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湘店中心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_学校慰问教职工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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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湘店中心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教职工及直系亲属患病住院、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校工会为主,汇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一、对患病住院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女教职工分娩的慰问

1.在职教职工及直系亲属患病住院(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由工会牵头,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前往慰问。

2.学校女教职工分娩的(初婚正常分娩),由工会、女工委代表前往慰问(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给予慰问金200元。

3.在市外医院住院的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又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校后补发慰问品或等额的慰问金。

4.生病住院的,原则上工会每学期只慰问一次。

5.慰问品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以上,县级医院住院的慰问费200元左右;市级医院住院的慰问费300元左右,省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500元。患重大疾病者由学校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增加慰问金。

6.对离退休教职工住院的,由工会组织人员慰问,慰问金200元,原则上工会每年只慰问一次。

二、丧事慰问

1.学校教职工及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学校派人前往吊唁,进行慰问,若学校不能派人前往慰问的,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如唁电、短信、电话等)进行慰问,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

2.如去世者亲属多人在学校工作的,可按亲属关系分别享受吊慰金。

三、节日及其它慰问

1.春节期间,工会与学校党政班子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公死亡职工的遗孀、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等的慰问,给予慰问金200元。

2.教职工退休:学校慰问金200元(可用物品代替,但要有正式发票。)

四、本制度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武平县湘店中心学校工会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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