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安全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制度doc_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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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 的明确办公类信息设备、耗材的采购、管理、维护、保密、病毒、报废办法,确保集团电脑、网络的有效运行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改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结合集团信息网络安全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制度如下。
二、职 责
(一)信息技术部负责集团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二)使用、操作计算机者应负责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使用、卫生清洁。(三)信息技术部负责所需设备的购入。(四)设备使用人负责保管、清洁、日常维护
三、细 项
第一条 采 购
(一)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新增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或更换办公低值易耗品(墨盒、碳粉、软盘、光盘等),部门应提交购买申请计划,由部门主管审核,交中心、事业部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进行购买。
(二)维修类采购。部门打印机、电脑等出现故障,需外购配件或外协维修,由信息技术部提交申请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核,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对于需外送维修站进行检测、付费维修的服务器及周边设备由运维主管进行,送修前须进行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三)计算机等设备购入后,由运维主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随机资料收回。由运维主管负责将本机器有关信息登记,并对本机器进行标识。登记时,应确保保修卡/证书、驱动等关键资料的完整。购机发票须行政部登记并留复印件。
(四)部门新增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后,需提交经部门主管审核的
操作员名单,行政部负责对新增设备的标识。
第二条 管 理
(一)计算机使用、操作者应负责该计算机及所附周边设备的管理使用。应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
(二)对新增计算机进行标识。要求对新增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熟知集团计算机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注意事项,确保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得到规范、合理使用。
(三)部门领导应赋予操作员相应的管理权限。任何人未经操作员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四)操作员负责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使用、清洗、保养、管理工作,确保完好无损,并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服务器除外;凡违反本规定的一次考核0.5分。(五)操作员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应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此密码由使用者自己设置和保管: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考核3分。
(六)电脑、打印机等变更使用部门时,需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原所在部门及转入部门领导同意,行政部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变更时应由运维主管进行;
(七)电脑使用中产生的业务数据、工作文档,应妥善存储在非系统盘中(系统盘一般为C盘)。关键数据、文档应做备份,备份可据情选择U盘、异地等备份方式;违反规定者考核1分。
(八)严禁将大头针、曲形针、饮食等物品放在计算机设备上,严禁将磁性物质放在计算机附近。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1分,对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九)不得在计算机主机设备存放箱内放置其他杂物,以免影响机箱的通风。违者按照检查记录,当事人考核1分。
(十)开启和关闭机器设备必须间隔1分钟以上,防止产生的瞬间电流对设备造成损坏,违者按照检查记录,当事人考核分0.5分。(十一)禁止任何人在计算机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特别不准私自上网、打游戏等,一经发现由运维主管上报中心、事业部总经理,考核5分。
(十二)禁止任何人未经运维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动原机器的参数或拆动机器,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月末考核时每次考核当事人分5分。
第三条 禁 止
(一)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更改计算机IP地址;禁止擅自修改机器配置文件、计算机参数(如:计算机名称、组件、参数等);违者考核扣1分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股票、聊天等软件),特殊情况除外;违反本规定考核0.5分。
(三)禁止使用计算机浏览娱乐性内容、网络视频、非法网站,工作时间禁止闲聊天;违者扣0.5分。
(四)除运维主管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周边设备,对于擅自拆卸或更换内部配件的,将追究责任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违者考核5分,并考核中心、事业部总经理5分。(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安装有可能会给集团知识产权纠纷的各种软件,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由个人负责。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罚,严重者将报请集团领导,给予当事人及部门领导严重处罚。
第四条 联 网
(一)个人需要需联网时,部门需提交联网申请,信息技术部审核,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审批。
(二)信息技术部运维主管负责审批后的联网接入实施。第五条 维 护
(一)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做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告知运维主管。
(二)运维主管负责集团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的维护管理及其他相应的
软件维护管理。
(三)运维主管负责责任范围内计算机、网络故障排除及管理。
(四)运维主管在对操作系统进行重新安装时,计算机操作员应配合运维主管,将原系统内的关键数据、文档进行备份,确保数据无遗失,若因配合不到位导致数据遗失,所有损失由计算机操作员承担。(五)运维主管每月对计算机杀毒一次,并检查标识完整性。(六)对重大电脑软件、硬件损失事故,集团列入专案调查处理。(七)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运维主管应自始至终地陪同。(八)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九)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第六条 保 密
(一)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二)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三)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四)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五)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外泄、私自传播。(六)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第七条 病 毒
(一)因安装集团购买的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违者考核0.5分。
(三)凡需使用移动存储器设备复制、拷贝数据文件时,均须首先查杀病毒防止传染。
(四)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运维主管处理。
