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内部制度专题_领导班子内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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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基本目录
一、岗位职责类
1、党组(委)工作职责…………………………………………………32、党组(委)书记、副书记、党组(委)成员职责及分工………63、行政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及成员分工………………………………94、党建工作责任制……………………………………………………10
二、议事决策类
1、党组(委)民主集中制……………………………………………122、党组(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133、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174、党组(委)会议制度………………………………………………195、党政联席会制度…………………………………………………… 226、专题办公会制度…………………………………………………… 247、业务工作例会制度………………………………………………… 258、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 26
三、干部选拔任用类
1、党组推荐、任免干部票决办法……………………………………272、竞争上岗实施办法…………………………………………………293、干部年度考核评议与奖惩制度……………………………………334、干部教育培训制度…………………………………………………345、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36
四、自身建设类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392、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制度……………………………………………423、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434、干部谈心谈话制度…………………………………………………445、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45
6、领导班子年度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477、信访接待制度……………………………………………………… 508、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相关规定………………………………………519、机关‚三短一简‛实施办法………………………………………5310、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55
五、监督管理类
1、党组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582、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603、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634、机关治庸问责实施方案……………………………………………665、党组责任追究制度…………………………………………………716、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72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758、重大事项通报制度…………………………………………………779、班子成员行为规范…………………………………………………79
一
岗位职责类
(一)党组(委)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和部门的指示在本单位的执行。
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全面负责本单位党支部工作,执行党委和党总支的指示和决议,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单位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抓好支委会班子的建设,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经常召开支委会,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协同一致,做到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是非分明,不徇私情,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抓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建设和支部的目标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并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处理好党政工作关系,保证党政工作的全面实施。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三会一课‛,引导干部职工努力学好党章,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组织发展原则。积极慎重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一把手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
2、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拟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纪党规,抓好党风党纪教育,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制订系列党课及党日活动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结合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努力钻研业务,带头开展业余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内文化生活。
负责党内各种评优工作的材料搜集和申报,负责搜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事迹材料,宣传报道支部及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做好纪检委员和青年委员的相关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3、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负责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按党章规定,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具体准备工作。
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及各种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党组(委)书记、副书记、党组(委)
成员职责及分工
党组书记向启平同志,领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县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1、对县局工作负总责。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局党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完善四项机制(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执法办案联动机制、系统协调运行机制)实施三个工程(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五项建设力度(基础设施建设、‚两网‛建设、行风建设等),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3、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实际,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贯彻财务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执行好预决算,努力改善全局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
5、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
6、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党支部书记张涛同志 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总支部工作,将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
3、检查总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发挥总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5、做好党的发展工作,正确掌握党的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6、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组成员:赵和平同志、郑晓艳同志
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总支部地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各党支部地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及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地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地模范事迹,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积极完成工作、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常与总支部委员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地积极性。
4、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行政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及成员分工
局长、县食药安办主任向启平:主持局局机关和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证签发工作。
副局长赵和平:主管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执法监督,负责各类行政许可认证审核监督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流通备案工作;分管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所。
副局长、县食药安办副主任郑晓艳:协助局长负责县食安办全面工作;主管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以及县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许可认证、广告审查、规范管理及指导餐饮行业协会,服务食品经济发展工作。
副局长张涛: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全面工作;主管局机关日常工作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综合监督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许可认证、规范管理、广告审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指导药品行业协会,服务医药经济发展工作;分管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访保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文明创建、宣传思想、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及联村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药品综合监管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
副主任科员吴爱民:协助分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综合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监督工作。
副主任科员张继庆:协助分管餐饮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回访监督工作。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
