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状况调查报告_南阳市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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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通过对社区居委会“低保”专干委员的访谈,及对社区100名居民的问卷调查,以了解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调查发现,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够,对贫困的认识存在偏差,大多数居民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贫困线”过低,其公平性、公开性存在较大问题等等。
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状况调查
一、导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济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这一制度是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它的建立体现了我国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努力。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科学化、规范化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是最后一张“安全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最早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是上海。1992年,上海市就召开了专门会议,会议要求各级领导部门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的高度,认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93年6月 , 上海市民政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市场菜篮子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确定了保障标准,提出了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与有关部门一道下发了《关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通知》。当年,有 7680 位城镇居民通过这一制度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上海市的实践引起了民政部的注意,民政部认为这种做法代表了民政事业改革的新方向和新思路。在1994年召开的第十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 , 民政部长多吉才让提出,对城市社会救济对象,要逐步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救济,1995年至1996 年,部分沿海城市开始进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全国部分省、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也在积极调查研究,进行准备工作。1996年 3 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样就大大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到1996年底,全国已有101个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7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提出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要求各地政府加强领导,倡导社会互助。该通知规定了完成这项任务的最后期限为 1999 年底。1997年当年,累计已有 275个市、204个县在城镇建立了这项制度,200多万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投入资金达到11.5亿元。1999年10月,全国668个市和1689个县全部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年 9月28 日,国务院还颁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而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以规范化、制度化。
那么,近年来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如何呢?居民对其评价又是怎么样的呢?为了了解这个问题,我特进行了本次调查。
二、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以南阳市卧龙区的其中4077人为总体,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利用社区居委会提供的资料,从“低保户”中抽取42名,一般居民中抽取38名,共调查了80名社区的居民。此次调查共80名居民构成了本次调查的样本。调查对象还包括,居委会的“低保”专干委员,其专门负责本社区“低保户”的审查、公示、上报等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状况很熟悉,因此本次调查也包括了对他的个案访谈。
(二)资料收集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和个案访谈的方法收集资料。问卷由15个问题组成,询问了其个人基本信息、对“低保”政策了解情况、对“低保”政策实施的评价及看法、对贫困的观点等等。对“低保”专干的个案访谈的问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及缺陷是什么”,“在管理上‘低保’制度实施如何?”,“如何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回收78份,有效问卷78份,有效回收率97.5%。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了解不够
在对“您对‘低保’相关政策法规了解程度如何的回答中?”竟有17.9%的居民表示“一无所知”,74.4%的表示“了解较少”,只有分别5.1%和2.6%的居民表示“了解较多”和“很了解”。在对“您是否听说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回答中,竟有35.9%的居民表示“没听说过”,由此可见,城市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得很不够。
(二)对贫困原因及其解决途径的认识存在偏差
对“您认为一个人贫困的原因是什么?”和“如何解决自身的贫困问题?”的回答,74.4%的人认为贫困与个人因素和社会都有关,50%的人认为应该靠个人、政府和社会共同来解决,这表明多数人在贫困原因及其解决途径的认识上比较科学,但仍有7.7%的居民认为贫困仅仅是个人因素造成的,没有看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背景,21.8%的居民认为解决贫困只能靠个人自己的努力,却没有认识到政府应负有的责任,同时也有部分居民把贫困原因归结于政府和社会,解决途径只能靠政府和社会,而忽视个人方面的因素。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公平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存在严重问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为保障生活相当贫困的居民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是最后一道“安全网”。然而调查发现,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公平
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上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和突出,引起了许多居民的不满和抱怨。在调查过程中,许多居民表示“低保”实施“不太公平”,许多人家利用和上级干部的关系,尽管自己家有钱,但仍然拿“低保金”,而有的人家很穷却不能享受,至于公开性和透明度问题,一个居民表示居委会干部“一个人说了算,一手遮天”。这从统计数据中也可以反映出来,竟然有68.5%的居民表示“低保金”发放“不太公平”,51.3%的居民认为其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太好”。
(四)低保金对低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有一定帮助,但金额仍较少
调查表明,95.2%的“低保户”表示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其“有一定帮助”,但有66.7%的低保户表示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完全不够用”。在对“低保”专干的访谈中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低保户的日常生活开支、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金额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发放金额有限。
(五)“低保”申请程序复杂,效率低,居委会“低保”专干任务繁重
66.7%的低保户表示,申请程序“比较麻烦”。这从对居委会“低保”专干的访谈也可以看出,委员表示,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很多,程序复杂,而一个社区才一个“低保”专干,却要完成如此多的任务,工作量之大,难以想象。
(六)低保金的发放能够做到“按时足额”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用于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的,其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关系到其生存生活能否得到保障,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信誉问题,对此国务院一再强调必须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发现,“低保户”均表示低保金的发放能够做到“按时、足额”,叶委员也这样表示。可见,南阳市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上做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