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之借款管理规定(实用)_公司借款管理规定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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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借 款 管 理 规 定

为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外部个人借款、内部单位借款。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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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责任人撤换借条。具体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工伤借款:如果受工伤员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或拒不开具借款单的,则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为其代借的用于其本人医疗费用的借款单,经公司人事部确认(凭交款押金单确认)后,财务部可计入借款受用人名下,待医保处拨款后,冲销原业务处理责任人借款单(以公司指定业务处理责任人借款支付该工伤员工的医药费结算的,应由公司财务或公司工伤保险专管人员,凭公司指定业务处理责任人转来的相关住院押金单办理住院结算手续,结算单据交公司人事部按工伤流程申报处理)。工伤借款应由借款人在借支款项时,持借条单在公司办公室作备案登记。

员工因工伤而发生的住院费用,其医药费报销单原则上由员工本人转交至公司人事部处,按工伤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待医疗保险事业处将工伤赔付款拨付至公司财务帐户,财务部收到相应拨付单并确认无误时,由人事部通知受工伤员工本人到财务部办理原借款清算手续,如受工伤员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超过拨款期1个月的,财务部将其借条入帐处理,对超过医保处拨付款额的借款部分按公司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②、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在职员工因其它突发情况或非工伤住院发生借款。如是员工本人借款,按前述正常上班员工私用借款规定操作;如果是由他人代借的,要由代借人出具由该借款受用人补开的借条撤换代借人的借条,如借款受用人拒不开具借条的,财务可凭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确认的当事人住院结算单据或证明人(公司知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撤换代借人的借条,并按 聚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1)、借款规定:对于因公借款的,使用公派业务借款单,由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借条,如果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支手续;超过2000元的,由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还要由借款人出具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经理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可受理借支手续。超2000元的借款业务,董事长、总经理外出不在公司的,经董事长、总经理口头批准,由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付款,但借款单应由出纳员在董事长、总经理返回公司后及时履行补签字手续。

(2)、借款管理:

①、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无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应在返回公司7日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报销单不足冲借款单的,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需用的借款,当事人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如属采购人员借款用于代支付运费货款等业务的,借款单应在7日内清欠。②、如果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报销单据不能签字的情况下:正常业务,由报销人所在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总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签后核报;属特殊业务报销及付款,经财务负责人对业务审核无误后,电话请示董事长,按批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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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员工,在年度终了前或离岗时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对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出差备用金借款,如果市场营销业务人员长期出差在外地的,可按公司制度规定定期向公司财务邮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由公司财务支付差旅费;如出差人返回公司报销,且7日内不出差的,应于返回公司之日起5日内清偿备用金借款,出差时再履行借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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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间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发生的临时往来借款。由用款单位财务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件)通知对方单位财务部,经财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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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公派业务借款单中还款时间晚于业务完成时间的,按前述在业务完成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核报还款。

(8)、财务部将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支单中约定还款时间2个月未还款的员工,财务部将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见附件)催收。财务部将每季度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接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10日内仍未还清借款的员工,财务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除外,对于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可以延期还款的除外。

(9)、临时工和试用期的员工不能借支现金,如有出差任务时,由同行非临时工人员借支现金。如同行出差人均为试用期员工的,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在不超其应得工资额内借支现金。

(10)、借条单原则上应挂帐,鉴于公司实际情况,除备用金借条挂帐外,其它临时因公借款及个人因私借款的借款单存于出纳员处,不作入帐处理,由出纳员直接催收现金或在报销时扣减借款,但对自借款之日起超过1个月的借款单,财务部均予以挂帐,并按本规定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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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

部门 同志:

截至 年 月 日您逾期借支的现金余额为 元,按照公司员工借款管理规定,请您在10日之内到财务部核对,报销并归还所借款,如逾期未办,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此致

聚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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