1、机关党委对局机关党的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接受县直机关工委和县局党组的领导和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确保上级党组织和县局党组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党组完成局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4、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6、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局党组搞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按照《条例》的要求,搞好支部的换届选举以及届内的调整工作,不断加强支部建设。
10、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按期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听取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12、开展党内先进集体和个人‚争先创优‛的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13、机关党委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检查、督促机关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了解掌握机关思想动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
议事决策类
(一)党组(委)民主集中制制度
为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事项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二)党组(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
1、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全局利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县委的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增强创新发展意识。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议事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5)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6)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大事集体研究决策,具体落实分工负责。班子成员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7)坚持在宪法、法律和党的章程以及党内法规范围内议事决策。
2、议事范围和内容
(1)传达学xxx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3)决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审定有关会议的主要议题和有关事项;审定有关会议的决议、决定等。
(4)审定以局党组或局行政名义发出的关系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文件以及其他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审定以局党组或局行政名义上报上级的重要报告、请示。
(5)审定建设项目,单位重大固定资产购臵。
(6)机关干部的选拔、推荐、任免、奖惩事项,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7)听取班子成员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审定局机关党组学习计划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8)听取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汇报,并作出必要的决策。(9)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3、议事的方式方法
研究事项采取召开班子会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形式,由局主要领导召集主持。
4、议事程序
(1)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根据需要可增加次数,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班子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召集并主持。班子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事项,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2)班子会议的决定程序。由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的班子成员报告或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充分讨论。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要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必须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的情况。属非决议性议题的,由主持人综合讨论意见,多数人同意即视为通过。属决议性议题的,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决策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双方的意见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3)班子会议议题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的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赞成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态度应鲜明。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决定处理重大事项决策等应逐项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涉及班子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有关班子成员应当回避。提拔使用干部实行票决制。班子会议议题的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如实记录。
(4)班子会议的决定在实施前需复议的,须经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并经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方可进行。
5、议事纪律
(1)班子成员对班子会议作出的分工、决定,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向局长建议提请下次班子会议讨论。但原决定未改变之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以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局党组书记、局长应支持班子成员按照班子会议的分工和决定履行职责,班子成员应积极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局长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使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2)应经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也未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3)对应保密的班子会议的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向外泄露。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文件以及形成的会议纪要(涉密的除外),经局长同意,可在系统内通报。
(4)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班子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班子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6、其他有关事项
(1)列席班子会议人员由局长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决定。(2)班子会议由专人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3)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处理的,局长或其他班子成员可临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班子会议报告。
(4)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会议指定分管的班子成员或有关科室、所、处组织实施。
(三)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1、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本局决策行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本局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包括:
(一)与人民群众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事项;
(二)对管理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涉及本市食品、医药产业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全局意义的事项;
(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
(五)其他需要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三条 对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本局办公会讨论决定前原则上应经专家咨询论证,但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须及时采取措施的除外。
第四条 凡属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需经专家咨询论证的,由承办科(室、队)提出,并经分管局领导同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其他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
第五条 有关科(室、队)应当将所提请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相关资料,提前 5 个工作日送达相关专家或者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其他咨询机构,并提出决策咨询论证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 相关专家或者咨询机构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应作为本局作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2、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第一条 征求意见的内容
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定的事项,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第二条 征求意见的程序
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对象。
第三条 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对象
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四条 进行社会公示
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四)党组(委)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倡导优良会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我局实际,实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季度工作例会、专项问题研究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的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传达学习和讨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决策和工作部署,通报重大事项。
