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_士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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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列入移交
公安消防部队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公安部消防局 二00九年十月
前言
根据中央军委的部署,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将于今年年底在全军和武警部队正式实施。为了便于广大官兵充分认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深化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掌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解放军四总部《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深化士官制度士官选取注册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士官选取注册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编写了,公安消防部队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目录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1、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时什么?………………………………..(1)
2、深化士官制度改革贯彻了哪些原则? ……………………………………(1)
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
二、关于士官的配备
4、士官配备使用的原则时什么?
………………………………….(2)
5、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是什么? ………………………………..(2)
6、哪些岗位课配备女士官?….(3)
7、女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3)
三、关于士官的选取、套改
8、士官分级服役时间是否有变化?…………………..(3)
9、组织士官选取、套改的时间及相关要求是什
么?……………..(4)
10、哪些士兵可以参加选取?…….(4)
11、哪些士兵可以参加套改?……(4)
12、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选取、套改有哪些规定?…….(5)
13、在校士官学员怎样套改?…………….(5)
14、士兵档案缺少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的,是否可以参加选取、套改?……………….(5)
15、选取为各级士官的条件是什么?……………….(6)
16、优先选取的条件是什么?………………..(6)
17、士官学校毕业学员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专业技术士官在选取、晋升上有何规定?……………………(7)
18、士官选取、套改的程序时如何规定的?…………………..(8)
19、士官选取、套改的批准权限时如何规定的?…………………….(9)20、哪些四关暂缓套改?…………………………(9)
21、哪些人员不参加套改?…………………..(9)
22、暂缓套改人员确定套改后,其套改时间时如何规定的?………………………(9)
四、关于士官警衔的授予
23、士官警衔设置、称谓和标志是如何调整的?……………..(10)
24、士官晋衔时间是如何调整的?…………………(10)
25、士官警衔的授予是如何规定的?…………………………..(11)
26、士官警衔授予的批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12)
27、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授予警衔有何规定?…………….(12)
28、不参加套改和暂缓套改的士官是否授予警衔?……………..(12)
五、关于士官的退役29、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应符合什么条件?…………..(13)30、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3)
31、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14)
32、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15)
33、士官退出现役的安置及工资等费用结算是如何规定的?……………….(15)
六、关于士官的待遇
34、士官的工资津贴包含哪些内容?………………………(15)
35、士官有哪些福利待遇?………………………(16)
36、士官探亲休假方面有哪些待遇?……………………….(17)
37、士官
退
役
待
遇
是
怎
样
规
定的?……………………(17)
38、士官
抚
恤
待
遇
是
怎
样
规
定的?……………………..(17)
39、士官住房待遇包含哪些内容?………………….(17)40、士官享受哪些保险待遇?………………………(18)
41、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工资标准如何确定?……………(18)
42、确定选却、套改的士官工资标准如何规定?…………………(18)
43、暂缓套改、不参加套改的士官采取什么办法确定工资?…………………(21)
44、士官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21)
七、关于士官选取注册制度
45、什么是士官注册?…………(21)
46、实行
士
官
注
册的目的是
什么?……………………(22)
47、注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22)
48、选取注册对象的条件有哪些?………….(22)
49、不予注册对象的条件的?…………………(23)50、士官选取、套改注册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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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1、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部队建设发展新形势,着力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完善具有公安消防部队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2、深化士官制度改革贯彻了哪些原则?
答:(1)坚持战斗力标准,把提高士官队伍建设质量、增强新形势下部队灭火抢险救援作战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创新发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士官队伍建设的特点规律,在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提出新对策;(3)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
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调整士官结构比例,调整士官警衔制度,改进士官选拔办法,完善士官培训体系,健全士官管理体系,调整士官工资待遇。
二、关于士官的配备
4、士官配备使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士官配备使用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5、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编制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士官编制表》是各级部队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
6、哪些岗位可配备女士官?
答:支队级以上单位的机关、通信指挥中心(室)、院校、医院(卫生队)等单位,编制士官的通信、计算机、卫生、机要文秘、文化影视、出纳等专业岗位,可配备使用女士官。
7、女士官最高服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经院校培训2年以上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女士官,最高服役年限按所从事专业岗位编制等级执行;其他女士官最高服役年限为8年。
三、关于士官的选取、套改
8、士官分级服役时间是否有变化?
