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联合查房制度1_重症患者联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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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联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重症患者能够得到持续医疗救治,落实多科联合查房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多科联合查房制定。联合查房作为重症医学科常态医疗活动,程序与要求如下:
一、联合查房适用对象
1、外科手术术后入住ICU的危重症患者。
2、疑难患者:诊断难以确定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3、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
4、科内难以解决,需多科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二、联合查房参加人员
1、术后患者住进ICU,相关手术专科的医生应在术后三天内联合ICU医生查房。
2、相关科室病人病情变化转入ICU,存在医疗隐患、纠纷隐患的危重患者,相关专科医生和主任联合ICU医生查房。
3、必要时可邀请医务处、护理部参与。
三、联合查房程序
1、重症医学科科主任或相关专科科主任均可发起联合查房,并共同确定查房时间。
2、查房过程由重症医学科主任主持。
3、听取床位医师汇报病情,上级医师补充,科主任简要介绍目前诊疗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并提出需要相关专科解决的问题。
4、相关专科主任检查病人及相关检验、检诊报告,并做双向交流,必要时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已给出诊疗意见或建议(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安全因素及医疗护理要点等)。
5、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对查房过程进行汇总。
6、管床医师如实记录联系查房过程,病情记录中单列联合查房记录,经参与查房的专科医师审签后,再由重症医学科科主任审签。
7、联合查房所做出的医疗决策及存在的医疗风险,须共同与患方沟通。
《重症医学科联合查房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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