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扣分制度_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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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部扣分制度
一、全班未晨唱扣25分;迟唱扣10分;缺席扣5分。
二、晨唱迟到扣2分;早退每人次扣5分;纪律差扣10分。
三、对检查人员态度差每人次扣5分;晨唱气氛差扣10分。
四、每周一歌未唱好扣30分。
五、文艺委员未带歌扣3分;文艺委员未按学校规定完成任务扣
30分;文艺委员开会迟到扣2分、缺席扣4分;文艺委员缺交材料扣2分、迟交扣1分。
六、晨唱放电视、开音响扣20分。
七、琴房缺席每人扣4分;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做与弹琴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5分;琴房脏扣5分;未贴安排表扣2分;未擦窗户扣3分;聚众喧哗扣10分;在琴房聊天每人次扣5分;乱走动扣5分;未关灯、盖琴和关窗等扣5分;吃零食扣5分;顶撞学生会干部扣5分;拒绝检查扣15分;琴房卫生区未打扫扣5分。
八、晨唱时间似唱非唱扣2分;做与晨唱无关的事情扣5分。
九、应付检查(看到检查人员就唱,检查人员走开就不唱现象)扣5分。
十、丢失《每周一歌》扣3分;晨唱时未带《每周一歌》扣1分。
十一、晨唱应坐端正、不趴在桌上、不撑头,否则有一项扣1分。
文艺部
《文艺部扣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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