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规章制度_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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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规章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委员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委员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委员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委员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细则。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委员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分管主席团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主席团准假后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做好登记;如遇大型活动,须向分管老师请假,请假须得到分管老师同意,办公室应及时向老师了解请假情况,并做好登记。
(三)会议流程: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四)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五)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各部门每月召开本部会议时至少有一次邀请有主席团成员参加。
(七)例会必须佩带校卡,不得穿背心、拖鞋。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归类,列出计划表,经主席团和指导老师审核,责成部门落实。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策划书(含活动经费)至办公室存档,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及收支明细表,总结经验与不足。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把书面文件(包括宣传资料、照片、有关表格等)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学生委员会退出学生委员会的务必写退部申请,并有主席团及团总支审核签字,最后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为明确学生委员会的经费管理程序及预算报销过程,便于各部门规范操作,特制定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委员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二)学生委员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由团委老师审核。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委老师进行
审核。
(三)学生委员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书面报主席团、指导老师批准。
(四)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五)学生委员会举办任何活动的帐目必须清楚明了,组织部有权进行审查,并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收支情况。
①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
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一经发现取消部门评优资格。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申请有理、使用有据,使每一笔经费都有帐可查,有理可依。
②经费审核及报销过程:
审批: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战前的策划书上写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及详尽的原则预算申请,然后交由主席团审核通过,再上报团委审核批准签字,否则一切开支不予报销。
报销:活动结束后,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组织部进行审计和监督。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证明人、主席的签名,然后上交团委老师。③实施细则:
1、承办活动时若赞助资金或设备上的支持,应在经费申请时一并注明。
2、当报销金额低于100元且无法开出有效凭证时,应出示收据,经由团委老师同意后上交报销。
3、各部门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统一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一般的只能开日用品的发票。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具体物品及用途。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账。(注:娱乐场所、餐饮发票不能充当报销发票。)
4、打字复印费、非团委指定活动车费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委员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委员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部门每学期的基础分为6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委员会所有部门。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委员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委员会优秀部门,7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将做批评。
(三)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委员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具体细则如下: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7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5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3分。(注:自通知之日起3日后视为迟交)
【说明:各部门的计划或者总结统一由主席团审核,主席团的计划或者总结统一由团委老师审核】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委员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7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5分。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3分。(注:例会正式开始后5分钟内,该时间段出席会议为迟到,每次扣3分;会议开始10分钟之后出席会议为旷会,每次扣7分;来及3次请假或者迟到,按一次旷会处理。这块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登记。)
③学生委员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委员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3~7分,如打架、考试作弊、严重违纪等,这块主要由组织部根据老师反映进行考核。
④学生委员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这块由主席团向组织部提供材料。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7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5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3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在大型活动中,负责相关工作的各部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组织部根据各部反映进行考核。
⑥每次干部会议内容或精神,未落实到各部门会议上,每次扣2分。办公室干部或干事将不定期出席各部门例会,进行会议记录以及考核各部门是否落实会议内容或精神。(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为学校赢得荣誉者前三名分别加5分、3分、1分。
②期末在全体同学中开展的抽样调查中,分数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加3分、2分、1分。③固定来回重复工作的部门(广播站、办公室、女生部、记者团、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每学期在合格完成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加3分(老师投诉三次以上的部门,不予加分,倒扣3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五)考核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委员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学期评出优秀部门,优秀干部结合主席团日常考核从优秀部门中产生。各部门根据
分配名额产生本部门“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评选依据。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意见,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敬师长、有礼貌的成员。
优秀部门全体干部干事、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将得到院团委、学生处的表彰和奖励(包括综合测评的加分)。(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取消评优资格:
A、会议缺勤三次 B、部署工作未落实
C、未经审批,擅自组织活动或外拉赞助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委员会形象者
C、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办公室必须将各部门的评分结果在最后一次例会中或以海报形式予以公布。
(四)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委员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届学生委员会
201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