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试题汇总_国家公务员制度练习题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行政管理专业《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试题汇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公务员制度练习题”。

公务员 名词解释

G 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公务员权利: 指的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公务员任免包括公务员任职和免职。

公务员辞职: 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现任职务,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公务员奖励: 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一定荣誉或者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公务员退休: 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了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公务员: 指的是依法履行公职、纳人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考核: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发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工资: 是指国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公务员交流: 就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方式变换公务员身份或者职位,从而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或者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的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工时制度: 是国家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工作时间的规定。

公务员申诉: 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公务员培训: 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

X 选任制: 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者免职的任免方式。Z 职位分类:即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简答题

G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作用。

(1)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有积极的导向作用。(2)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社会监督作用。(3)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制度保护作用。(4)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起到组织建设作用。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哪些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既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体现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要求,体现了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

(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职务、级别体现了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别,是按劳分配的依据;此外也休现了工资的激励和导向功能。

公务员回避有哪几种类型?(或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答: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类型。

1、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2、地域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

3、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本人或者与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

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答:按照我国现行的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务主要包括有三种类型:娄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1)先任制。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通过来确定

公务员任职或者免职的任免方式。(2)委任制。就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的职务的用人方式。(3)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哪些?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个人奖励与集体奖励并重原则;(3)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公务员的工资由哪些部分构成?

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最主要部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2)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3)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4)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做出显著成绩的物质奖励,是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哪些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即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体现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要求,体现了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职务、级别体现了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别,是按劳分配的依据;此外也体现了工资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是什么?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2)学用一致原则(3)按需施教原则(4)讲求实效原则。

国家如何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1、确定工资水平的因素。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2、建立工资调查制度,为了确定与企业人员从事相当职位的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我国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

3、实现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

R 如何理解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涵义? 答:公务员的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具体说,一是公务员录用特指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以及办事员,而不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二是公务员录用主要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予以录用;三是公务员录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录用公务员的机关是国家党政机关。

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不受干扰和破坏;(2)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当事人有服从或者配合的义务;(3)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他的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4)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由此所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由所在机关来承担责任。

S 什么情况下不得辞退公务员?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设定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是什么?

(1)是完整的公务员法律规范的一般要求。(2)是公务员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全面落实的保证。(3)是实现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4)是加大公务员制度执行力度的保障。

W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公务员考核原则是指公务员考核中必须坚持的基本点,必须坚持一定的考核原则,才能客观、科学、公正地考核出公务员的优劣。其主要原则有:(1)依法考核。按照规定的法规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2)客观公正。这是考核公务员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3)民主公开。这一原则体现在通过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和公务员代表参加考核组织等方式,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地对各级公务员进行考察。(4)注重实绩。这是各国考核公务员时都坚持的一条原则。即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成绩决定其晋升、奖惩、培训、提薪,而不是以年资长短、亲疏远近、文凭高低等因素作为评价公务员优劣的尺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1)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同于强调所谓的““政治中立”的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2)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又一个重要特点。(3)不实行“两官分途”。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两官“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

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1)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27级。(2)实行职务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关系,即“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也就是说,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

Z 在我国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作是公务员?

依法履行公职。这是从职能上对公务员规定的条件,也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的人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即“吃皇粮”,由国家财政供养。

职位分类有何特点?

职位分类作为一种现代人事分类制度,具有五个特点:(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

(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个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衽科学工作者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论述题:

试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1、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公务员队伍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组织保证。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和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千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党管于部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由党制定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二是由各级党委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同于强调所谓的“政治中立”的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坚持党的领导,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之中,并将之法律化、制度化。如公务员的录用制度和职务晋升制度,要体现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考核制度,要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惩戒制度,要体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交流制度,要体现党的干部交流政策等等。

2、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非在野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组织国家政权,共同参与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共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共产党的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是实现政党职能的载体和组织形式。共产党的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国家机关的职能有所不同,但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它们都以不同的工作方式参与了国家事务的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的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都具有公共部门的性质和特点。共产党的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也是依法履行公职的公职人员,在我国以往的司法惯例中,一直将之视同于宪法和法律所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我国,政党机关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国家财政开支,纳人公共财政预算,受国家管理和监督,以防止政党腐败和脱离群众。政党机关工作人员均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政党机关的工作人员既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工资福利,也理应由国家立法对其实行管理。公务员法所规范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也适用于政党机关。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均参照公务员暂行条例实行管理,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完全适用于政党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管理各级干部。如果不能将政党机关工作人员纳人公务员范围,便会造成在我国的机关干部队伍中,一部分人实行依法管理,另一部分人的管理则无法可依。这将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不利于树立法律和法治的权威。我国的机关干部队伍一直是一个统一的接体,如果政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划人公务员范围,不利于对机关干部队伍实行统一政策和统一管理,不利于各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综上所述,将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划人公务员范围,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这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客观实际出发作出的一个必然的选择,也是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的必要措施。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3、不实行“两官分途”。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两官”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是与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相适应的,既适应了多党竞争轮流执政的需要,又保证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国的党政干部根据管理体制可分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前者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党委、政府、人大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也包括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成员。后者指上述各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担任这些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按照我国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党政领导干部除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外,一般都由各级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提名,由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而党政机关干部由各机关自行管理。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实行选任制,但也有一部分实行委任制。党政机关干部的职务则全部实行委任制。在我国的政治理念中,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还是党政机关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都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在选拔任用的条件上,根据不同的职位和所负的职责,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担任非领导职务、担任较低领导职务和担任较高领导职务的人员,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但都实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和原则。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还是党政机关干部,都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同样,也都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事务能力。机关干部也要讲政治,领导干部也要懂事务,对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提出截然不同的标准要求和截然不同的选拔任用条件。与西方国家中主要通过多党制、选举制、议会制来承担对政务类官员的选拔、管理、监督功能不同,在我国,更多的是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来实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监督。从我国干部管理的实践来看,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在一些具体管理环节,例如任用方式、考核、交流、辞职等环节上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是具体做法和具体要求的不同,而不是制度模式的不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是一样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完全可以适用同一套制度进行管理,而不需要另创一套制度分别管理。更主要的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之的交换任职是经常的。党政领导干部主要来源于党政机关干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大部分仍然留在公务员队伍中,继续以担任公职为职业,而并不是都要退出公务员队伍。如果将这两部分人截然分开,互不贯通,势必带来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而不利于稳定公务员队伍。因此,在我国没有必要划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而可以根据所任职务,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作出区分。公务员法既要规范非领导成员的管理,也要规范领导成员的管理。这一点,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不同,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之一。

