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盛物业员工考核与奖惩制度_物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桂林中盛物业员工考核与奖惩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物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桂林中盛物业员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开发并利用人力资源,为各部门主管的考核、奖惩提供准则,使各部门工作人员严于律己,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服务水平,特制订本考核与奖惩制度。
1.各级主管人员应当根据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定期考核其直属员工的日常工作成绩。
2.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等职务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部长或主任核定。
3.考核人员应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每次考核成绩可作为员工年度考核和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
4.本单位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三种,其主要处理依据如下:
(1)员工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者,具有维护本单位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应予记功。具体可以表现为下列任何一项: ① 细心维护本单位的财物及设备,明显节省费用者。
② 临危时刻担任重要任务,并且如期完成,达成预期目标者。③ 及时制止了重大的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2)本单位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酌情发给奖金加以鼓励: ① 业绩突出,在维护或管理上有重大改善,提高了服务质量或降低了成本者。
② 对单位的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时提前完成,因而增加了工作效益;在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上作了重大改进;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上颇有研究和改善,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③ 对天灾或人祸等有害于单位的利益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单位免受损失;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④ 工作成绩优异,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者;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单位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5.本单位员工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主要处理依据如下。
(1)所有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处分: ① 未经准许擅自带领外人进入本单位参观者,擅自动用他人使用或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② 故意损害公物,或涂写墙壁、设备等有碍观瞻者。③ 上班时间携带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和纪律者。
(2)本单位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记过处分:
① 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导致单位发生损失者。
② 个人行为不检,有损单位声誉;对同事有胁迫、恫吓或欺骗行为;在工作场所喧哗并与人口角者。
③ 工作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导致属下员工或其他部门发生重大错误,使单位发生损失者。
(3)本单位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处分: ① 在单位酗酒滋事,严重妨碍工作秩序者。
② 对外泄露单位的业务机密及利用单位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③ 对上级主管不满没有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出建议而任意谩骂,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领导,或打骂侮辱主管,情节严重者。④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时间累计达六日以上者。
⑤ 在单位赌博、打架斗殴者;散播有损单位形象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者。
⑥ 不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发生工作错误,使单位蒙受严重损失者,煽动怠工及有故意过失行为给单位带来灾害者。⑦ 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6.所有员工的奖惩事项都应当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请总经理核定。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7.所有员工的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但是,同一年度内的功过不得相互抵消。
桂林中盛物业人员岗位调迁与辞退制度
岗位调迁与辞退制度可为公司的人员选拔、岗位调动、辞退、离职提供制度上的支持。明确本单位的岗位流动及相应的调动程序,可给贯穿公司制度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迁其管辖范围内员工前须报公司核准。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被调动的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二、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转为正式员工后要求辞职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核准。如员工未按规定向公司提出申请,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本单位如果因业务紧缩等原因裁遣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时,本单位亦可随时解聘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被解聘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费。
3.凡辞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的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4.员工如果违犯本单位的规章,情节严重但尚在调查之中,但是未作决定者以及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尚未判刑确定者应予停职。在其停职期间,工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以上情况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准予复职的员工如因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工资。
5.员工自动辞职应于核准辞职后,立即办妥移交手续,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而擅自离职者应给予免职处理。6.不依照规定条款离开本单位的员工,或未办妥移交手续,或工作移交不清,导致本单位发生损害者,本单位均会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