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_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门诊药房应当固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和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方领取人和处方调配人应该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

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临床科室应当对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抱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执笔医生、执行护士签名(2名)。专册登记保存3年。

六、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或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首诊医生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

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八、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交回药剂科,并记录回收数量。

九、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

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类 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第一类 精神药品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