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学院管理制度_职业学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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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学院本科生督察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4-19 | 文章来源:警英网

一、督察宗旨:

切实贯彻执行公安部《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中国刑警学院学生手册》,制止和纠正学生中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纪律作风,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督察原则 

(一)客观公正原则:

督察工作需要客观、准确的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要善于发现和勇于反映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各督察队员在日常执岗过程中,从实际出发,根据客观事实,公平公正的对违纪的同学进行纠察。

(二)文明督察原则:

文明督察是督查工作的根本工作方法,主要运用现代文明的理念与手段,通过倡导全新人文价值观这一主线,催生校园新风貌,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

(三)全面督察原则:

全方位的督察工作是我院规范化建设的强力保障和坚实基础,应积极拓展督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并将督察工作触及到队伍管理、学风建设等深层次领域,标本兼治、全方位多角度的促进队伍建设。

(四)依章督察原则: 培养警务督察程序化观念,从而使我院督察工作真正体现出依章督察的特性,只有严格遵守章程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才能更好的体现出权威性,因此,督察队员要增强程序观念,依章督察。

(五)及时高效原则

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贯穿于督促检查的全过程,要讲究效率,求质量,重效果,同时要注意和防止形式主义。在检查中遇到问题应快速如实的向上级汇报,并能够及时的向上级反映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督察队员职责:

(一)严格依据《中国刑警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本院本科生进行执勤督察。

(二)严格服从督察大队领导的安排和调遣,按规定时间准时上岗,认真负责完成好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详细地记当天的督察情况,向带队组长汇总情况。

(四)在检查中,对违纪的学生进行如实登记,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

(五)严格按照督察大队的统一着装要求上岗,举止端庄,动作规范,以身作则,文明督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六)以事实为根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公平、公正,以理服人,严禁徇私舞弊和私改记录。

(七)严格遵守学院、大队、中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上课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八)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

(九)把督察队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中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四、日常管理:

督察队员除服从学生处、大队、中队的管理外,严格服从督察队的组织安排。

(一)队员的入队和退队:

1.入队:督察队员在全校学生中公开招聘和选拔。由本人申请,区队投票,中队、大队审查通过后,参加督察队组织的公开竞聘和面试,初定名单后报学生处审批。具体条件如下:(1)大一推荐入队的队员,要求学习成绩及警察基本素质学分均排名在区队总人数的前15%;

(2)大二推荐入队的队员,要求学习成绩及警察基本素质学分均排名在区队总人数的前25%;

(3)大三推荐入队的队员,要求学习成绩及警察基本素质学分均排名在区队总人数的前40%;

(4)凡被荐到督察队工作的学生,需在中队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进党校、入党的民主测评依据。督察队员优先考虑进党校及入党。每学期按军体区队长的量化加分给予加分。督察队每学年按比例评出优秀督察队员。

2.退队: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队,一般在大四上半学期办理退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队的需本人提出申请,报学生处审批。

(二)日常纪律:

1.值岗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岗,必须向组长请假并请其他队员替岗,对无故旷岗给予周例会上通报;

2.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向学生处老师、队长和本组组长请假; 3.队员互相替换值岗应向队长和带队老师汇报;

4.在检查中不得有徇私舞弊、包庇本大队、本区队或老乡同学的行为,违者给予周例会通报,严重者经队委会研究给予处理;

5.表现不积极,工作不主动,受警告以上处分的队员给予开除处理; 6.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督察日常工作的给予周例会通报;

五、督察内容

(一)警容风纪督察:违反《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中国刑警学院学生手册》未按规定着装的;

(二)学习纪律督察:不遵守自习纪律,上课时间睡觉、看电视或在宿舍,校园内逗留及违反学习(上课、自修、早读)纪律的行为;

(三)封闭区管理督察:无证出入封闭区,强行冲岗,攀爬护栏、围墙的;

(四)宿舍管理制度督察:在宿舍乱倒水、乱扔废弃物,带饭菜进寝室,起哄闹事,抽烟打牌,点蜡烛,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公物的;

(五)卫生督察:寝室卫生、教室卫生及公共环境卫生打扫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六)一日生活制度督察:违反集合、就餐、就寝秩序及其他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七)文明行为督察:吸烟、喝酒、乱丢乱扔、乱涂乱画、破坏公共卫生、损坏公物、毁坏花草树木等违反公民道德行为;

(八)其他。

六、检查方式

(一)督察检查分为早操检查,课前列队检查,学院门岗检查和晚自习校园内检查。(二)日常检查。每组分别组织各自的督察活动,负责全天的检查任务。

(三)定期检查。组织部分或全部督察队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突击和大型检查。

1.突击检查。临时组织一到两组队员对全院重点位置进行检查,一周进行一到两次;

2.大检查。全体队员参加,对全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一般为两周进行一次。

七、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处督察队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督察长召集。必要时督察长可以随时召开,部署警务督察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解决; 2.每周一次例会,全体队员出席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3.学生处视情况召开队委会成员会议,由学生处召集; 4.各组每周召开一次组内会议,由组长召集。

(二)训练制度

1.督察队每周进行一次军事力能素质训练,提高队员身体素质和执勤检查中的行为动作规范,树立严格严谨公正文明的队风;

2.全体督察队员必须参加每周的军事体能素质训练,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逃避训练;

3.学生处对督察队员的体能素质执行定期检查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训,体能素质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4.军事体能素质训练由学生处统一组织训练,专人进行负责考核。

(三)讲评制度

1.每组在值岗当天进行讲评,汇报总结当天工作中存在的情况问题,并传达上级的指示安排。

2.督查队每周举行例会时对本周督查工作进行讲评,肯定一周的工作成绩,提出问题予以商讨解决,同时安排部署下一周的工作;

3.队委会定期举行讲评,各成员分别汇报总结各自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流经验,统一思想,同时分配日后的具体工作任务;

(四)奖惩制度

1.综合每个督察队员的工作纪律、工作实效及民意反映情况,对督察队员实行奖励,评选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督察队员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于在参与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紧急抢险、预防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中成绩突出者,予以嘉奖、记功。

3.对优秀督察队员在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工作。

4.督察队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循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督察队员违反校纪校规的将从重处理。

(五)办公室管理制度

1.队部办公室由督察队长管理,为日常办公、存放督察装备及开会时使用; 2.督察办公室只能督察队员进入,非督察队员不得进入; 3.人员进入督察队办公室,必须着装整齐,不得穿便服进入;

4.督察办公室内为日常工作所用,任何人不得在内使用电脑、电视等进行其它活动; 5.办公室的卫生每天由值班组负责打扫,清点装备;

6.在督察办公室内,队员应该严格按警务化管理要求自己,不得在内吸烟喝酒等,违反学校之规定学校。

(六)督察装备管理制度

1.督察装备每名队员一套,由该队员日常执勤检查中穿戴,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2.督察钢盔每人一顶,腰带每人一条,统一放在督察队保管;胸卡人个一副,由本人自己保管,入队时领取,退队时将胸卡归还督察队;

3.每名队员保持自我装备的干净整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登记; 4.督察装备未经学生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 5.督察装备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

6.督察装备由学生处统一购买,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购买拥有督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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