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回收制度_病案回收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病历回收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病案回收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

1、所有病历执行72小时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

2、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3、死亡患者病历要求执行72小时归档制。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4、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时归档病历处理。

5、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病房工作人员与病案科工作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病案科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

6、病案科每月统计出院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7、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评分标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内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病历回收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病历回收制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病案回收制度 病历 制度 病案回收制度 病历 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相关推荐
    [章程规章制度]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