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学习制度_银行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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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学习制度
为使支行机关和各营业机构的学习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支行经营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适应**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银行学习制度》(以下简称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制度的构成:
本学习制度包括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在职员工(支行机关和各营业机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新时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
(三)中央金融工委、人民银行、银监委(总行、分行、支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
(四)“四五”普法有关理论和基本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决定;党章和党建基本知识。
(五)商业银行基础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
(六)党的十七大精神。
(七)其它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学习时间:
(一)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安排一天时间学习。
(二)支行机关学习,统一安排在每月一至二次;各营业机构不再与机关集中统一,利用下班后休息时间自行安排学习,必须做到每周一次,并学有记录。
(三)党员学习,在岗职工党员每月一次,非岗职工党员每季一次,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行安排。
四、学习计划和材料准备:
(一)中心组学习计划由支行党办提出,并提供学习材料。
(二)支行机关学习计划,由办公室提出并安排落实学习材料,各营业机构的由各机构自行制定和提供。
(三)党员学习由各支部安排并由支部书记具体实施。
五、学习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在支行党委的领导下,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各党支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行长和各部室、营业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学习的主要责任,确保学习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由行长任组长,定期由支行党办主任提出并组织学习,党办主任承担秘书记录职责。
(二)机关学习,每周五上午由一名行领导主持,机关各部门按月轮流组织学习,各部门自行承担秘书记录职责。
(三)各营业机构学习,由机构主任(或会计主管)主
持,并安排人员记录。
(四)党员学习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分管宣传的委员承担秘书记录职责。
六、学习纪律和要求
(一)从行领导到每一位员工要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每位员工要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建立学习记录簿。各营业机构要用统一的《学习记录簿》做好记录,机关各部门用一般笔记本做好记录。
(三)为严肃学习纪律,除因公外出、生病等,任何人不准无故不参加学习,执行公务的执行完毕后应及时参加学习,迟到、早退、缺席及不遵守会场纪律者,按支行的内部管理规定处理。
(四)做到每人有一本学习记录笔记(自备),学习时要专心学材料、认真记笔记,确保学有所获。
***银行***支行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