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验收十一项制度_驾校验收13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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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驾驶培训学员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保密的原则。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
学员培训档案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培训记录、驾驶证申请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
每一期学员培训完成后的一周,为归档时间,档案管理员应该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条
档案管理员归档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归档的材料每件一份,必须收集齐全。
2、归档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进行填写。
3、归档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学员、教练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4、应盖的公章必须加盖,否则不可归档。
5、每一期结业学员都必须建档,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第七条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八条
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促管理,处理训练事故,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⑵交通运政、公安交警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⑶安全训练知识。⑷训练事故分析。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7、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8、安全管理科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⑴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⑶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求助。⑷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9、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教学管理制度
一.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授课计划。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授课计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教学内容,降低教学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必须经主管教学的校长批准。
三.严格按交通运政部门的要求,对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进行资历审查。
四.学员入校前进行资格审查,入校后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考勤制度,抓好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五.每期开始由校长主持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结合教学实践,讨论如何进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定期的组织学员进行评教评学活动,使理论水平和训练水平不断提高。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降价,不恶性竞争,不靠压价哄抢生源。
二、凭《收费许可证》收取培训费,不乱收费。
三、将各种培训收费标准公示在驾校报名业务大厅明显位置,并公开监督电话。
四、收取培训费必须开具发票,不得打收条。
五、每期聘请不少于10人的社会监督员监督收费标准,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效能。
诚信承诺制度
承诺内容:
1.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施教。
2.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3.保证教学质量,保证学员依法取得《结业证》、《驾驶证》、一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学习。
4.教职人员严格执行“四不准”,对待学员一视同仁,杜绝打骂学员现象。
保证措施: 1.承诺内容在学校明显位置公开并以宣传资料形式向社会发放,公开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
2.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与个人经济效益挂钩。
3.驾校设专门负责受理承诺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4.组织专门人员对承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纠正违规行为。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一、为保证驾校学员的人身权利,驾校建立学员投诉制度,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
二、投诉分为:电话投诉、意见箱投诉和直接向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投诉。
三、驾校在明显位置公开投诉电话及设置意见箱,由专人管理,定期开启送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学员在学校培训期间,如发现培训收费、培训质量、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教学规定等问题。可选取任一方式向学校领导或学校主管部门投诉。
五、学校在接到投诉后,认真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如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六、自接到投诉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者明确答复。
七、投诉处理结果由学校存档备查。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持有教练员证
二、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1、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一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辞聘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①、教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②、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3、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开除的教练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并上报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得从事教练员工作。
三、教练员继续教育
1、严格按交通部、省市交通运管部门要求以轮训制度对教练员开展继续教育。
2、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年举行一次,由市运管部门统一安排,不定期轮训随时进行。
3、轮训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汽车新技术;
(3)场内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4)教学方法;(5)教练员职业道德。
四、教练员考核
1、学校建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考试合格率;(2)油、材料消耗;(3)安全训练情况;
(4)教练员任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
3、考核方法
(1)成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信誉考核;
(2)每期考核一次,进行①学员测评教练;②教练互评;③教职员工测评;④学员合格率;
(3)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如:教练员综合考核表、向学员发放教练员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五、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
建立教练员从执教开始的文字和电子档案台账,(含理论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安全管理责任状,教练员聘用合同,教练员继续教育记录,教练员季度和年度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纪律管理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2、学员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否则照价赔偿;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
5、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
6、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
7、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关好车门;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依次下车或换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9、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二、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管理
1、办公室负责建立、整理、保管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学员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
3、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4、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结业考核制度
门考试前,组织学驾人结业考核。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对象
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结业考试工作。每期(车)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学时时,驾校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技能考试科目(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技能(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三、考试日期
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二、三考试时由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历,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五、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六、考试成绩评定
1、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123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2、考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公安部门的考试。
七、结业证的发放
1、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单位造册登记,统计留存(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的种类
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练车、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驾驶模拟器、理论教室和训练场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
办公室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每次检查或维修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将设备名称、维修项目、更换的总成件、机件维修后的技术状况及维修费用一并记入设备档案。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每期计划使用前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工况性能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状态。
2、办公室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3、失去维修价值或时期报废的设施设备要进行更新处理,按相关规定处置,新增设备应重新建档。
4、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性能完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车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手续完备。
2、定期检查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及使用情况;
3、教练车只限于训练使用,非训练时间,非训练业务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4、学员不准单独开车,凡因私自动车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5、教练车行车路线,由教务组负责人统一安排,任何教练不得私自改变训练路线,超越区域,违者罚款100元,因改变路线或区域而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教练员承担。
6、在道路训练中,不得停车搞与训练无关的事情,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训练的实施,对经查证属实者处50元罚款。
7、在进行倒车、调头、综合训练时,按教学大纲安排实施,任何人无权改变教学计划,必须按作息时间发车、收车。
8、教练带学员训练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服从交警部门管理,出现事故,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主动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