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_肿瘤登记报告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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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报告奖惩制度
1、肿瘤登记报告奖惩按行政、科室、个人三级责任划分进行落实。
2、全年度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先进,主管领导奖励200元,科室奖励500元,科主任、肿瘤登记报告人员各奖励100元。
3、根据年终检查情况,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奖励200元。
4、全年未参加本院及上级有关培训的,处罚200元。
5、凡漏报、迟报肿瘤病例,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每一例责任人处罚50元,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各处罚30元
6、漏报、迟报累计超过3例,扣除责任人1月工资、奖金,通报全院;主管领导、防保科主任负连带责任,扣除1月工资、奖金一半。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未及时向县慢病科报告肿瘤病例,每一例处罚50元每月上报肿瘤月报表,未按时报告,扣除1个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
钱山卫生院
《肿瘤登记自查自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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