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沙乡集体林权制度自查报告_组织生活制度自查报告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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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沙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阶段

自查报告

XX县林改办:

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阶段自查工作于2007年9月30日基本结束,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县林改办提出宝贵意见。细沙乡位于XX县城北部,总面积161.16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委员会,153个村民小组。最高海拔2730米,最低海拔554米,立体气候比较明显。2006年末,全乡总人口4561户20358人,农村经济总收入4395万元,人均纯收入1651元;粮食总产量6160吨,人均有粮327公斤。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自2007年3月16日,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乡财政投入经费10000余元。我乡于5月8日抽出70余人到7个村开展林改外业工作,8月30日基本完成外业工作,9月30日基本完成内业工作。本次林改共完成143个社,3995户,1562宗地,71497.6亩(其中联户面积8081.5亩)。按经营形式划分,其中自留山1331宗,31574.8亩;责任山115宗,14122.9亩;统管山83宗,22624.8亩,流转山28宗,3172.1亩。按产权形式划分,其中均山1359宗,34746.9亩;均股115宗,14602.3亩;均力88宗,22148.4亩。补签责任山合同115份,联户协议书190份,收取“两山”时发的山林权证登记册1562份,完善流转合同28份,已输机1562宗地。剩余的10个村民小组中,有6个社没有林地,3个社有纠纷,1个社的在家农户达不到二分之一。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高位推动。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组下设细沙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执行小组和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小组,宣传执行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通过组建强有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形成书记抓林改、乡长促林改,分管副乡长深入一线指导,高位推动的运作模式,为林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营造林改氛围

我们采用板报、标语、广播、新闻报道的方式,大力营造林改氛围。广播宣传10次5期,印发宣传单200份,出板报20期,书写宣传标语210条,培训30期250人次,信息上报5期,电视新闻报道1次,组建7个工作组共70余人分别到7个村,与村“两委”一道深入到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600余次,其中群众“一事一议”会议153次,主要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重要性、紧迫性、改革的重点、范围、方法、步骤等,让村民充分认识和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内涵。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成人明白,营造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农民得实惠的信心,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摸底调查内容

将全乡抽派人员分为七个小组,深入七个村,进户入山,认真了解“两山”承包情况,权属界限,纠纷问题以及林地面积。

(四)制定科学严谨的实施方案

一是根据《XX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深入村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明晰产权,搞活经营,培育市场,规范流转”的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了《细沙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各村、组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特别在制定组的实施方案时,先召开村民会议,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再根据《森林法》、云发〔2006〕19号文件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草拟方案,再召开第二次村民会议通过,并让群众签字盖章认可,报村委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到“一村一案”、“一组一策”。

二是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对每宗林地的四至界线作了准确记录,并用GPS采点、图纸勾绘、实地丈量等方法计算宗地面积,每完成一个社,将四至界线、面积等进行再次公示,群众如有异议再进行复查,做到地、证、册、表、图五相符。三是对联户经营的统管山、责任山,明确责、权、利,制定出今后林地的发展措施,严格按政策法规签订承包合同。

(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在制定方案时,工作组深入村、组、户,摸清林权、林地的经营管理现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林改,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方案既不违背省、市、县林改的方针、政策,又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在工作中,党委、政府始终坚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惠及林农的一件大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用林改工作无小事激励干部职工,始终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赞不赞成贯穿林改工作的全过程。

(六)作好造林规划,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细沙乡独特的气候条件适宜发展林业。为了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的“五大产业”规划,做大做强我乡林产业,党委政府将把林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制定出台有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植树造林等保障林业稳步向前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把山当地种的意识,实现造一片林,富一方百姓的愿望。在林改宣传发动期间,通过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在二半山规划种植核桃20416亩(现在已经连片种植1560亩),沿细沙小河、洗脚溪流域、国道213线、二专线种植竹子3000余亩(已种植1569亩)。发展沿河有竹,沿山有核桃的景观经济,我们认为,这也是响应“再造小竹海”的号召,也是细沙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群众看到的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第一缕曙光,我们深信,核桃和竹产业将是细沙经济发展的一根顶梁柱。同时,我乡商品木材蓄积量大,有待开发,也当是细沙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