2、讨论和决定本局的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新闻宣传等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利益、全局性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
3、研究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研究党组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4、研究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职位设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轮岗交流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事项,向上级党委(党组)提供或推荐干部。
5、讨论和决定应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认为需要提交党组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局务会议
1、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大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
2、听取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本局年度和半年工作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部署意见建议等。
3、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要工作。
4、研究讨论局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通报和讨论其他方面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议
1、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重要决策和指示,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2、局领导通报各自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研究、讨论确定近期工作。
3、研究和安排本局日常工作中需相关科室协调配合解决的问题。
4、研究本局重要决定、决议以及重大事项的实施。
5、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工作例会
总结一个季度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研究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季度工作任务。
五、专项问题研究会议
研究决定某专项问题或日常工作中业务性较强、无须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研究下属单位、涉药械单位提出有关具体业务的请示、建议。
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重要文件、指示、会议精神,部署本局重要工作,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重要情况。
2、进行全年(或半年、阶段)的工作安排,总结工作,交流各科室的工作经验。
3、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及干部职工评优、选拔推荐干部、征求意见等活动的民主测评。
4、其他涉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有关工作事项。
七、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一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研究部署当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八、所有会议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会议中的观点和意见,参会人员不得外传,严守会议秘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好每次会议,会前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态度端正,意见明确。
2、凡会议决议,需要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办理的,科(室)和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办理,不得有误。
3、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要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
4、各科室需上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必须提前写出提案交秘书科,秘书科整理后交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要集中,不临时动议。
5、与会人员要带笔记本,养成良好的记录习惯。
违反上述纪律者,应对其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所有会议必须有正式记录,并由负责记录的科室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查阅。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决定,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由秘书科负责牵头督办落实。
(五)党政联席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落实局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班子。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各股股长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局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条 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局长共同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局长提出,由书记或局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或局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
22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解决我局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我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
4、研究讨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讨论干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6、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7、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议事程序
(一)局党组决定事项,依《局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局行政事项,依《局行政工作规则》执行。第五条 会议纪律要求
(一)局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二)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三)对通过的决定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干部群体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四)会议有关保密问题,以及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有违者,将向市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题办公会制度
1、专题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确定。
2、专题会议议题由局领导或科室提出,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
3、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行业管理和有关内部事务的具体事项;听取局机关科室和局直单位具体工作汇报;研究布臵阶段性工作和单项工作,专题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
4、会议发言应围绕议题中心,简明扼要。他人已表述的意见,本人如无不同看法,只须表示同意,不要重述。
5、专题会议要做记录,并由承办科室将主要内容整理成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6、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要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缺席或委派他人参加。
7、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对不宜公开或暂不能公开的内容均应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扩散。
(七)业务工作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全局工作例行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会议人员: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必要时要求各股室负责人一起参加)。
3、会议内容
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汇报本支部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个月工作打算(主要包括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等);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个月工作任务;进行学习培训、学习讲座;经验交流。
4、会议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事先必须向机关党组请假;
(2)、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由机关党组负责组织。会议结束后,各党组成员将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包括落实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在3日内报机关党组。
6、相关职责
(1)、参会人员要及时将例会精神向所属支部、科所进行通报,及时研究制定下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各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团结协作,分工负责,共同努力,善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创新工作,及时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3)、各党组成员要与党建具体工作人员经常性地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各类考核细则,检查自己的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抓紧抓好抓实各项党建工作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
为了做好年度工作的规划和分析,制定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建设预期目标,探讨促进和谐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加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推进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
1、会议形式
领导班子工作交流务虚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年初。
2、会议内容
(1)由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上一年度分管工作的主要情况,针对具体工作提出各方面需要协调与改进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根据实际情况,探讨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分析研究本年度各项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进展情况,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指标。
