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功能科_规章制度功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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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各项工作制度
目 录
1.功能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功能科病人预约、检查、登记制度 3.功能科查对制度 4.功能诊断报告签发制度
5.复杂、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制度 6.功能科值班、加班、交接班制度 7.功能科床旁检查制度
8.急危重症患者口头通知检查结果制度 9.功能科定期去临床科室随访制度 10.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1.业务学习、职工继续教育和定期考核制度 12.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3.功能科紧急意外抢救药品、物品专柜管理制度 14.功能科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的制度 15.功能科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的制度 16.功能科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制度 17.功能科人员替代制度
18.功能科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登记制度 19.功能科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制度 20.科室各项工作资料统计及记录制度 21.超声诊断符合率的统计记录制度 22.超声检查阳性率统计制度 23.特殊阳性与阴性资料的保存制度 24.功能科手卫生制度
25.功能科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2.功能科病人预约、检查、登记制度
1.凡需超声检查的病人,持医务人员开的超声、心电检查申请单来本科预约,交费后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前来检查。
2.按病人的先后顺序安排检查,对急、重症病人及需要特殊准备的病人可酌情优先检查,要取得其他患者的谅解。
3.对所有检查病例进行认真登记、编超声、心电号,每个患者只有一个唯一编号。
4.病人检查完毕后,应立即写出诊断报告,阳性病例应复制存档,留取诊断资料及图像资料,准确登记诊断结果,及时将诊断报告发给患者。
5.所有患者的登记由检查医生详细登记在每台仪器的“患者检查登记电子表格”中,科室由专人定期收集整理、纠正错误,对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差错都将进行处罚。
6.病人预约、登记、检查秩序及发放报告单等均由主班医师负责。
4.超声、心电诊断报告签发制度
1.按照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的有关规定,功能科实行诊断报告双签名制度。
2.无独立超声、心电诊断报告资格的专业人员,不能独立完成诊断报告,其书写的检查报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审查签名方可发放。责任由审查医生负责。
3.有独立诊断报告资质的专业人员可独立完成诊断报告,但必须请上级医师审查签名后方可发放,责任由报告医师负责。
4.下级医师遇有疑难、复杂病例或某些重要性疾病时,必须请上级医师会诊,认真书写会诊记录并请会诊医师审查签名。诊断报告必须由上级医师签名方可发放,报告发放人员负责把关。
5.经上级医师会诊后仍存在疑问者应请科主任会诊,诊断报告由科主任签名,申请医生应书写会诊、讨论记录。
6.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认真审查下级医师的超声、心电诊断报告和会诊、讨论记录,并签署意见和签名。
7.各级专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制度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8.超声、心电诊断报告签发制度由科室质控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间长短适当补休;如接到申请后不去会诊或未按规定及时会诊或责任心不强而发生不良后果者都将受到处罚,严重者取消其会诊资格及同级别专业待遇。
本项工作由科主任任艳负责安排和检查、登记,见相关记录本。
7.功能科床旁检查制度
1.功能科有专门用于床旁检查的便携彩超仪器,可进行心脏、腹部、妇产、小器官等超声检查,科室承担重症或活动不便患者的床旁超声、心电检查任务。
2.承担床旁超声心电检查的人员为科室具备资质的一线医生,每日24小时完成本专业的床旁超声、心电检查工作。
3.有需要床旁超声、心电检查的科室电话通知本科,接获通知的医师问清检查项目后立即出诊,按需要携带仪器和探头前往完成检查,尽快出具诊断报告。
4.出诊医生在进行床旁检查中要注意保护好仪器及其附属物品,仪器的运输、放臵要稳妥,探头要挂在探头架内,拔插各种连接线时要仔细,避免损坏接口。
5.对于不能马上出具报告者应口头通知主管医生诊断结果,方便时出具报告。
6.所有床旁检查患者都要按要求认真登记,内容详细、完整,并注明床旁检查。
7.对于接获出诊通知后不立即响应者、仪器和探头保护不利发生损害者及其他违规者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本项工作由科主任任艳负责监察,每月在科室工作会议上进行反馈和总结。
9.功能科定期去临床科室随访制度
1.超声室定期到临床有关科室如妇产科、外科、内科、儿科等进行追踪随访,了解超声诊断与临床、手术及病理诊断的符合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
2.随访内容包括查阅护士交班报告、翻阅病历了解手术所见及病理诊断结果等;
3.本科全体专业人员都要自觉按时参加随访工作; 4.规定每周随访一次,一般为每周四下午进行; 5.将随访结果填写记录单,并归入本科原始资料袋中; 6.随访结果如与超声诊断不符,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
7.对疑难及特殊病例,应随时跟踪专访,收集完整的诊断资料; 8.本项工作由任艳负责,对违反制度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111.业务学习、职工继续教育
和定期考核制度
1.为不断提高本科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制定本业务学习、职工继续教育的制度和计划。
