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学生党校教育和管理制度_学生管理制度教育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音乐学院学生党校教育和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管理制度教育”。

音乐学院学生党校教育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工作的基本任务,规范党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校是遵循邓小平同志关于培育“四有”新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要实现 “四个统一”的指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和党的后备军的教育基地。

第三条:党校基本任务: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学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内化和提高,理想情操的锤炼与升华,使学员成为“政治强、思想实、学习勤、工作能、作风正”的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和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校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建设,各党支部协助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条:建立党校顾问团,负责对党校工作的指导。

第三章培训对象及时间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校学习。

第七条:党校培训时间为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章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八条:培训内容

党章,党史,党建思想,党的方针政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热点问题讨论,重大时事政治以及端正入党动机教育等。

第九条:培训方式

根据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党校教育以自学为主、授课为辅,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交流讨论、巩固提高相统一的模式。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学员应到课认真听讲,学习发放材料,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凡无故缺席一次者自动取消党校学习资格。

第十一条:每期党校结束前,学员必须上交党校学习笔记心得并参加理论考试,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结业。

第十二条:党校培训结束对学体学员进行优秀学员评比,凡认真参加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校活动,笔记心得都优秀且思想和行动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评为优秀学员,并颁发“党校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党总支

音乐学院党校培训纪律

1、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活动要提前10分钟赶到指定地点。

3、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自觉服从党校老师和辅导员的管理。参加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须由本人事先持请假证明到党校请假。遇紧急情况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一天内及时补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4、有以下行为者,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资格,(1)凡无故迟到、早退两次;

(2)无故缺席一次;

(3)缺课两次;

(4)党校考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作弊行为的认定依据《湖南理工学院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罚暂行办法》);

(5)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5、学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党校结业论文。

《音乐学院学生党校教育和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音乐学院学生党校教育和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学生管理制度教育 党校 教育 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教育 党校 教育 管理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