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统计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_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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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统计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干部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调动和发挥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统计局成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人员担任。
三、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
1、党支部研究重大事项决定、决策、责任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2、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党支委成员分工的情况和工作职责。
4、对干部的考核考评考察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5、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6、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
7、重要情况通报和重要事项报告及各种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9、党员发展、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10、其它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
1、统计机关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3、统计专业考核评比办法。
4、局内重要规章制度。
5、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
1、单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及范围
1、公开形式
(1)公开专栏:适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公开内容。
(2)会议:通过党支部会议、局业务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
2、公开范围
局全体党员干部或全体职工、退休人员。
五、党政涉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本制度的实施由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执行。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