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_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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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逸夫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相关部门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校医(张日清)和班主任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一)指定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的疫情报告人为校医张日清同志。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班主任、学校领导及县教体局报告。
定南县逸夫小学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