(3)针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体把握、具体分析,探讨解决办法。
3、与会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
4、会议要求
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务虚会,在会议之前做好充分准备,达到相互交流与沟通的目的,共同促进发展。
5、会务工作
根据会议主持人决定会议议程,相关人员做好会议纪要工作。会议内容需要做报道的,安排新闻媒体做好会议采访及报道工作。其他会务工作由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
干部选拔任用类
(一)党组推荐、任免干部票决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票决范围和对象
(1)局党组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决定的拟任免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
(2)其他需要票决的对象。
2、票决程序和方法
局党组表决干部任免,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其程序是:(1)介绍情况。由局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向局党组详细介绍拟任免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主要经历、德才表现及提名、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情况和任免、推荐、提名理由。
(2)讨论酝酿。到会的局党组成员对拟任免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任免、推荐、提名理由,进行充分讨论,逐人发表意见。
(3)投票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到会局党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任免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发表同意、不同意、弃权等表决意见,并在表决票相应意见栏中打‚√‛,不填任何文字内容,填票结束后,由局办公室负责计票汇总。
(4)形成决定。表决结束,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并按干部人选得票情况作出决定。其中,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的,形成任免或推荐、提名决定;得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的,不作任免或推荐、提名决定。实行差额票决时,若同一职位票决对象出现得同意票票数相等或两名票决对象得同意票均未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时,应进行第二次票决。若第二次票决两名票决对象仍相等或两名票决对象得同意票均未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时,则本次会议不再对该项干部人选进行表决。
3、有关事项
(1)严格坚持到会党组成员‚一人一票‛原则。因故没有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在讨论酝酿中转述自己对拟任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意见,但不得委托其他党组成员投票。
(2)严格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表决:对拟任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有疑问,但又解释不清楚的;对拟任干部人选或推荐、提名干部人选意见分歧比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未查清楚的;提拔重用的干部人选,未经民主推荐和未经组织部门考察提名的;到会党组成员没有达到党组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3)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实行讨论干部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任免事项,本人必须回避;人事科提出的人选被否决后,应由人事科按照程序重新推荐、考察和提名,不得临时动议;严格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讨论和表决情况。
(4)对无记名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拟任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通过进一步酝酿,可以在另一次党组会上继续提名。两次投票表决均未获得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同一职位拟任人选。
(5)无记名表决票、表决结果报告单等相关资料,会后由人事科负责存档备查。
(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了积极推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保证本局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决定对局机关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实施竞争上岗,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推行竞争上岗,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开拓创新、勤奋务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干部岗位上,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
2、组织领导
县食药监局科级干部空缺岗位竞争上岗选拔工作自觉接受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在竞争上岗的各主要环节邀请组织、纪检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县食药监局组成竞争上岗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启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赵和平、郑晓艳同志为成员。
3、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清正廉洁,勤政为民,遵章守纪,自身要求严格。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务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完成工作任务比较突出。
(3)有胜任拟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工作,具备所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提拔担任副股长以上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担任正股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以上五年以上工龄和任副股长两年以上经历。担任副股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担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勤奋,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考核为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
(6)群众基础较好,得到本单位大多数干部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7)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4、方法和程序
(1)制定方案。结合本局实际,拟定实施方案,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县局党组研究讨论,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根据县委组织部批复,召开县食药监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有关文件、政策,公布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公开竞争。
(3)公布职位。在全局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资格条件和竞争的方法步骤和程序。
(4)组织报名。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布的职位和条件,在全局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报名,每个竞争岗位至少有2人及以上的报名者参加;每人同时最多可报名参加2个职位的竞争。报名人数达不到2人的经本人同意可适当调整,确实达不到2人的,取消该职位竞争。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向局办公室报名,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参与竞争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通知本人做好演讲答辩准备。
(6)笔试。笔试依据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科级干部任职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成绩加权后计入总分。
(7)演讲答辩。演讲答辩由局考评领导小组组织,竞争者根据所报岗位的职责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阐述个人的工作设想、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措施,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由评委提出有关问题,竞争者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答辩评分按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
(8)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的方式,由全局干部职工根据平时对竞争者掌握了解的情况,结合演讲答辩情况,对参加竞争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实行百分制,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干部群众打分计算出民主测评平均得分,同时按照是否同意任用、不同意任用进行民主推荐。
(9)组织考察。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演讲答辩占30%、笔试占30%、民主测评占40%的比例,汇总出每个竞争人选的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得分高低排序,并向全局范围公布,依据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对民主推荐或同意任用票数不过半的人选,不列入考察对象。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由考评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深入细致
的考察了解,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和群众公认度。考察采取查阅资料、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10)组织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竞争者笔试成绩、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票决确定人选。决定人员拟任职位,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统一进行调整。
(11)人选公示。对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无不良反映的发任免文件,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工作要求
(1)在竞争上岗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进行。对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2)竞争上岗者对有关问题如果有异议,经向局考评领导小组反映仍不能得到满意答复者,可向组织、纪检部门反映。
(3)本办法由局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干部年度考核评议与奖惩制度