答:无变化。分级服役时间仍为:初级士官6年,中级士官8年,高级士官14年以上。
9、组织士官选取、套改依据改革后士官分级服役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2009年冬季补兵退役工作进行,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
10、哪些士兵可以参加选取?
答: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士兵参加士官选取,被选取的分别进入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第一年度服现役。未选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11、哪些士兵可以参加套改?
答: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未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则上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服现役。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后岗位编制数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规定、胜任本职工作且本人自愿的,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继续服现役。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12、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选取、套改有哪些规定?
答:2009年以后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按照军队和国家有关部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规定》进行定级、定衔。
13、在校士官学员怎样套改?
答:按照其服现役年限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
14、士兵档案缺少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的,是否可以参加选取、套改?
答:士兵档案缺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选取报告表》、《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等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档案管理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后,参加选取、套改;对违规入伍、选取、入学的,一律不得选取、套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5、选取为各级士官的条件是什么?
答:选取为各级士官,除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
(2)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从事本专业工作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因配发、购置新装备需调整专业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3)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任职能力,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16、优先选取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选取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选取:(1)直招士官和士官学校毕业学员;
(2)执勤中队长助理、装备器材维修技师、执勤作战一线建制班班长、副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且任职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训练尖子和技术骨干;
(3)在总队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或者大型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4)被公安部、部局表彰的;
(5)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技成果奖的;(6)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7)选取前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
(8)执行重大灭火抢险救援任务,表现突出,受到总队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9)从事技术复杂专业经过院校、装备生产厂家或者部局、总队专业培训并合格的。
17、士官学校毕业学员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专业技术士官在选取、晋升上有何规定?
答:士官学校毕业应重点保留、原则上服现役满12年以上;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原则上至少服现役满比首次授衔高一个警衔级别的服役年限。
18、士官选取、套改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的选取、仍按照现行的“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选前公示、组织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高级士官选取前,由部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总队上报的预选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及其档案上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核、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作为选取的重要依据。
士官的套改,由基层党支部对套改对象进行调查摸
底,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套改建议,经支队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查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具有选取、套改批准权限的单位党委审批,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套改命令。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地士官,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的须写出书面申请。
各级纪委应当对士官选取、套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9、士官选取、套改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选取、套改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支队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总队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公安部消防局批准。
20、哪些士官暂缓套改?
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依法审查的,暂缓套改。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套改。
21、哪些人员不参加套改?
答:2008年前已确定复员、转业、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警士长、专业警士,滞留部队待移交的伤病残士兵,不参加套改。
22、暂缓套改人员确定套改后,其套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三、关于士官警衔的授予
23、士官警衔设置、称谓和标志是如何调整的?
答:士官警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中级
士官仍分别设两衔,初级士官警衔称谓由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对应改为下士、中士,中级士官警衔称谓由三级士官、四级士官对应改为上士、四级警士长;高级士官警衔设置由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对应改为三级警士长、二级警士长、一级警士长。士官最低警衔为下士,最高警衔为一级警士长。下士至二级警士长仍对应使用现行一级至六级士官的警衔标志,增设一级警士长警衔标志。
24、士官晋衔时间是如何调整的?
答:高级士官警衔由2个衔级调整为3个衔级后,三级警士长晋升二级警士长,二级警士长晋升一级警士长各为4年。初级、中级士官的晋衔时间不变,即:下士晋中士、中士晋上士各位3年,上士晋升四级警士长、四级警士长晋升三级警士长各为4年。
25、士官警衔的授予是如何规定的?