国家如何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答:

1、确定工资水平的因素

工资水平,不是指公务员个体的工资水平,而是指全体公务员的整体工资水平,也即“全员工资水平”。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为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能力的提高,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为公务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保障。具体来说,应该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模与速度、政府财政能力、物价水平和各

行业工资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公务员整体工资水平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平衡,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及物价指数的涨幅保持一致,同时也要符合政府的财政负担能力,做到量体裁衣。除此之外,近年以来,公众舆论对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关注和监督也制约了我国公务员工资的增长。

2、建立工资调查制度 为了确定与企业人员从事相当职位的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我国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在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较好地体现公务员的劳动和贡献,形成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引导人才合理流动。进行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是与各种类型的企业相当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作比较。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在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将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3、实现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 一是要保证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状况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定期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长。

二是建立公务员正常晋升增资机制。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试述我国建立退休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形成公务员稳定的更新交替机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正常的新老交替与更新。

2、即是对公务员享受养老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督促退休是公务员的法定权利;

3、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管理的重要方式,避免出现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作为公务员管理环节,退休即带有身份管理性质,又带有职务管理性质;

4、是激励广大公务员努力工作的制度措施,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退休不仅仅是退休手续的办理,也包括确定待遇,进行必要的安置、管理和服务。

试述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有何积极的促进作用?

回避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个环节,在公务员管理中发挥着防范、保护、监控等功能。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对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帮助公务员摆脱各种亲属关系的羁绊,公正履行职责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社会的公正、公平、正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对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2、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作用。

3、有利于造就公务员健康成长的环境。

4、有利于加强机关管理,提高机关行政效率。

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1、公务员服从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上级包括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直接上级是指直接具体具有领导权、指挥权与主管权的上级,间接上级是指除直接上级以外的具有领导权、指挥权或监督权的上级。一般应通过其主管的上级,但有时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下级公务员发出决定与人与命令;

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所谓决定和命令是指上级作出的下级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指令。就形式而言,既包括上级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与命令,也包括就具体事件、对象和特定时间内有效的一次性指令。

3、公务员服从与执行的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首先,该决定与命令的内容应是合法的。该决定与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该决定与命令应与上级的职务有关;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法律所禁止之事项,对于明显违背法律的决定与命令,公务员可以拒绝服从与执行;该决定与命令不违反法律赋予一些特殊部门公务员独立执行职务不受干涉的规定。其次,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必须是依照法宝的程序作出的。在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进行行政执行时,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试比较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的优缺点。

答: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就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这两种分类方式依据的理论基础不同,互有长短。

职位分类的优点在于:(1)因事设人而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现象;(2)可以使考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3)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满、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使组织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但职位分类也有其缺点:(1)灵活性差。职位分类较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和职位,则不太适用。(2)管理成本高。实施职位分类的程序繁琐复杂,考核方面过于注重公开化和理化指标,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使人感到繁琐、死板、不易推行。(3)欠缺人性化。职位分类重事不重人,强调“职位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严格限制了每个职位的工作数量、质量、责任,严格规定了人员的升迁调转途径,有碍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个人积极性不容易得到充分发挥。

品位分类制度则与之相反,其优点主要表现在:(1)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便于人事机构调整公务员的职务,所采用的级别随人走,免除了因职务变动和另有任命所带来的不安全感,能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2)它是建立在公务员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遇才,而不需要很专门的知识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比较适用于担任领导责任的高级公务员;(3)注意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的意图行事,有利于集中统一地领导,树立行政权威,分配工作任务特别是临时性的任务指派也容易。

然而,现代公务员职能范围日益扩大,分工愈来愈细,许多专业性、技术性工作进人公务员的工作领域,它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缺陷来,特别成为业务类公务员管理的一大障碍:(1)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现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调查分析,因人设岗,容易造成机构障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2)在人事管理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3)过分重视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总之,品位分类在对公务员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公正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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