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背景资料_政府新闻发布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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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新闻发布会材料
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背景资料
一、发展简史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信息传播方便快捷,多元文化交汇融合,市民公民意识较强。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步较早,1985年就设立了三个层次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其中市政府还设立首席发言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创建之初的众多关键时刻,直面媒体对外发言,起到了还原真相、平衡舆论、稳定社会的作用,对经济特区的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世纪90年代初,深圳连续发生新股发行**、水灾、“八五”大爆炸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及时回应境内外媒体的采访,较好地引导了舆论。
及至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中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自此,深圳的新闻发布也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当年9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了《深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确立了在新形势下完善深圳市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的原则和框架。
此后几年间,深圳市出台的不少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对新闻发布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例如2004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2005年3月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2005年出台的《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等等。
期间,深圳市以建设阳光政府为核心,确定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工作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新闻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大力推行多层次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2004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全市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队伍。同年7月,市委、市政府举办新世纪第一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120名市区两级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经培训结业后正式上岗,我市新闻发布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基本现状
1.深圳特色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通过2003-2006年近五年的探索实践,深圳市初步建立起在国家统筹指导下并极具地方城市特色的现代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框架。深圳特色主要体现在:
1、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一项“一把手工程”;
2、深圳新闻发布坚持“归口负责、分级发布”原则,强调“行政事权”与“发布责任”对等,即有权管什么事,就有义务发布什么新闻;
3、深圳建立起“多层次、多部门、多角度”的新闻发布体系。新闻发布的层级按事权细分,从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到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再到街道办甚至社区工作站,分级负责,各级各类部门应从不同业务角度公开、解读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2006年下半年,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强加和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文件就新形势下我市政府新闻发布的工作原则、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和工作要求,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和形式,配套支持系统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指示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提出了许多可具体操作的措施,对于推动形成我市多层次、多部门、多角度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新闻办成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推进小组”,实现政府、传媒和学术资源的互动,推动新闻发布和危机处理工作快捷、有效科学进行,形成了从“选题确定——新闻策划——媒体公关——网络直播——舆情收集——效果评估”的系统流程和工作机制,实现新闻发布和舆论应对工作“更快”、“更多”、“更专”、“更实”的目标诉求。
2.初步培训建成一支政府“新闻官”队伍。
在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方面,全市政府系统设立了多层次的发言人队伍。截至2009年秋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夕,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区政府共设立新闻发言人59名、配备新闻助理88名,各基层新闻发言人及助理共600余人(全部都为兼职)。市区政府新闻办及市政府各部门每年都开班培训新闻发言队伍。
在业务培训方面,2004年起,市政府新闻办大力推动新闻发言人队伍培训。先后与国务院新闻办、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合作举办多期全市范围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先后邀请国务院新闻办领导、中央部委和地方城市政府发言人、北京奥组委新闻官员、知名专家学者、资深传媒人士等来深授课,开展实战演练,先后有1000余人次受到培训。在市政府新闻办支持指导下,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有关驻深单位近年来都举办了每年达30余期的新闻发布培训班。在市委组织部支持下,2009年3月,还将新闻发布、媒体公关方面的课程增列为市委党校局处级领导干部主体班常设基础课程。
3.新闻发布成为政府常态化重要工作。
近三年来,市政府新闻办平台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年均近40场次,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也都积极自主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新闻发布最密集的深圳市公安局,近年来年均新闻发布会近100场。
各级发言人积极面对媒体,积极发出政府声音,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突发事件处置,树立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良好形象,沟通政府与公众,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我市政府新闻公关和舆论引导的生力军。
4.新闻发布发挥着“辅政亲民”作用
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我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透明政府,实现信息公开的关键性制度安排。从深圳的实践看,新闻发布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中发挥着“辅政亲民”作用,“辅政”,就是通过信息发布和媒体运用,动员各方力量了解、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辅助党和政府有效施政,提高行政执行能力;“亲民”就是通过新闻发布的信息沟通、交流互动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关注民生疾苦,密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可以说,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顺应了民意,清明了政风,方便了记者。
三、问题不足
但是,从更高的发展起点看,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公众和媒体对深圳的信息需求相比,目前深圳市的政府新闻发布能力和新闻执政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和公务人员媒介素养和新闻发布意识参差不齐,对新闻宣传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应对媒体事件的方式还比较粗放,缺乏危机公关和议程管理意识,存在“重事件处置、轻新闻发布”的现象,基层部门在与媒体打交道方面经验不足等。
针对这些情况,2008年2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同志指出,“要解决这些问题,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问责机制势在必行。”他强调,要通过制度的推行,使各级新闻发言人敢于直面媒体和公众,对社会关切不回避,对媒体咨询不推诿,对重大事件不失语,对热点问题不搪塞;使各级新闻发言人必须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说假话,不准无故拒绝采访,不准对社会舆情熟视无睹,要以及时准确的发布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四、《办法》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和深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求,2008年3月起,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启动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三个方面的“迫切需要”。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避免与民主政治扯在一起。在深圳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市民公民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政府急需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增进与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而增强公共决策的民主参与、民意表达和民生体察,实现科学发展。二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在常态公共管理下,主动发布信息并实施议程管理是提高政府动员能力、减轻施政阻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应急管理状态下,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地发布权威信息是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化解公共危机的有效手段。所以无论常态还是应急情况下的新闻发布,都应给予充分的制度保障。三是实现信息公开、保障舆论监督的迫切需要。新闻发布是现代国际社会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极其通行的有效方式,是推动政府与媒体、公众良性互动,并保障舆论监督正常开展的有效办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要各级政府从新闻层面加以推动落实。《办法》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媒体采访权”为重点诉求,在督促和规范政府新闻发布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制度探索。
五、未来展望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深圳市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步入法定化的一个崭新历史阶段。
今后一段时间,深圳将全力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并主动学习国际先进城市,立足深圳现实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新闻公关“深圳模式”的建设实践。深圳的政府新闻发布将继续按照“辅政亲民”的功能定位,在促进政府与公众沟通、主动引导社会热点、维护公共利益、建设阳光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