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_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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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标语

1.搞好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坚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稳妥。3.搞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4.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兴起产权改革新高潮。

5、推进产权改革,促进集体资产市场化管理。

6、推进产权改革,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率。

7、抓好产权改革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8、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

9、家家有资本、户户是股东、人人有股份、个个有就业、年年有分红。

10、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展股份合作经济。

11、地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1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多方共赢。

13、土地入股,抱团发展,实现农业增效集体群众双增收。

14、黄土变黄金,村民变股民。

15、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迫切需要。

16、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探索构建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举措。

17、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18、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9、土地入股是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20、土地入股,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

21、创新土地入股新形式。

22、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23、实行土地入股、培育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4、土地股份化、经营市场化、农业产业化、产权资本化。

25、不断深化产权改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26、加快产权改革步伐、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27、土地流转股份化、农企联姻产业化、经营管理职业化、生产种植规模化、政府服务全程化。

2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9、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0、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2、产权有归属,管理有主体,维护有经费,效益长发挥,农民得实惠。

33、产权制度改革事关民生、要群策群力、共同参与。

34、产权改革要广泛尊重民愿,赋权释能,盘活存量,激发活力。

35、明晰所有权、界定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

36、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

关于发布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支村两委和产改工作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召开村两委、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以及党员、村民代表座谈会,就产改实施方案(草案)等有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讨论,现将该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敬请广大村民在7天内向村两委或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3日

马江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草案)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 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改革后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产改)后,新的经济组织名称为茶陵县马江镇文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产改后的文江村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清查核实现有的集体资产

我村目前的资产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以现有尚未征用的土地、山林为主;二是经营性资产,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三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公共和公益事业设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茶陵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公布,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成员身份确认

根据《茶陵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草拟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办法草案经产改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并征求意见,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向村民公示。成员身份清查核实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每榜公示不少于7天。成员身份建议名单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认,报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形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正式名单。

五、股权设置及股权界定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不提倡设立集体股,确需设置集体股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经村代表大会表决确认的改革基准日止在册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股权全额享受对象。(正在劳教服刑的本村人员,股权证书由其委托人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保留)

(二)独生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享受双份股权(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村将收回1份股权)。

(三)下列9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1.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产改待遇的人员;

3.户籍已迁出的父母双方属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子女;

4.已在部队提干和转为志愿兵的人员(但已转为士官的人员暂保留成员股,待其退伍后,未享受部队或地方安置的予以配制);

5.与本村村民离婚,妇女重新嫁人的、户籍已迁出的妇女本人及其依法判决随母的子女; 6.户籍关系已迁出本村且在外地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7.户籍关系已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8.户籍关系未迁出的出嫁女的子女;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给予股权的人员。

六、折股量化

制定本村折股量化办法,递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形成决议,张榜公示。并根据股权量化办法计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股份,编制股权情况登记表,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经审查无误后,再编制股权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的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林地),非经营性资产暂不量化。

产改后,本村的集体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七、股权管理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股权在静态管理模式下,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

八、合作社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

1.财务管理。合作社继续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布的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收益分配原则。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社员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①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不少于30%; ②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70%。

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本社各项福利性支出。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报镇政府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九、组织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可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人数确定为19人。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监事会人数确定为3人。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名推荐、也可由股东代表十人联名推荐或由股东(代表)直接提名,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可由本届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过渡。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要报镇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于投票日前10天张榜公布。

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一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以上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马江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实施。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关于表决通过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

(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前阶段充分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拟定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现提请本次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会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同意本村实施《文江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57名,实到代表57名,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对上述事项同意的57票,不同意的0票,弃权的0票,符合议事法定程序,表决事项通过有效。

附:到会村民代表签名如下:

同意签名栏:

不同意签名栏:

弃权签名栏:

关于要求批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马江镇人民政府:

我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上报,请镇政府给予核准。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件:1.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关于同意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关于要求核准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请示意见。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产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马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

(第二号)

各位村民: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已经马江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公告。

实施方案和表决的决议附后。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2018年 8月22日 经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茶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茶办发(〔2018〕10 号),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

七、组织机构

制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由原村民代表直接过渡,理事会、监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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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检查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在理事会中产生,监事长在监事会中产生,理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致广大村民

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村民:

你们好!

多年来,在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和壮大,村级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稳步发展。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为了深化农村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我们村决定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晰确定集体产权关系,落实集体经济活动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村民财产性收入。

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即对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并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摸清集体家底。二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坚持以政策法律为依据、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参考、以外地经验为借鉴、以民主议定为结果、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进行。三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出具股权证书,作为成员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实际占有权,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仅作为收益分红的凭据。

今后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2018年8月22日,我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统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改方案现已报**镇党委、政府核准。我们将按工作方案规范、有序推进产改工作。

下步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二是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三是开展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四是建立机构,制订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五是颁发股权证书。

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产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一定会做到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听取意见,倾听您和家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前,必须事先公布公示。我们一定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

同时,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我们相信,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在县、镇指导组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在我们全体村民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革工作,使我们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新的、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中共文江村党支部

文江村村民委员会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委员会

2018年8 月 26日

关于发布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清产核资情况的公告

(第三号)

各位村民:

现将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

二、清产核资日期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8年8月30日零时。

三、清查核资具体情况

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详见附表)。

四、意见反馈

清产核资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7日。如对上述清产核资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村产改工作委员会反馈。

附表:文江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

文江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产改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文江村关于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的决议(2018年8月22日文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了做到股权量化到户(人),我村进行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规定程序,村民委会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表决。决议事项如下: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清产核资组具体负责。经核查,截止2018年9月1日零时,我村共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0元(见附表)。会议同意清产核资情况的结果。

本次大会应到村民代表**人,实到村民代表**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表决结果:同意5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村民代表:(签名或盖章)

文江村民委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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