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制度_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本着“热情、服务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1、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
2、公务性接待。包括各级农牧业部门及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我局的公务活动(视察、指导、检查、调研、联系工作等)。
二、接待程序
1、会议接待。大型会议、综合性培训或其他重要活动等接待,由相关科室拟定接待计划及费用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分管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公务接待。接待上级部门负责人应事先将来客情况告知办公室,并报告分管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登记并填开《公务接待审批表》,方可接待,凭《公务接待审批表》和用餐发票报销。
3、非公务性接待。由办公室登记,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并确定相关人员负责接待。
三、接待标准
(一)用餐标准
1、会议接待。包括培训、其他的专题会议等,实行统一安排食宿,统一安排就餐,统一安排用车,每人60元/天(不包括烟酒),其中:早餐10元/人,中晚餐各25元/人(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等,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经费的,按上级要求办)。
2、公务接待。
接待旗县区农牧业局的领导每桌标准500元左右(不包括烟酒)
(1)接待厅局级以上领导,每桌标准800元左右(不包括烟酒)
(2)接待处级以上领导,每桌600元左右(不包括烟酒)
(3)接待市内各类检查考核组,每桌标准500元左右(不包括烟酒)
3、非公务性接待。
(1)一般客人,按每人每餐30元的工作餐安排,原则上不安排烟酒。
(2)友好单位及兄弟单位的客人,每桌标准500元左右(不包括烟酒)。
(三)烟酒标准
烟酒标准原则上按接待的客人级别确定。未经局领导同意,只能用办公室指定烟酒,上级农牧业部门、党政部门及重要客人考察、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部门联谊活动或重大、特殊的座谈会,可适当安排水果、饮料,提高烟酒标准等。
四、接待管理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并提出用餐标准、陪餐人员和就餐地点等意见,报经局长批准后安排,原则上由对口科室派员接待。
2、各科室需要安排接待或宴请的,由各科室拿出接待意见,报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各分管局长接待上级来人或外单位来人需要接待的,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办公室负责安排。
4、用餐、住宿,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宾馆和饭店,由办公室通知各定点饭店做好接待工作,除特殊情况以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到宾馆、饭店签单。
5、实行烟、酒统一采购制度。接待用烟酒,由办公室根据接待标准填写《实物领取审批单》经分管局长批准后统一安排采购。未经批准,接待人员不准擅自在就餐等消费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各种娱乐场所、商店、纪念品店等处签单。
6、办公室负责将全年接待费用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并做到月结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