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忆江南酒店员工奖罚管理制度_酒店员工管理制度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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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奖励商丘忆江南酒店员工奖罚管理规定
1奖励形式:通报表扬、公司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2奖励细则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企业带来较好效益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
---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
---保护企业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
---拾金不昧者。
---为维护企业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奖励评优标准见另案。
二 处罚
员工应严格遵守忆江南酒店的各项操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当员工违反行为准则或酒店制度时,酒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程度处罚,以下行为包括且不仅包括:。
(一)处罚形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处罚细则:
1口头警告: 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5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酒店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进行口头警告一次。---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在上班时间外出或早退;---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
---非因公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当值时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
---当值时扎堆聊天、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动作缓慢、工作效率低;
---当值时未经批准因私打电话或私自会客;
---当值时翻阅书刊、报纸、杂志、画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务;
---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公司和酒店组织的业务培训;
---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岗位;
---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
---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在早餐区、卫生间吸烟者;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将食品带出员工餐厅;
---推委或拒绝其它岗位正当要求者;
---后勤、维修保障人员,接到报修后,无正当理由15分钟内未到达维修现场;
---进出饭店拒绝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下班后在餐厅、工作岗位睡觉或着便装在宾客活动区内逗留; 除了上述行为外,违反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且情节较轻者,酒店将记录口头警告一次,并要求员工对违纪行为做出改进。书面警告: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0元—200元的经济处罚:
若员工无法按照要求改进业绩或出现进一步的违纪行为,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
---口头警告半年内累计发生两次;
---违反公司假期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经公司授权的机构证明擅自休假;
---因服务不到位、怠慢客户、顶撞顾客等被顾客叫服者;---旷工半天以上;
---在后厨区吸烟者;
---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或工作安排;---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不能按规定程序为宾客提供服务,导致宾客一般性投诉;---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长达15分钟以上;
---当值时睡觉、看电视、听录音、打扑克、玩麻将、下棋或变相赌博者;
---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当值时饮酒或带有酒气上班;
---毁坏酒店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
---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
---在禁烟区吸烟;
---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它物品;
---在同事之间、领导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制造不团结;编造、传播有损酒店或员工声誉的谣言;
---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擅自动用专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特殊情况经济处罚标准:
---因工作安排疏漏或职责缺失造成客户严重不满,以致大厅(或前台)吵闹者,主管罚款200元,经理罚款300元;
---进料没按规定标准办理入库单的,采购员、仓管员、验质员各罚款100元;
---厨房做菜出现原则性质量问题,如菜品上错程序(如未接顾客安排私将凉菜放到后面),坏菜叶,洗菜不净等情况,按菜品原价执行一至十倍的罚款;
---菜品不熟、死鱼做菜上桌,按菜品原价执行十倍罚款;---传菜期间上错房间,或客户点菜漏报漏做的,责任人罚款200元;
---工程服务检修不到位造成严重设备故障或经济损失的,责任人罚款200元;
---客人用餐后没有及时跟单造成漏单的,当值服务员、吧台收银员承担漏单损失;
---签字批准的申购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的,采购人员罚款50元/ 次;
---员工离职没有提前(至少半个月)申请,突然提出离职的,当月工资停发;
---管理者(主管、经理)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准确而主观评价员工绩效的,罚款100元;
---后厨、传菜、服务等岗位在工作中损坏餐具、银器的,照价赔偿,在工资造册时扣除;
---管理者考勤审核不准或故意造假的,罚款100---200元。---工作中发现侵占公司财产或私拿公司财物的,执行开除。4 严重书面警告并解除劳动合同
酒店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严重过失一次,并解除当事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书面警告一年内累计两次;
---连续旷工两日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利用职权之便为其它竞争对手提供信息或服务;
---泄露工资等公司机密信息;
---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破坏公司设备制造工作障碍;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审查;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从关系单位收取贿赂,损害酒店利益;
---随意泄露客人信息、酒店秘密或尚未在酒店内发布执行的各类事项;
---私开客房;
---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帐单、凭证、从中谋利,中饱私囊;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破坏工作秩序;
---违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对客人投诉意见进行敷衍、涂改、撕毁、不按时上交;---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或参与此类活动;
---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营利性活动;---未经许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饮料、物品免费款待朋友、亲属或免费安排住宿;
---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恶性投诉;
---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
---在病休证明上弄虚作假骗取休息;
---将枪支、弹药及其它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扰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闹;
---故意破坏或违反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口头警告以六个月累计统计。书面警告以十二个月累计统计。累计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违纪审批
各种程度的违纪行为均应由部门经理确认审批《员工过失单》。
(四)处理权限
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酒店部门经理有行使处罚的权限。解除劳动合同,由部门经理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