社工。具体年龄计算方法参考公务员考试年龄考核办法,如参加2010年挂职锻炼的社工,应为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3、上一年社区年度考核应在“良好”以上,社区月考核良好率不少于9次,无不合格情况。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各社区应优先选派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及被列入街道社区青年干部储备名单的人员参加挂职锻炼。
6、身心健康,在上一年工作中无大病记录,社工体检合格。
7、对于工作表现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四、工作流程
1、每年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周,由社区办、组织科发布启动当年挂职锻炼工作的有关通知,并确定当年接收挂职锻炼人员的相关科室。
2、各社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将本社区符合挂职锻炼条件的青年社工名单上报至社区办。并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召
开全体居干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确定本社区参加挂职锻炼的最终人选,经党委最后表决通过后上报组织科、社区办。
3、街道组织科、社区办在确定12人候选名单后,应综合考虑候选人员上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接收科室的实际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当年参加挂职锻炼工作的最终名单,并上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
4、各接收科室应按照工作需要,结合挂职干部实际确定工作岗位,参加挂职锻炼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各接收科室报到。
5、参加挂职锻炼人员报到后,其日常管理和月度考核工作由接收科室负责,每月底由接收科室向挂职人员所在社区通报相关人员考勤情况。
6、社区办负责对参加挂职人员的月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对于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应安排其提前结束挂职锻炼工作,退回原社区。
7、在挂职锻炼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列入街道社区青年干部储备名单和各社区主任助理候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挂职锻炼工作,深刻理解挂职锻炼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社工积极接受组织安排,自觉到实践中接受锻炼。并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荐挂职锻炼人选,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接收科室要重视青年社工的培养锻炼,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做到放手,而不放任;既压担子,又注重给予指导和管理。积极帮助参加锻炼的青年社工尽快了解情况,熟悉工作,为他们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他们施展才干提供舞台,确保挂职锻炼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