(五)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无毒系统软件。(六)建立双备份,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储存外,还应拷贝刻录到移动硬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七)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八)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报 废
(一)计算机设备已达使用年限,且经由信息技术部或维修站等单位检测,确实无法使用者。
(二)设备已达或未达使用年限,虽尚可使用,但因科技进步更新、速度运行过慢,或因维修费、升级费用过高,此种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审批。(三)设备未达使用年限,出现硬件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购取相关配件者。
(四)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
(五)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六)报废时,运维主管确认,行政部审核,由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废申请审批后,将该设备转交信息技术部,由运维主管负责管理,报废设备可利用部件作为维修配件,无利用价值部分,由职能部门进行变卖处置。
第九条 使 用
集团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如有需要使用外来光盘和U盘,需由运维主管进行检测方可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一)操作人员必须是本计算机使用人员,并经运维主管正式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二)操作人员登陆用友系统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占用服务器站点,提高工作效率。
(三)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五)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专职会计员,则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财务主管。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六)系统运行过程中,各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用友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或长期占用系统站点。(七)集团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八)对集团中心机房、使用网络、等高级电脑设备,则需经运维主管批准方可上机操作,并登记使用情况。
(九)集团禁止使用、传播、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登陆与集团业务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可直接上报总经理予以2分考核。
(十)集团鼓励员工开发电脑资源,提高集团决策和管理水平。
1.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5)在权限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2.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4)关断电源。
第十条 复印件、打印机管理
(一)复印机、打印机是集团的一项办公设备,由集团运维主管,由各前台财务行政负责人负责管理。
(二)为了保持复印机、打印机的使用寿命,未经负责人同意,各岗位人员不得自带纸张,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有褶皱、低质量、与打印机不符)纸张进行打印。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每次考核当事人考核分1分。(三)复印机、打印机平台要平稳,环境要清洁,每日用完后最后使用人须用防尘布盖好,以免灰尘进入,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0.5分。(四)在使用过程中,碳粉颜色变浅,应停止使用,报运维主管更换,不可过度使用,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1分,若造成复印机、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五)在使用过程中,色带颜色变浅、起毛、破损时,必须更换新色带,以免断针,违者按照检查记录,考核当事人0.5分,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六)在通电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插拔数据线插头、移动打印机,对违反操作的,考核当事人0.5分,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七)避免打印机在无纸状态下,空打打印机,若造成打印机损坏的,由操作人员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财务数据备份
(一)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
(二)在日常工作中,由信息中心总经理每周对U8服务器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三)需要做备份的包括整个数据库的相关的数据文件。
(四)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盘必须由负责人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地方。
第十二条 财务系统使用管理
(一)为保证用友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二)在用友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用友系统的有权使用人员及操作权限,并报主管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限。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三)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四)用友系统原则上专岗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他人账号做其他工作。(五)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六)出纳人员不允许对用友系统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七)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达到输入、运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
(八)运维主管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 文件管理
(一)各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
(二)计算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登陆与集团业务无关的网站,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三)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四)计算机软、硬件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如果没有能力维修,应及时与运维主管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五)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由运维主管报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并由网络管理员实施安装调试。
第十四条 财务操作
(一)负责本计算机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账表的打印工作。严格按照原始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主管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二)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三)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四)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财务主管报告,并由网络管理员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 UPS管理
(一)为了避免负载在启动瞬间产生的冲击电流对UPS造成损坏,在使用时应首先给UPS供电,然后再逐个打开负载,严禁带负载开机,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月末考核时每次扣发当事人绩效考核分1分。(二)电池放电深度越深,其循环使用次数就越少,因此在使用时应避免电池的深度放电。
(三)在任何时候,除计算机设备、打印机设备以外的其它电器设备,特别是大功率设备严禁使用UPS供电(如:饮水机、电风扇、日光灯、热水器等)。违者按照检查记录月末考核时每次扣发当事人绩效考核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