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岭中心小学路队护送制度_学校路队护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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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岭中心小学路队护送制度
一、路队要坚持每天护送两次。参加护送人员为班主任、副班主任以及被安排护送的其他教师。
二、各班各路队要选好路队长,积极发挥路队长的作用,要实行路队举牌带队负责制,班主任应定期进行路队工作总结,对优秀的路队进行表扬鼓励。
三、路队由行政值日、辅导值日,及大队部干部负责检查。重点检查子敬路路队、砂子岭路队,不定期抽查其他分支路队。
四、负责护送的教师应始终随队护送,路队要护送到指定地点,一次未送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扣除护送教师津贴2元(特殊情况须请假并请人代送)。各路队护送的指定地点:砂子岭路队送到财政局(随队护送过马路),子敬路路队送至京珠公路指挥部(随队护送过马路),护送中途中出现安全事故由护送教师承担责任。
五、放学后,各班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组织好学生,在教室门口按要求站好路队,清点放学人数,学生未到齐不得将路队送走,没有站好队的学生每人次扣5分。路队站好后由行政值日、辅导值日排顺序,逐班出校门,凡插队的班级每次扣班级管理10分,途中出现散队现象,扣除相应护送教师分数,每次1分。
六、路队管理每月总分为100分,每次按路队情况分好、中、差、三等计分,好奖2分、差扣2分,中不记分(附各等的标准为:好:有教师护送,有路队长带队,有路队牌自始自终保持整齐的队形,无人讲话,无插队、散队追打的现象。中:有教师护送,有路队长带队,无路队牌能保持队形无大声讲话,无插队、散队、追打的现象。差:无教师护送,无路队长带队,不能保持队形,有插队、散队、追打现象。
七、路队到达护送终点后,依然能排着整齐的队伍直致最后一个人到达家门口的班级,每周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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