(七)认真排查纠纷,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历史原因,“两山”期间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够深透,普遍存在林界模糊不清,有山有证现在难以分清界限,导致组与组、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存在难以调解的纠纷。针对这一实际,党委政府组建了7个林权、林地纠纷调解组,分别到7个村,深入林地、农户,调解林地边界纠纷16起,调成14起(其中:口头调成8起,书面调成6起),调处率达87.5%,坚持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整个林改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了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把能到户的山确权到户,把不能到户的共享林确立为联户经营的模式,股权到户、折股到人,确保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查结果及质量评定情况

1、乡级评分为14.5分,村委会(抽查三堡村民委员会)评分为14分,村民小组(抽查三堡村沙包咀二组、七孔岩二组),评分为43分,细沙乡自查共计得分71.5分。

四、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林改纠纷调处难度极大,我乡的大同村的三个组(一起纠纷)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争议过大,经乡林改纠纷调解组调解三次仍未调解成功。

2、在村民小组召开林改会议时,记录不规范,在制定村民小组实施方案时,内容不完善,需增加产业规划,“三防”体系等。

3、在勾图、转图时,所用地形图错位,与实际地形不吻合,导致有少数宗地可能出现错位现象。

4、整改情况:加大林权纠纷调解力度,完善村民小组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签订联户协议和管护措施。

五、林改工作取得的经验

1、高位推动是保障。

我们理解:高位推动就是站得高,看得远。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才能确保“五个到位”:干部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工作人员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群众积极性到位。才能形成乡、村“两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格局。才能看到林改未来的效益,林业发展的趋势,才能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才能做实现在,做大未来。

2、开好三会是前提。

一是前期准备工作会,主要部署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制定林改工作方案,研究经费筹措、人员抽调等;二是阶段工作小结会(现场会),在林改工作中及时总结各阶段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矛盾纠纷协调会,加强沟通和协调,提高村、组边界纠纷调处效率,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3、林农参与是基础。

我们通过《公开信》、标语、板报、会议、新闻等形式,广泛宣传林改,坚持“四条标准”,即:坚持政策宣传到位,群众不了解政策不实施;坚持实事求是,情况不明不动手;坚持群众思想统一,不达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不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原则,张榜公布有异议不审批。让群众从感性上认知林改,视林改为致富希望,凝聚一股强大合力,从而达到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林改的目的。

4、坚持标准是关键。

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制定乡、村、组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为先,恤民为首,助民为主的原则,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按照《决定》、《决议》及相关政策要求,坚持过程实施不走样,宣传口径不走调,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标准走到头。

5、协调配合是动力。

在整个林改过程中,我们强化乡、村、组三大责任主体。用好“三种人”,念好“五个字”,突出发挥领导“责任人”,干部“操作人”,群众“明白人”的作用。追究责任做到一个“严”字,深入宣传做到一个“实”字,规范操作做到一个“全”字,化解矛盾做到一个“早”字,落实产权做到一个“公”字。加大局、乡、村、组配合力度,协调好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营造一种书记负责,主管牵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唱响生态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林改主旋律。

六、林改工作建议

一、是要制定出台森林资源保护与放活经营、商品林与公益林协调发展、林权分散与规模经营的规定。

二、是要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立林业合作经营体系,使林业产业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新格局。

三、加大林产业的培植和发展力度。

我们深知林改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壮举,干好干坏老百姓心中有一秆秤。近五个月的林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我乡的内外业工作,但还存在诸多不足,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县林改办批评指正。我们一定在差距中掌握潜力,在压力中激发动力,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实干中创造佳绩,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林改精神,认识再提高,目标再明确,工作再落实,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抓好我乡的林改后续工作,把惠及农民的事业做实、做细、做好,保护细沙生态,建设秀丽家园,迎接检查组的验收。

细沙乡林改办

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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