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柳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制度_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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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柳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制度
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要高度重视,将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创造条件,帮困育人,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助原则
1.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2.应助尽助,适当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3.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
4.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快速直接救助。
三、资助方式
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校,学校牵头,社会各界捐助,结对帮扶等。
四、主要资助形式
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校 :资助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中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
五、其他资助
1.学校要对品学兼优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校内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2.建立学生诚信机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对待生活、学习,努力形成扶贫与扶志、资助与育人结合的资助模式。
3.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
4.争取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界爱心人士支持,广泛募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要制定相应的资助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七、各类救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