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复习_国家公务员制度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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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的范围:① 行政机关②中国共产党机关③人大机关④政协机关⑤审判机关⑥检察机关⑦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注: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时间: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国家公务员”统一改称为“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2.党管干部原则3.功绩制原则4.依法管理
党管干部原则: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各项具体管理制度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来制定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候选人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正式任职人员依法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由政府任命。
公务员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公务员事物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它由如干个担负公务员管理任务的机关构成。
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形式:
1、纵向看,分为:①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②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2、横向看,分为:①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②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
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公务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因为有一部分领导成员公务员需通过选举才能任职,而我国行使选举权的年龄是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它是成为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即最低要求)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义务:指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所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公务员权利:指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义务基本内容: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服从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不可放弃的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时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参加培训
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品味分类:国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行政管理法规或当权者的意志,直接对工作人员的身份、地位、资历、学历、能力、经验、贡献等情况进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职务等级和工资等级次序,建立起品位等级结构,实施考试、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职务和工资升降等人事管理的方法
职位分类的基本原则:a.兼顾原则(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是职位和品位相结合的一种模式);b.适用原则;c.渐进原则;d.动态原则;e.法制原则;f.最低职位数量原则(机构的职位数量要限制在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职位的最低数)
我国公务员职务级别对应表及相关知识点:
1、我国公务员分12个职务等次,27个级别;
2、除总理对应一个级别以外,其他职务都对应2个以上级别,职务层次越低对应级别越多;
3、上下级职务之间对应级别之间有交叉;
4、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领导干部”特指副处级以上(包括副处),包括8个职务等次
公务员的录用:按照一定标准,通过考试和考核等方法,从社会上选拔优秀人才到政府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的行为。
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原则:1.公开原则2.平等原则(a.招考资格平等b.成绩面前人人平等c.提供条件平等d.保密措施平等)
3.竞争原则4.择优原则
对民族自治地方公务员录用的特殊规定:民族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时,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照顾:1.在制定招考录用计划时,规定少数民族公务员录用比例;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
1报考者;3.适当降低少数民族报考者的分数线
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法定程序①发布招考公告②资格审查③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④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和体检⑤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⑥试用⑦考录监督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1)报考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5.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6.具备考试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2)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3.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没有终止的不可报考)
关于公务员的试用:(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统一发放的试用期工资,与正式人员相同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确定职务和工资级别;(2)合格者,正式任职;(3)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果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违反法律受到行政制裁和处分的;在体检时对用人部门隐瞒病史,试用期内犯病,经确认1年内无法正常工作或痊愈的,用人部门可以采取限期调离的办法终止其试用期并取消录用资格;(4)需进一步观察者,由用人部门决定适当延长使用期。a.在原岗位上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b.在其他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9个月
公务员考核制度:指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等的依据的一种制度。
考核内容:德,指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基本态度和对事物的基本认识)与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公务员出勤情况和努力工作的情况。
绩,指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完成的工作项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
廉,指廉洁自律。
公务员考核三结合方法: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以领导考核为主;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a.注重平时考核b.平时考核的结果应及时通知被考核人c.在平时考核基础上,必须实行年度考核,即定期考核;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考核指考核组织要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做出不同考核评价,这种考核评价一般属程序性考核的产物。定量考核指考核组织对公务员做出的不同考核评价,是按照既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比重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定量分析的结果。我国公务员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公务员奖励:指机关依法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授予一定的荣誉或给予物质奖励以示鼓励。
奖励特点:1.奖励的主体和对象是确定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
奖励的等级: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1.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市(地)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2.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3.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4.荣誉称号:a.国务院批准;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c.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行政奖励与社会团体奖励:二者主体不同,社会团体奖励的主体是社会团体,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二者可同时并用,不能相互替代。(公务员奖励属于行政奖励,但行政奖励不属于公务员奖励)
