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生活部干部考核制度_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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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干部考核制度
(试行)
为加强对生活部干部的管理,规范干部的日常行为规则,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现根据《保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部实际情况,按照“客观、民主、规范、科学、人性”的原则制定此干部考核制度。由生活部执委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生部全体学生干部进行考核,以达到树立典范,创先争优,与时俱进,建设先进集体的目标。考核详情如下:
一、基础分与满分 1.基础分为40分; 2.满分为100分;
3.考核评定标准:不及格
二、出勤考核制度(40分)
1.例会考核(16分)
(1)开会准时到场,并带好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3分)
(2)开会期间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不吃东西,不抽烟;(4分)
(3)不无故缺席及请假在开会前30分钟前提出(会后请
假以缺席处理);(6分)
(4)不无故迟到或早退(有重要事情除外)。(3分)
2.食堂执勤及抽查考核(16分)
(1)食堂执勤时认真、规范佩戴工作证;(1分)(2)执勤中未出现迟到、早退、缺席、请假等情况;(4)(3)执勤过程中态度端正(不穿拖鞋,着装整齐,与食堂负责人交流时言语平和,积极记录和处理同学的反映,不与他人发生口角等);(8分)(4)按要求准时参加食堂和小卖部抽查者。(3分)
3.活动考核(8分)
(1)主动配合学生会各部做好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且在活动中认真佩戴工作证,不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5分);
(2)参加活动后要求交活动总结的,要按时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3)
三、其他考核(20分)
1.被评为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按级别评定:
(1)省级;(2分)(2)市级;(1分)(3)校级;(1分)
2.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按级别评定:(1)国家级刊物;(3分)
(2)省级刊物;(2分)(3)市级刊物;(1分)
3.学期末测试成绩合格,各学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无补考现象;(10分)
四、开除制度
1.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60分者无条件开除;
2.以生活部的名义从事个人活动者,一经核实立即开除(如:在校内摆摊销售物品,为商家做虚假宣传等); 3.一学期累计有两科补考或补考一科不及格者;
4.在工作中,干部与人发生冲突,并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开除;
5.违反国家法律并受到处罚,或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处分,留校察看和记过处分者直接无条件开除; 6.例会无故缺席两次者直接开除。
五、奖励制度
经过学期总结,对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前三名同学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将其视为部内骨干和学院优秀标兵的推荐对象。
保山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