1、民主评议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2、民主评议分民主评议党支部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支部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群众座谈会及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对支部工作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4、党员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
(1)自我评议。民主评议前,每名党员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由每个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公开承诺的内容以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其他党员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其学习、工作、作风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3)张榜公示。民主测评结束后,党支部要将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于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结果与党员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党支部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情况属实的,要重新进行评定。
(4)组织审定和公布。根据测评和公示情况,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工作情况和党性评定的等次逐个进行审定,然后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5)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向其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进。
(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门化监管队伍建设意见》,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培训目标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维护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第二条 培训原则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有序、有效、经济原则。立足监管工作岗位,实践锻炼与理论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培训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以岗位锻炼、普遍提高、本地培训为主。
第三条 培训职责
办公室是培训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根据各股室申报和经费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培训项目的协调落实和检查督促;牵头协调在县外培训项目的联系和商谈;负责全员培训的组织落实。
办公室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并对各项培训经费进行审核、收支管理和涉及全系统人员培训的后勤保障。
各牵头股室负责提出年度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外培训与协作单位的联系和内容的商谈;落实县内培训项目。
第四条 培训工作程序
各牵头股室在认真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提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建议,于1月10日前报送办公室。培训项目要有初步方案。
办公室对各牵头股室提出的计划建议进行汇总、审核、平衡,拟定全县系统年度专门化监管队伍培训计划,报局党委研究决定后予以印发;牵头协调县外培训项目有关工作的商谈;对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对确定的培训项目进行经费等方面的审核,协助有关处室做好交通等后勤服务。
各牵头股室根据县局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具体参与联系协调县外培训项目的有关工作。对培训计划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报政治处备案。
所有涉及系统的培训由牵头股室负责拟文,经政治处会签后由分管培训工作的局领导签发,以办公室名义正式行文下发。
第五条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原则上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分别承担。聘请师资经费要根据师资的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相应给付,做到标准基本统一;培训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先履行申报和审批程序。
列入局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经费标准及报销程序按县局有关规定执行。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到乡镇举办培训班,在县区尽量利用县局机关现有会议室,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到定点的场所培训。
第六条 其他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各股室的年度考核内容。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实施。确有特殊情况并有充分理由的,各牵头股室须将培训计划和方案先报领导审核,在征得分管培训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选拨管理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年轻优秀、经得志考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1、后备干部的选拨
后备干部的选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双推双考一公示‛的方式公开选拨,即群众民主推荐、党支部把关推荐、素质考试、组织考察、公示。
(1)推荐预告。各党支部要根据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的资源、条件,民主推荐的时间、方式、数量等。
(2)干部职工推荐。推荐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依据干部职工民主推荐的结果,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标准,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4)组织考察。在组织考察并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后,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拟定人选。
(5)公示。拟定人选,公示时间7天。对民主推荐中串联、拉票、贿选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核查不属实的,确定为正式人选。
(6)每个党支部可推选1—2名中层后备干部。
2、后备干部的培养
后备干部的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摆在首位,有计划地加强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1)丰富培训内容。要对后备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现代科技、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力求使培训内容更加适应工作需要和干部的思想实际。
(2)改进培训方式。根据实际需要,选派后备干部到上级党校学习,参加省、市药监部门的业务培训;采取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典型安全分析等方式,修正和完善后备干部的世界观、人世观和价值观,提高后备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如《点名调训制度》、《参训情况通报制度》、《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学习情况跟踪考评档案管理制度》等,以提高学习培训的实效性。
(4)实践锻炼。组织后备干部到业务部门、工作一线锻炼学习,给台阶、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加阅历、丰富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后备干部的管理
后备干部的管理要坚持‚严把进口、畅通出口‛的原则,实行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模式。
(1)档案管理。建立后备干部管理档案,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民主推荐和考察、公示情况、培养提高和奖惩情况、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情况等。后备干部档案由局党组统一管理。
(2)动态管理。根据培养提高、跟踪考察的情况,按年度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和充实,在保持一定常数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考核淘汰。后备干部队伍原则上按年度进行考核调整,选优汰劣、优进劣出。后备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群众意见大、威信不高的;由于健康或其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合理配比。按照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使后备干部队伍的总量和结构适应实际需要。
备用结合。要坚持不经过‚双推双考一公示‛选拨的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没有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的,原则上不提拨使用。
四
自身建设类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目的意义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92、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3、组织管理
(1)局党组中心组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局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4)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其职责是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4、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12次。要积极开展自学,自觉完成年度学习任务。
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2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通报、考核、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调研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基层的工作实际情况,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推动全县食品药品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弘扬领导干部求真务实的精神,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领导干部调研制度。
1、思想政治的调研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或委托安排检查落实。
2、局党组成员各人有固定的工作联系点,制定相应明确的挂钩单位(包括直属单位),确保‚责任到人‛,并做到每季度一次以上到联系点全面了解工作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成功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改进的措施等进行详细的调研。
3、领导干部每季度一次(安排参加长时间培训学习除外)深入到各乡(镇)调查所分管工作的执行情况。征求基层意见,听取基层要求,现场解决基层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现场能解决的尽可能现场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进行合理的解释,然后抓紧时间研究,并在局相关会议上提出,集体商定。
