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处规章制度_学生会秘书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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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秘书处制度
第一章 秘书处部门职责
第一条协助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开展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协
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大型活动的人员调配工作;
第二条负责学生会档案管理、起草有关文稿;协助各部门做好
重要资料的录入、排版、打印等工作;
第三条负责学生会各类学生会议的召集,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议
纪要;
第四条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宣传以及新闻稿工作;
第二章 秘书处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各活动开展的活动策划、总结及
时归档保存。
第二条 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须递交一份详细的工作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第三条 学生会每周将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各系主席团成员出勤
率以及各活动中学生会成员的到勤情况记录。
第四条 管理学校会议室和档案室,定期打扫和清点物品,做好
学校档案的整理工作。
第五条 考核学生会干部的例会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量化评分。
第三章 秘书处加减分制度
第一条 召开主席团会议时系主席团成员无故缺勤的扣 2 分;因
故请假的扣 1 分;迟到的扣 1 分。
第二条 各系部每学期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及计划,未及时上交扣
除 2 分。(总结 1 分、计划 1 分)
第三条 系主席团成员佩戴干部牌情况,未佩戴者扣 2 分。
第四条 帮助学工处老师整理各项事务的同学给予相应系部加分
鼓励,加 2 分。
第四章附则第一条以上条例将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逐渐完善,努力实现部
内工作的科学化、正规化的目标,使本部门工作与其他各部门工作相互协调,共同进步。
第二条校学生会秘书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
要的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秘书处,且自颁布日起
实施。
校学生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