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_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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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县职业教育中心:
为加强对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全县职业教育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我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苟明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田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茂佳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县招商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编委办主任
县扶贫办主任
张松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徐先文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长(主任)
联席会议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具体职责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促进职教发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由张松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先文同志兼任副主任。协助总召集人按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会议主题,收集我县职业教育信息资料,办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发展改革局: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会同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经费;会同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牧、经贸等部门制定我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并指导工作。
(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总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工作;调整学校布局结构、统筹管理招生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会同发展改革、财
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会同编委办、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协助县政府督导团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教育、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时划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和中职生减免学费的配套经费,督促职业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资助政策。会同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情况、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等,制定我县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并及时拨付资金;配合物价、教育部门合理确定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运转及发展。
(四)县经济贸易局: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指导和督促我县各类企业向职业学校开放,为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
(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加强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会同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为职业学校从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渠道。指导教育部门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我县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负责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职业学校提供就业服务,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督促各乡镇(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六)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家、县有关规定,结合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将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制定职业学校建设用地标准、规模和方法。
(七)县建设局: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和配套设施规划用地。把职业学校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立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认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手续。
(八)县农牧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为中等职业毕业生提供相关的实习和技能训练基地。
(九)县审计局:开展对职业教育经费安排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国家免学费、职业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检查。
(十)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42号)等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扣除的审核,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十一)县编委办:牵头并会同财政、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县扶贫办:负责制定我县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和选定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十三)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单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组织动员初(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县职业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教育,千方百计扩大办学规模和稳定生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生就业指导、推介、安置工作机制,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中职生资助经费;积极配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职业教育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衔接、处理相关工作,确保管理顺畅。
2、联席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3至5次,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共同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3、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由县政府办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具体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报告。
4、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肥从和服务于联席会议决定,服从和服务于职业教育发展,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现象发生。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