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学院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_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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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宣传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部门职责
作为院分团委学生会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宣传部是我院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展示我院风采与特色的窗口,也是展示我院学生才华的平台。担负着建设学院先进文化的重任。其主要职能有:
第一条: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重要活动的海报策划与制作,规范海报策划与制作,提升全院整体海报策划与制作水平。
第二条:负责及时传达、处理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前期、后期宣传工作,旨在第一时间让同学了解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宣传.积极培养宣传人才,并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我院积极向上的院风。
第二章.人员职责
(一)部长职责
第四条:负责宣传部的日常工作,处理学院的宣传工作。准时参加分团委学生会召开的例会,把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给本部成员。
第五条:带领本部成员做好各种宣传工作,使成员尽快掌握本部的本职工作、方法、经验等。
第六条:定期召开本部成员会议,总结近期工作的收获与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第七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二)副部长职责
第八条:协助部长工作,受部长委托主持本部工作和召开部务会议、干部大会及办理其他事宜。
第九条:按照分工,对分管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对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并提交部长审议;处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部长提出分管干事的培养意见。
第十条: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的开展。第十一条:完成部长及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干事职责
第十二条:负责宣传部日常工作的实施,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提升、锻炼自己。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学校有关宣传工作。听从学校、分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及本部部长的领导,积极完成他们所给予的任务。
第十四条:准时参加部门的例会,不得迟到或无故旷会。
第十五条:负责宣传媒介的制作、张贴和管理。
第十六条:服从组织安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敢于推陈出新,发表自己独特见解。
第十七条: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在学习中不得有挂科现象出现。
第三章.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宣传部现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遵守本部的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出现违规的,按本规章制度处理并按学院文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严于律己,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应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树立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不得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第二十条:坚决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自身责任;合理使用权力,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在工作中,应追求高质量,同时在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灵活性与创造性。
第二十一条:部门应主动联系广大同学,并及时将学生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第二十二条:各干部、干事应根据自身特点做工作上的改进,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干事应服从负责人的管理,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不得脱离分团委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干事积极同本部门干事,干部交流,为本部门营造积极、上进的良好气氛。
第二十四条:凭借自己良好的技能、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质赢得其他部门的好评,并为宣传部争得荣誉。
第二十五条:头脑中始终有集体意识,明确自己代表着学院,个人形象影响学院形象。
第二十六条:责任心与形象意识强,权衡主次、把握全局的意识。要有创新与勇于开拓的工作精神的思想意识。
第四章.工作室内部制度
作需要而练习的同学,请自备物品。第二十七条:本部成员必须爱护宣传用具、节约墨水、颜料、纸张等用品,因工
第二十八条:本部成员应主动打扫工作室卫生,保持工作室卫生、清洁,节约水电。
第二十九条:本部成员有责任监督保护本部物品,如确有需要,外单位人员可到本部按一定程序使用物品。本部帮其他部门制作的展板,请其他人员按时抬回原处。
第五章.部门间工作交流
第三十条:首先要明确双方的工作关系。双方要保持思想上的统一,目标一致,共同把活动办好。
第三十一条:注意工作细节的推敲,谨慎细致的完成每一项工作。
第三十二条:及时总结活动时的经验与不足,勇于承认错误,同时也要勇于坚持自己好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有模范带头的意识,宽厚待人。开展活动时责任分工明确,敢于以身作则。
第六章.新成员录用准则
第三十四条:具有一定的艺术才能如:水粉、水彩、漫画、素描、国画、艺术字体、传统字体、艺术字体及背景设计和制作。
第三十五条:自愿提交志愿书,并经学生会初试与复试从应聘的同学中择优录取,选拔优秀的同学进入本部门工作,最终确定干事名单。
第三十六条:工作态度积极热情,责任心强能为部门着想。
第七章.部门例会制度
第三十七条:全体成员会议由分团委学生会内部安排决定,两周举行一次。第三十八条:会务工作包括通知发送、内容记录。
第三十九条:会议的内容:会议的内容为前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安排,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第四十条: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第四十一条: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召集人批准。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第四十二条:每位成员都须认真做好工作笔记,杜绝开会不带纸笔的现象。第四十三条:会议期间应积极发言,积极参与部内事务的商议。
第四十四条:所有人不得迟到早退,开会前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第四十五条:严格考勤制度,由相关人员如实记录并反馈和严格执行。
第八章.干部的选拔制度
第四十六条: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课程无挂科记录。
第四十七条: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交际能力、应急能力、管理能力。
第四十八条:在工作方面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做到很好的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和沟通。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第四十九条:强烈的责任,有实践能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第五十条:由部长在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干事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了解干事的工作能力、个人的领导潜力。
第五十一条:需经过老师的审核认同。
第五十二条:具有先进的思想,较高的觉悟。
第九章.学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第五十三条:客观公正原则;
(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适当的评价。第五十四条:民主公开原则;
(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本部门全体成员认同。
(2)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部室申请复核。
(二)主要考核的能力
第五十五条:工作中应发挥组织能力,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第五十六条:协调部门内、部门间的配合,注重集体协作。注意处理与校方及各系学生会的关系,加强合作。
第五十七条: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部门及分团委学生会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考核总则:
第五十八条:积极按时、按质地完成院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十九条:在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创新,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礼貌对待他人,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第六十条:在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十一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系、班的各种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考核细则
学期考核总分为百分制,加减分细则如下:
第六十二条:因有事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并及时了解会议内容,造成不良后果者扣2分。
第六十三条: 例会迟到10分钟达两次者,示为缺席一次,扣1分。
第六十四条:例会中不准交头接耳,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对会场秩序造成混乱者扣2分。
第六十五条:必须参加每次活动的策划,有事请假,否则扣1分。
第六十六条:按时值班,无故不到扣1分。
第六十七条:无故不参加例会达五次者,扣10分
第六十八条:部门平时活动表现积极地视情况酌情加1到3分。
第六十九条:对部门有突出贡献的加3分。
本规章制度自2010年11月开始施行,解释权归材料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所有。
材料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