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管理制度_防突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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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祥煤业防突管理制度
二OO九年二月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10-15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组织本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防突部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17、防突工在实施防突措施过程中,必须认真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瓦斯资料和防突措施的参数;每次发生突出时,收集突出的煤量、涌出的瓦斯量、突出空洞的形状、突出地点的煤层情况及地质构造等资料。必要时由各生产部门专业人员对突出地点的资料进行收集,确保资料真实、准确。防突部门必须对资料进行整理并建立台账。每天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施工中出现在问题做出指导。
18、防突措施实施后要及时填写防突通知单,防突通知单必需先由防突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后,要及时将通知单及总工程师意见通知调度及施工单位。
打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打闭子必须保证质量,因打闭子影响生产的对打闭子工罚款50元。
2、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
3、钻孔设计由防突科技术员设计,业务部门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防突科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队长罚款2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
5、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眼罚款5元。
6、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8、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9、每班打钻施工中,班组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跟班队长、安检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通风调度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其它后果自负。
10、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
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置、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相应的业务部门,否则对专职安检员各罚款50元。
21、每一打钻掘进循环,由地测科安排队探一次煤厚,如无实际煤厚而设计钻孔的,•各业务部门不进行审批,并对防突科技术员、地测科主管人员各罚款20元。现场施工图存在问题的一处对防突科技术员罚款5元。
22、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扣1分。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防突科、地测科酌情进行减免。
23、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
24、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对查住人罚款1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5元,并取消虚报进尺。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500元,对工程科罚款1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探队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5元。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队罚款3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队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20元。
9、抽探队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防突科审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突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防突部人员罚款2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超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2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50元。该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防突部,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30元。
4、防突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对值班人员罚款3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3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队长、生产队长各罚款1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闭子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科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
0117、跟班队长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压风自救装置情况,并汇报•防突部、生产调度,安检员督查,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20元。
8、压风自救因管理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对队主管人员每个罚款30元。
9、压风自救未按规定数量安装,每缺少一个对队主管人员罚款10元。
10、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及清洁卫生,因管理不善而无法正常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对责任人罚款20元/个。
1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防突部规定的位置、高度、数量、质量进行安装和管理压风自救装置。其安装标准如下 :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得滞后窝面70米,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滞后窝面40米,每组间距为50米,另在进风巷反向防突风门外安装一组,每组数量不得少于5个。
安装位置:用水泥钢钉或其它方法在行人侧巷帮固定牢固,要求自救装置总供气管与巷道腰线平行;高度:自救袋下沿至巷道底板不得小于1.2米。
2>、安装质量标准:自救装置安装必须严密不漏气,自救袋顶端必需用胶带或细铁丝牢固捆扎在压风自救装置减压阀上端的进气管上,每个自救装置有效供风量不得小于0.1m/min。
3>、压风自救装置与压风管路连接处的阀门在压风自救装置
3148、施工单位要教育职工爱护防突设施,凡出现人为损坏防突风门(电机车撞击、矿车撞击反向防突风门造成风门变形、损坏的)、压风自救装置的,每次罚款100-500元。因管理不善等造成损坏的罚单位500-2000元。
9、不按远距离放炮制度执行的每次罚放炮员100-500元,罚班长50-200元。
10、施工单位必须服从职能科室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可以加罚与所查问题相同数额的罚款。
11、在长距离掘进巷道中掘进时,如果无法在反向风门外远距离放炮时,可以在巷道内设置避难所,放炮在避难所内进行,但避难所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避难所的规格及内部安全设施要求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97条有关规定执行。
报表管理制度
1.制表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填写日报表、旬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度报表,报表内容要以事实为根据,内容详实,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报表字迹不许涂改,不许弄虚作假。
2.制表人填写报表后,及时依据报表的要求分别送主管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经理进行审批。
3.报表经审批后,报表人要依据报表要求送有关科室及集团公司有关部室进行备案。
4.报表管理人对报表分类进行管理,以报表制作顺序进行装订成册,按规定时间进行保存备查。
5.报表保存时间到期后,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才能按规定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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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科技攻关制度
为控制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所采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技攻关制度。
1、科技攻关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矿对防突科研人员予以保证。
2、防突科技攻关由防突部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
3、以防突部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突出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防突技术攻关。鼓励防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防突新路子。
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有计经科负责上报该科研成果。
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突科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
防治突出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安检部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突出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安检科罚款500元。
2、工程部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工程科罚款500元。
3、财务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科罚款500元。
4、防治突出专门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突出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5、科队长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突出问题及时填写在安监大队专用记录本上,否则罚款50元/次。
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突出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1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突出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款100元。
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9、防治突出专门机构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突出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防突办公会议制度
1、防突例会是传达贯彻上级防突指示精神,研究、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按时参加会议。
2、防突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防突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资供应公司等单位主管领导参加,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防突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行政正职、防突科研人员、防突部技术人员,正职有事请假的,可有副职代替。
4、对于无故不参加防突办公会议的,罚款50元/次。
5、防突会议上安排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及时向领导说明的,罚款100元/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