2.全科专业人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病例讨论及会诊等活动。
3.学习方式采用专业讲座、看幻灯、录像、超声时实声像讲解等,以自教自学为主。
4.学习内容包括腹部、心脏、小器官、血管等各方面的超声基础理论、各种疾病的病理、临床特点及声像特征、诊断及报告要领、超声仪器的工作原理、操作及保养、管理方法等。
5.科室建立业务学习登记簿,由专人做好学习登记工作。6.定期进行专业考核,包括每月一次三基三严考核、专题讲座考核、仪器操作技术考核等,对每个人的考核结果进行定期评价并记入个人档案。考核分数与个人收入挂钩。
7.有计划地分批派出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各种超声专业学术活动,更新知识,引进先进的超声诊疗项目。本项工作由科主任任艳负责。
十七.功能科紧急意外抢救药品、物品
专柜管理制度
1.科室设立紧急意外情况抢救药品及物品专柜,以应对各种紧急意外情况时的抢救工作。
2.药品、物品专柜放臵在方便、安全的地方,需要时能迅速到位; 3.药品、物品专柜内要放臵常用的急救药品、器械和物品,能够满足急救时的需求,并要附有药品和物品清单;
3.由专人管理,定期对药品、器械、氧气及配套物品一一检查,及时更换到期药品和物品,并注明检查日期和责任人。专柜设登记本,随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4.非紧急意外情况时,专柜内的药品、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取用。5.专柜不得上锁,以便在需要时不耽误时间,影响抢救。6.本项工作由周晓严负责检查落实、记录和反馈总结。
附:急救专柜药品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品名 肾上腺素 利多卡因 硝酸甘油 洛贝林 尼可刹米 多巴胺 阿托品 西地兰 地塞米松 5%葡萄糖 0.9%氯化钠 羟乙基淀粉40
规格 1mgx1ml 0.1gx5ml 1mgx1ml 3mgx1ml 0.375gx1.5ml 20mgx2ml 1mgx1ml 0.4mgx2ml 5mgx1ml 500ml 500ml 500ml
基数 2支
2支 2支 2支 2支 2支
2支 1 1 1
有效期
更换日期
514.功能科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的制度
1.功能科建立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的制度,并进行记录和总结; 2. 确定每周四下午随访组进行随访时,要同时向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和相关专业人员征求对功能科的意见,并做记录,向负责本项工作的科室领导汇报;
3.科室负责人要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4.每周在科室大交班晨会上向全科职工通报上述反馈意见和改进措施,不断总结提高我科的超声专业技术水平; 5.对于违反本项制度的专业人员将给予严厉处罚; 6.本项工作由科副组长周晓严负责。
716.功能科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制度
1.功能科所有项目和专业人员都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咨询工作; 2.在任何情况下,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都应及时认真地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原则是必须实事求是,要讲科学,正确引导患者的诊断、治疗方向,不可毫无根据、不负责任地乱说误导患者。3.违反本项制度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4.本项工作由科副组长周晓严负责检查、监督和反馈。
18.功能科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登记制度
1.科室设立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登记本;
2.对所有新的或先进的超声诊断、治疗项目如介入性超声技术及有关仪器的使用保养及维修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逐一登记;
3.记录要详实,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 4.每一项目由负责主持或实施的专业人员负责记录; 5.对所进行的各种新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做出科学评价。本项工作由任艳负责。
120.功能科各项工作资料统计记录制度
1.科室各项工作必须建立记录本或电子记录文档,并要妥善保存。
2.各项工作的登记工作均安排责任人,所有登记本和电子文档的登记都应认真、仔细、准确。
3.科室最重要的登记本包括:患者检查登记本、医生交接班本、阳性病例登记本、随访登记本等;电子登记文档主要有各仪器的患者检查登记表等。
4.本项工作由科主任任艳负责监察、核对、记录和反馈。
322.超声检查阳性率统计制度
1.功能科按月及年统计超声检查阳性率,并有记录;
2.按每月检查总例数和总阳性例数计算当月检查阳性率;按全年检查总例数和总阳性例数计算出当年检查阳性率;
3.全科职工要做好患者原始信息的登记工作,所有检查病例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4.科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该项制度者将予以处罚; 5.功能科检查阳性率的统计和检查工作由科主任任艳负责。见阳性率统计记登记本。
56.洗手方法正确:六步法: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7.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ICU和传染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其污染物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8.医务人员手被感染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的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洗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本项工作由科室副组长周晓严、王玉莲负责落实、督察、记录、反馈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