4、领导干部每半年深入到基层单位对具体的课题作调研。调研结束后,亲自撰写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工作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组织生活会和行政生活会制度
1、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求,坚持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干部职工行政生活会制度。
2、组织(行政)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局党组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开。
3、每次生活会之前,局领导要提前做好局内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情况调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生活会主题,增强针对性,力争每次生活会解决1—2个主要问题。
4、本着实事求是、教育从严的要求,凡参加生活会的同志,都要讲原则、讲纪律、讲真话,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团和气,要通过生活会增进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5、每次生活会都要做好记录,凡生活会中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按组织程序进行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
(四)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完善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措施,并进一步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1、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关心、爱护、帮助干部职工的具体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经常性谈心谈话应视情况进行。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1)干部职工工作变动、职务升降、退休时;(2)干部职工受到批评、处分时;
(3)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与挫折时;(4)有反映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时;
(5)干部职工本人需要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提出约谈时。
3、凡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犯党纪、政纪的,经党组讨论同意后,进行戒勉谈话,严肃指出被戒勉谈话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问题的危害性,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戒勉谈话后无明显改进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还应调整其领导职务。
4、局领导一般由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各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局长或分管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其他同志一般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
445、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个别谈心谈话方式;戒勉谈话应由两位以上同志参加。
(五)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是指领导干部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与基层单位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联系关系,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经常深入基层查访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切实解决基层问题,进而完善决策机制,保障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
2、各级药监部门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联系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使‚抓基层、抓基础、抓作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所联系涉药企业,要寓监管于帮促之中,切实加大帮促力度,努力创新帮扶机制,不断提高帮促和服务效果。
3、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药监部门和涉药企业的主要任务是:(1)经常深入基层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检查其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并予以督促、指导;
(2)及时了解基层联系单位自身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主动收集基层联系单位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局党组反映汇报,并尽快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4、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可以通过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不定期召开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联系基层工作,每月深入基层单位不少于1次,并建立联系基层工作记录,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联系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5、县局党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专题听取局领
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联系基层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请召开县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会办,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作出汇报。
6、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县局领导干部做好基层联系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系基层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六)领导班子年度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
实行承诺办实事制度,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听群众意见和反映,落实整改措施的一种成功经验,也是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实际行动。为了长期坚持和认真实施承诺办实事制度,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县药监局党组对人民群众承诺办实事。(2)县药监局党组、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是承诺办实事的主体,应结合本部门的特点、优势,认认真真地、实事求是地落实好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2、基本要求
(1)深入调研,找准问题。(2)求真务实,取信于民。(3)发扬民主,联系群众。(4)坚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
3、方法步骤
为群众承诺办实事活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时间安排上,一般以一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在具体活动中,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要承诺办理的实事。年初要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制订 47 出当年为群众承诺办的实事,然后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臵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恳谈会、下访谈心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确定出承诺办实事的具体目标,经广泛公示后,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备案。承诺实事确定后,要根据目标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并向群众公示。要做好上年目标与下年目标的衔接,既着眼当前,又兼顾长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2)督促检查。年中,由上级党委、政府组织检查组,对下级单位年初承诺的实事,进行严格督查。
(3)考核验收。一是年底召开通报会。将承诺办实事情况向群众通报,公开承诺办实事结果。对未能办理的承诺事项,要作出详细说明,对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完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做出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把实事办成、办好。二是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随机抽样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不能达标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将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评定、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组织领导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成立承诺办实事领导机构,确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所承诺的实事,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领导带头,示范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在承诺办实事时,要带头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求教于群众,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决实际问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承诺办实事活动的扎实开展。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努力营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办实事的结果要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
(4)树立典型,正确引导
大力培养和树立具有时代特色、为民办实事、体现先进性的典型人物,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和经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向身边的典型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七)信访接待制度
1、各股室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处理来信,及时登记,详细记载信访内容和办理情况。
2、受理信访之后,凡涉及重要信访件,要及时报有关领导批转有关股室处理,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政策,热心宣传政策,耐心解释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3、办公室每半年对信访接待及处理情况予以统计检查,对尚未办理的信访件进行督办。
4、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举报信访件按要求填写《举报登记表》应注意保密,保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5、不得随意将来访者引到领导办公室或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