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卫生局 党务公开十项基本项制度_党务公开十项制度
莱州市卫生局 党务公开十项基本项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务公开十项制度”。
莱州市卫生局 党务公开十项基本项制度
管理员 2011-10-20 16:41:11 浏览253次
1、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直接责任,有关职能科室分头落实。
2、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报上一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3、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4、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及时公布党内信息,通报党内事务、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5、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党组织新闻信息的管理、策划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处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
6、信息收集反馈制度。设立热线电话,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明确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7、监督检查制度。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方式是否适当多样、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档案记录是否齐全、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
8、监督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基层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同志中聘请一定比例的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9、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10、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不说明的;应当公开却拒不公开的;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