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公务员制度分析_公务员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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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期末论文
中日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撰 写 人:李婕班级学号 :08公管07111003003 论文方向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指导教师 :娜琳撰写时间 :2011年11月
北京城市学院公管学部公管教研室制表
中日公务员制度比较分析
李婕
北京城市学院 公共管理学部,08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方向)
【摘要】 : 公务员制度的出现,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由于工业革命的爆发,英国正式确立了文官制度。在经济全球化和战争的推动下,日本在明治维新的作用下确立了公务员制度,对日本的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也在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中日比较;相互借鉴;合作交流
一 中日公务员制度诞生
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出现,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现代化的标志。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如果以英国1855年5月21日布的《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作为现代公务员制度(也称文官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到20世纪80年代,公务员制度的历史不过130多年。公务员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比如,中国的科举制度便为其注入大量经验。经历100多年发展的公务员制度,引入、发展、创造出许多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如分类管理体制,公开、平等的激励竞争机制,专业化管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等等。
日本在明治维新的作用下确立了公务员制度,对日本的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也在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诞生。
二 中日公务员制度发展概况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明治维新后,日本即着手以英、德等国为模式,建立现代文官制度。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
界,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称为官僚弄的文官制度。这种官僚制度的形成,起始于1867年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归还政权于明清天皇,此举造成明治的契机。正是明治维新的实行,使日本舍弃固步自封的封建制度,而加以吸收现代文明。文官制度的真正确立是在1887年,日本公布《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采用文官考试制。1893年明治政府制定了《文官任用令》和《文官考试规则》,规定除敕封官外,一般官吏均需通过考试方可录用,从而也确立了功绩主义原则。1899年明治政府进一步修改1893年的《文官任用令》,并制定新的《文官资格保障令》和《文官惩戒令》,此即所谓“文官三令”,标志着战前官僚制度的确立,这种体系一直沿袭到二战结束,并无重大变化。
第二阶段,是民主与效率统一的文官制度。1945年8月,日本在二战中失败,日本政府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天皇专权制,对旧官吏制度进行改革。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新宪法,建立议会和内阁,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为适应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日本政府对人事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1947年10月,日本政府参照美国的人事制度,制定并公布了《国家公务员法》,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50年又制定了《关于国家公务员职阶制的法律》,同年12月又制定了《地方公务员法》。这些法律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一直实行至今,是二战后日本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法规。1946年11月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和1947年10月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标志着日本官吏制度正式转变为现代公务员制度。从战前的“天皇的官吏”转变为“国民的公仆”。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从1978年底至1987年9月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思路形成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发生了转移,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了。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做了《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拉开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帏幕。全国上下开始对干部人事制度各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党中央确立了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离退休制度,初步实现了干部新老交替: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了干部管理权限。各地各部门也进行了大量改革的探索,很多地方改革了单一的任用制度,实行委任、聘任、选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推行聘任制,乡镇试行干部选聘合同制;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试行选聘或招聘制,行政机关试行考试录用制;人才配置初步打破了“统包统配”方式,开始利用市
场机制,调节人才流动;在干部培训、考核等方面,也提出新的办法和措施。198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劳动人事部,根据中央的指示,开始研究起草国家行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法规。经过几年的努力,1987年初提出了以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系统设想和法规草案。当年9月召开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在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年3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要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并组建国家人事部负责推行以公务员制度为重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此,建立公务员制度就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和重要任务,并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988年3月到1993年8月,是试点和法规修改形成阶段。根据党的十三大和七届人大确定的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原则和要求,国家人事部组织力量,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进行深入研讨。为了验证其内容的科学可行性,并为推行积累经验,从1989年初开始,在审计署、国家税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建材局、统计局和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六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城市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试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了国家公务员法规草案。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和建立,对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也进一步创造了条件。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要“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布了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第一个基本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1993年10月到1997年9月,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实施阶段。为做好实施工作,人事部先后制定了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辞职辞退、交流、回避等十多个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单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并按“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思路,结合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实施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各级政府机关初步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公务员的录用,都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公务员的晋升,打破“论资排辈”的做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严格考核,择优进行;大部分机关都建立起职责规范和工作责任制,对人员实行严格考核。退休制度已基本实现正常化,辞职、辞退制度开始实施,政府机关人员能进不能出的状况初步得到改变;回避、轮换、纪律等廉政制度普遍实行,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公务员队伍素质普遍提高。
1997年10月以后,进入公务员制度深化完善阶段。党的十五大根据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目前,各地各部门在总结前几年公务员制度推行的经验基础上,根据经济体制改革新突破、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的要求,借鉴近年来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做法,研究提出深化和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为完善公务员制度而努力。
三 中日公务员制度比较分析公务员分层管理的差异
日本公务员管理机制实际上分为公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量大管理系统。中国公务员分为地方与国家,也未在公务员内划分出特别职与一般职。不管是重要机关的公务员还是地方机构的公务员统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的分类,中国公务员制度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在领导职务中,将公务员细分为10级。日本的特殊职国家公务员中有90%纳入国家特殊公务员管理机制中。中国军队属国防部自主管理系统,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管理系统。公务员管理原则的不同点
中日公务员管理原则最大不同点是党管干部原则与政治中立原则。日本公务员通过横档选举或特殊任命产生,至一定政治见解,负责制定政策,行使国家权力,在管理上实行任期制,预期内阁共进退。中国政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无需保持政治中立,要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服从党的领导是中国公务员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比较
中国对公务员职务违法犯罪的初查或调查是由党政司三个系统实施的。纪检和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审理认为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再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司法检察机关最先接到举报的案件一般由检察机关独立进行初查和立案侦查。
日本的搜查调查体制是街道公务员违法犯罪的举报后,以司法警察为主体开始练搜查,但对政官财界重大受贿行贿案件,企业经营者逃税案件,企业职工粉饰决算,大规模贪污企业财产等只能犯罪,则有专业技术性情的监察机构特别搜查部实施调查。在这个过程中执政党和行政机
构都没有参与侦查的权利。
[1]娜琳:中日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探析.大连大学学报,2007(1)
[2]满达人:日本公务员制度和国家公务员法.日本问题研究,1994(3)
[3]阎树森著:日本公务员制度研究.北京市: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1
[4]张荆 赵晓霞 袁娟 冀雅儒:国家行政效率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