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制度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茶山公路和杨西大道立交工程项目部所属全体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1.5%(283.75万元)。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提取。
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⒈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⒊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⒌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⒍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项目结束时,结余资金分项目部将予以扣除。根据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安质部组织财务部、工经部、工程部、物机部根据本办法进行核销。
第九条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十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十二条 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时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财务部定期入账,在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立子科目单独核算。
㈣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及时、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
第十五条 项目部财务部、物设部、工经部、工程部、安质部、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未按本办法落实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会同财务部、物设部、工程部、工程部责令责任人或部门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项目部将给予相应处罚。
㈤安全资金的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生产的同时,及时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费用计划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 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季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适时适量的向分包队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使用内容。
第十九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费用申请计划结合平时
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要根据项目领导下达的生产计划,及时编制安全费用申请计划,并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费用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部。同时将上季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季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办理上交公司安全费用支付单,经项目经理审批,送项目部财务部公司缴款。
㈥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考核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须按照项目部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资金,并落实到安全生产中,严禁挪作它用。但是,为了全面真实的反映各单位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避免项目安全生产支出统计不足和重列成本,对于在项目施工生产及日常管理中发生的,属于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的,均应作为安全生产资金支出。
第二十三条 根据项目部规定,本项目应配合公司、业主等单位和项目部安质部对安全费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要求提取专项安全费用或者未按时上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处罚的,项目部将给予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同样处罚;对于安全费用投入不足造成责任事故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㈦安全生产资金的开支范围
第二十四条 安全资金的使用范围:
1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
2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3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4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5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⒍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⑴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⑵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⑶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⑷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及防暑降温品;
⑸安全生产评比奖励、安全标准工地等用于安全警示标牌及生产安全防范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支出;
⑹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金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