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1_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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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2000〕3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职工全员合同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大理学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院实际工作与改革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不断调动医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服务于社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卫生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服务于社会和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出发,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理顺岗位结构,明晰岗位职责,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改革的目的意义
(一)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为每一个想做事、能做事、踏踏实实做事的人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机会。
(二)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岗位分类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任制,使医院人事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建立起符合医院工作特点,有利于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与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新学科设置、新技术引进应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自愿选择、平等竞争、公平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职工的聘用
(一)医院编制内的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全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职工合同聘用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医院编制外合同制聘用的人员,全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医院或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制外人员,均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经竞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由医院或科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
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五、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医院岗位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系列分别设置不同岗位。
(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岗职对应、结构合理、适时调整的原则。
(三)管理岗位按照行政管理岗位、党群管理岗位、业务管理岗位、后勤管理岗位和临床、医技科室管理岗位设置。
(四)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医、药、护、技、其他系列进行设置。
(五)工勤技能岗位按照工人、技师、工程师系列分别设置。
(六)各系列岗位均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的一定比例,分别设定各级岗位的数量。
六、岗位竞聘的基本原则
(一)岗位竞聘按照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动态考核、定期调整的原则进行。
(二)岗位竞聘实行院科两级分级负责制。医院负责组织中层管理干部、三级医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的竞聘,科室负责组织其他人员的竞聘。
(三)岗位竞聘按照逐级竞聘的方式,自上而下,分批进行。各批竞聘的岗位与职数由院务会和党委会共同研究后决定。
(四)参与中层管理干部岗位系列和其他岗位系列竞聘人员分别有2次选择岗位竞聘的机会,每轮岗位竞聘中,参与竞聘人员可在同系列岗位中同时报名2个不同的岗位;所申请竞聘的第一轮岗位落选后,可在医院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再次申请竞聘新的岗位。
(五)两轮竞聘均落选者,自动进入待岗状态。
(六)竞聘院本部或分院、站所的工作岗位时,分别按照各自不同的竞聘条件要求参与竞聘,同级岗位不具有互换性。
七、岗位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分级管理。中层管理干部、三级医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岗位由医院统一 管理,其余岗位由科室管理。
(二)临床、医技科室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师负责制。管理部门、后勤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有二级分科的部门,实行主任领导下的主管负责制。
八、聘用人员的基本待遇
(一)医院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其工资待遇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津贴组成。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固定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由医院在对聘用人员岗位履职情况按月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津贴根据聘用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成本控制和服务满意度,在进行综合考核后按月、季度或年度发放。
(四)医院逐步加大奖励性绩效津贴在岗位绩效工资中的比重,逐步建立院内岗位津贴制度,实行同岗同酬、同责同酬、一岗一薪、薪随岗变。
(五)逐步完善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的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分配原则,并适当兼顾岗位职责完全履行条件下的分配公平性。
九、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一)医院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人事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院纪委、纪委监察室加强对人事制度改革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十、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
本总体方案暂附八个配套文件,分别是:
(一)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关于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三)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暂行办法
(四)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岗位竞聘实施细则(试行)
(五)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岗位竞聘条件(试行)
(六)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七)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未聘、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八)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大理学院昆明附属医院院内人员岗位调整管理暂行办法
其余配套文件随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渐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