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教学教研室工作制度(精)_教研室工作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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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教学教研室工作制度 北校区管理处综合教学教研室
综合教学教研室是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由北校区管理处部分教师组成的教科研和教学管理组织。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教科研活动,并对北校区的教学及其相关工作进行管理、督导。为了进一步推动教研室工作向前迈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巩固中职教育教学成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教研室教师工作的分配和验收完成情况。
2.带领本教研室教师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撰写发表专业论文,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3.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与学术交流活动,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4.配合学校举行教学检查,教学研究集中活动,期末考试,特殊工种鉴定考试,补考等教学活动。
5.带头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试卷制作等工作,检查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6.对管理处的日常教学和教科研活动提出建议意见。7.协助完成北校区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8.承担相应的班主任工作。
9.负责对教研室教师的考勤和期末、年终的考核工作。
10.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对本学期的工作做出计划和总结。11.联系协调各系和相关部门实习、实训及其他相关工作。12.负责向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总结汇报本教研室工作情况。13.完成学校和管理处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教研室教师工作职责
1.教研室教师应按时参加系、部和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教科研活动, 并认真做出活动记录。
2.服从教研室分配的工作,并认真完成。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实验(训)课程教学、实习指导等工作。
4.积极承担相应的班主任工作。
5.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自觉钻研业务,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项课题研究,认真撰写发表专业论文,有条件的教师要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和实验(训)室建设。
6.配合学校和各系部做好教学相关工作。
7.积极为教研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献计献策,根据实际情况为教研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8.教研室教师的各项工作向主管副处长和教研室主任负责,并经常汇报个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9.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为教研室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共同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教研室管理制度
1.各位教师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能正常工作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教研室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
2.学期开始时,各位教师对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要有计划,教研室要对各位教师新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3.教研室不定期检查任课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4.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除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还要履行相应的调课、补课手续。
5.教研室将对各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教学检查要求的教师进行通报,并上报管理处、各系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6.学期结束时,教研室要召开工作总结会,由教师介绍学期工作情况,并做出个人总结。
7.学期结束以后,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参照教师本人工作总结,向管理处汇报考核意见。
北校区管理处综合教学教研室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