答:2009年冬季选取、套改士官,按照以下规定授予警衔:(1)选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地,分别授予上士、下士、三级警士长警衔。(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授予下士警衔;满5年不满8年地,授予中士警衔;满9年不满16年的,授予上士警衔;满12年不满16年的,授予四级警士长;满17年不满20年的,授予三级警士长警衔;满24年以上的,授予一级警士长警衔。其中服
现役满21年以上未被选取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符合改革后编制岗位要求的,套改前先授予六级士官警衔,套改后按照其服现役授予相应警衔;不符合改革后编制岗位要求的,授予二级警士长警衔并不再晋升。
26、士官警衔授予的批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下士、中士由支队级单位批准;上士、四级警士长由总队级单位批准;三级警士长由公安部消防局批准;二级、一级警士长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警衔授予意见,报公安部批准。
27、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授予警衔有何规定? 答: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按照选取、套改后的士官等级和年度授予相应警衔。
28、不参加套改和暂缓套改的士官是否授予警衔? 答:不参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警衔;暂缓套改的,待套改时授予相应警衔。
五、关于士官的退役29、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为: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服役年限,未选取进入高一级服现役的;服现役满30年以上或者年满55周岁的。服现役未满本级规定最高服务年限,已达到或者超过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因编制数量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符
合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有关规定的。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警士长、专业警士。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士官。
30、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服现役未达到本级和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除因编制数量限制退出现役的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安排退出现役。具体数量实行计划控制,2009年冬季原则上不超过士官实有数的1%。
(1)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3)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身体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
(4)按照士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5)留用察看期满仍拒不改正错误的;(6)受降衔以上处分的;
(7)因政治原因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31、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按照基层党支部申报、支队级司令机关审核、总队级以上司令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
32、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总队级单位审批,中、高级士官由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33、士官退出现役的安置及工资等费用结算是如何规定的? 答:退出现役士官的安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等费用的结算,作复员安置的发至规定离队的当月止;作转业安置的发至离队当年的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士官的待遇
34、士官的工资津贴包含哪些内容?
答:(1)基本工资。实行警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的“两结构”工资制。警衔级别工资,按照警衔级别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确定;军龄工资,按照服现役年限(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军龄工资标准确定。
(2)军人职业津贴。按照警衔级别确定。(3)生活性补贴。按照警衔级别确定。(4)工作性津贴。按照警衔级别确定。
(5)奖励工资。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工资。
(6)地区津贴。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生活津贴和西藏特殊津贴。
(7)岗位津贴。专业岗位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岗位津贴,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8)保健津贴。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按照军队有关规
定执行。
(9)技能等级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5、士官有哪些福利待遇?
答:士官的救济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子女保育教育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防暑降温等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36、士官探亲休假方面有哪些待遇?
答:符合条件的士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和休假待遇。
37、士官退役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退出现役的士官,按照规定的条件,分别计发复员费、转业费和退休费。
38、士官抚恤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士官牺牲、病故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费;其遗属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39、士官住房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答:(1)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计算方法,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四级警士长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级警士长70平方米,二级警士长80平方米,一级警士长90平方米。
(2)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40、士官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答:士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士官,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
41、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答:首次选取为下士的义务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点工资标准(下士1档)。
42、确定选取、套改的士官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答:参加选取、套改的一至六级士官,按照其警衔等级和服现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1)一级士官,授予下士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
(2)二级士官,授予中士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3)三级士官,授予上士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
士2档);授予四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警士长1档)。
(4)四级士官,授予四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如四级2档套入四级警士长2档);授予三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四级5档套入三级警士长1档)。
(5)五级士官,授予三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五级2档套入三级警士长2档);授予二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五级5档套入二级警士长1档)。
(6)六级士官,授予二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二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后一个档次(如六级2档套入二级警士长3档);授予一级警士长警衔的,由现警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一级警士长相同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六级4档套入一级警士长1档)。
43、暂缓套改、不参加套改的士官采取什么办法确定工
资?
答:暂缓套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待遇标准,不定期增资。经批准套改后,依据套改(授衔)命令执行相应警衔级别的工资标准。
不参加套改的士官和确定2009年冬季退出现役的士官,执行原工资等待遇标准,可定期增资。
44、士官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由具有选取、套改批准权限的单位审批。
七、关于士官选取注册制度
45、什么是士官注册?
答:士官注册是对士官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登记、编码管理和存档备案,是士官选取的法定程序,是对士官身份和级别的确认,是实现按编制、按计划选取配备士官的重要手段。
46、实行士官注册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行士官注册的目的是为改进士官选拔办法,促进士官编制落实,提高士官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47、注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官注册工作必须按职责分工逐级上报至公安部政治部主管部门统一认证后方可生效。
48、选取注册对象的条件有哪些?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在下达选取命令时予以注册:
(1)被批准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的;(2)应届义务兵士官学员毕业后在部队任职的;(3)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公民中直接招收和特招的士官,经入伍训练和复审检验合格的。
49、不予注册对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档案中缺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士官选取报告表》、《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等应有的主件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补齐的,不得参加选取、套改,不予注册。50、士官选取、套改注册的程序是什么?
答:应按照下达计划、初定对象、调整计划、上报审核、党委审批、注册认证归档备案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