公务员纪律:指各级机关为了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秩序,保证正常的开展工作而制定的指导、调整、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公务员的惩戒: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务员机关对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予以惩戒。
惩戒的种类:①警告②记过③记大过④降级⑤撤职⑥开除
以上六种惩戒可分为:声誉惩戒(警告、记过、记大过)、实质惩戒(降级、撤职)、开除
惩戒处罚期: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解除处分要注意哪几点?(公务员在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后,处分期间无违纪行为,处分期满,解除处分)
1.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才可以解除处分。开除不存在解除处分!2.解除降级,撤职处分时不恢复原级别,原职务3.解除处分的前提条件: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法定的考验期限届满4.在处分期间有提别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5.解除处分后,其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6.解除处分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先由公务员本人写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再通过批准。)
撤销处分与解除处分:撤销处分:给公务员的原处分是错误的解除处分:处分期满(承认处分)
升职: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较高的职务,意味着公务员所处地位上升、职权加重、责任范围扩大、同时也伴随着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提高
降职:由较高的职务改任较低的职务,意味着公务员所处地位降低、职权和责任范围缩小,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也意味着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降低
公务员职务晋升规则:职数限额和逐级晋升。职数限额,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准突破职数限额。逐级晋升,就是一般不得越级晋升,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名称序列中的等级逐级晋升。
公务员降职的条件:公务员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应予以降职。不称职或不胜任:①本人不思进取,思想作风差,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②本人缺乏履行现职的条件和能力(健康原因、专业不对口、机构撤并)
注:如果是自身不符合要求而降职,降职降薪;由于机构调整或撤销并非本身条件造成,降职不降薪
公务员降职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目的不同。处分是通过降职来惩处违法违纪的公务员,来削减公务员的职权和公务员的行为,以督促公务员改正错误,认真履行义务。公务员的降职则主要是为了鞭策公务员发奋向上,使公务员适才适位,充分发挥每个公务员的作用。
2.动因不同。惩处公务员是基于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公务员实施降职的原则是基于公务员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成为不称职。
职务任免:指任免机关依据职务任免条件的要求,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公务员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公务员担任的一定职务,从而确立,变更或解除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的人事行政行为。
公务员任用的方式:1.选任制: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2.委任制:任免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3.考任制: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担任办事员、科员、非主任科员、主任科员;4.聘任制: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公务员任职情形: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升职、降职、撤职)
公务员兼职:1.原则上一人一职;2.确因工作需要,公务员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3.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公务员培训: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务的要求,通过种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又是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培训的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2.学用一致原则(公务员法62条规定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要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3.按需施教原则;4.讲求实效原则。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1.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正式山岗前进行的培训。不少于10天2.任职培训。针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到职前,培训30天以上;经批准的,到之后一年内完成3.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时间可长可短4.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少于7天5.上岗培训。特指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时间3个月左右
公务员交流:指各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的形式,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或者将公务员机关以下的工作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担任公务员职位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一种法律制度。回避制度以亲属回避为核心,旨在限制亲属干扰公务员公正的行驶职权。
公务员回避的特点:1.预防性:回避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或亲属谋私利。
2.强制性:回避对时间和人员具有强制性,公务员机关必须履行让公务员回避的职责,公务员自己必须服从。
法定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公务员回避的类型:1.任职回避。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2.公务回避。公务员在具体执行公务活动中,可能会遇到涉及本人或与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必须使用公务回避3.地域回避。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公务员保险制度: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公务员辞职:指公务员根据自己意愿,依法辞去公务员职务,解除与公务员机关关系的行为。
公务员辞退: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法律程序,在法定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在接受有关组织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职。(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1、肯定性: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b.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d.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e.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否定性条件:a.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女
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有相关待遇。
退休种类:
1、应当退休:(强制退休)a.男60岁、女55岁b.丧失工作能力
2、可以提前退休:(自愿退休)a.男55女50且工作20年b.工作30年
公务员申诉:指公务员对在人事行政上有隶属于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其权益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述。公务员控告: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公务员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指控的行为。申诉的程序: ①复核②申诉
③审查、裁决、送达④再申诉⑤受理
公务员申诉的适用范围: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行为规范——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的各项基本准则,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办事规则、行政纪公务员管理的监督的监督对象:一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二是负有公务员管理的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员,即管理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管理的监督: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对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所进行的法律审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