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_高校学生会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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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分制改革不断深入,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以下是重点摘录部分,请大家仔细阅读。想了解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上附件。
(一)将考试日常化,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每班60人以下的本科必修课教学,应当实行平常考试为主,期末考试为辅的考试方式,先期以专业基础课为试点。学校鼓励每班60人以上的必修课以及全部选修课积极探索和推行平常考试,为学校逐步全面推行日常化考试积累经验。平常考试可采用灵活多变的考试测评方式,如课堂提问、课后作业、课堂测验、随堂作业等多种形式。平常考试测评随课堂进行,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考试测评题目由主讲教师自行设计。
采用平常考试的教学班,不改变已有的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安排。专业必修课的期中考试,按照2小时考试时间设计并组织考试;期末考试,按照3小时考试时间设计并组织考试。选修课的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可参照必修课的标准设计并组织实施。
平常考试,每门课程每一个学期的考试测评次数不应低于6次,考试测评次数与课时数成正比。平常考试成绩应占总成绩比例的50%-60%,具体比例由学院和主讲教师确定。
(二)创新考试形式,采取灵活、多样、有效的考试方式
鼓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平常考试形式。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目的,采取口试、闭卷或开卷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平常考试形式。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则上仍然采用闭卷笔试。
(三)为主讲教师配备助教,提高教学效率和课堂教学质量
(四)规范成绩评定方式,实现考试成绩合理分布
以一个教学班、行政班或专业年级等为成绩分布计算单位,每一个计算单位内,90分及以上的比例应控制在5%-8%之内;60以下的比例应控制在3%-5%之内。学院或者主讲教师可以在90分以上或者60分以下的规定幅度内确定高分或者不及格比例,但90分以上高分段比例与60分以下低分段比例应当联动。
学校提供以下具有指导性成绩合理分布的比例结构为:80-89分数段一般不超过30%;70-79分数段大致控制在37%-42%之内;60-69分数段大致控制在20%之内。
(五)提高命题质量,逐步实现标准化考试
为提高考试命题质量,除按照传统方式通过学院组织教师命题之外,还可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面向学生公开征集试题。向学生征集的试题,一经被选中,学校应当为其颁发试题收录题库的证明,以资鼓励。
(六)推行试卷评讲制度,完善教学环节
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监考、试卷评阅、试卷分析等考试相关工作,并在考后将考试情况反馈给学生。
(七)规范缓考与免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严格审查免试申请,原则上不准予学生必修课程免试。如学生因代表学校参加各种赛事或其他重大活动而影响到课程复习及考试,其成绩可参考《西南政法大学特长生学业考核办法》规定的成绩计算方式计入;如因赛事或重大活动与考试时间冲突致学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可申请缓考。
(八)建立考试中心,逐步实现网考和计算机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