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_热力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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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证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供热设备正常运行。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公司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各控股公司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公司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及控股公司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4.1.6 生产、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

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承包制。

4.1.8 设备类别按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管理工具、文化生活用具。

4.2 设备选型与购置

4.2.1 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条件为: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符合三种情况:

4.2.1.1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 4.2.1.2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

4.2.1.3 基本能独立发挥作用的设备、仪表、仪器等。

4.2.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更新或添置设备时由生产运营部、技术部与使用部门或分公司共同负责设备的选型工作,选型的基本要求是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性,单台设备要一万元以上或仪器、仪表在500元以上,选型时应同时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技术部、生产运营部、公司批准。4.2.3 设备选型定型后,应由使用单位申报设备购置计划,报生产运营部审核,经公司批准,并已被列入正式计划项目方能列入采购计划。

4.2.4 设备购置统一由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招标或比价采购。采购时必须严格按批准计划中确定的型号、规格办理。

4.3 设备安装、验收

4.3.1 设备引进后,由使用部门会同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需外委安装的由使用部门做出安装预算后,经技术部与工程部审核后,由生产运营部作为生产任务下达给有关使用部门委托外单位安装。

4.3.2 设备安装完工,由生产运营部召集安装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财务部等进行验收,并移交附件和机具。设备安装中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由安装单位收集,经使用单位清点后送档案室归档。

4.3.3 无须安装的设备,使用部门填完开箱验收单后,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由使用部门清点送档案室归档,单台设备归档可复制附本,由生产运营部及使用部门保存。

4.3.4 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后,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台帐,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生产运营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凭固定资产验收单与器材公司所做付款凭证入账。

4.4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4.4.1 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4.4.2 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所有设备使和操作实行专职制,设备维护实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制度。主设备实行双主人制;小型移动设备须明确兼职司机或兼职操作人员。4.4.3 设备实行动态管理,设备双主人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新安装的设备和替换下的设备都必须进行现场交接验收,办理手续。原则上不准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

4.4.4 凡公司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使用部门主管人员制定出操作规程,并组织运转、维护人员学习后才能交付使用。

4.4.5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备用设备并应定期检查、试验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所有转动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4.4.6 严格执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4.5 加强检修班组对设备的巡回检查

4.5.1 巡回检查要求

检修班组每天应对所属设备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在现场设备巡检记录本上记录检查情况并签名,对每次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检修班组巡检记录簿上。巡检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设备,汇报自己上级领导,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增加对该设备的检查次数,做好详细记录。

4.5.2 巡回检查内容

查看设备的外观,零部件有无缺损和松动;查看有无“七漏”情况,查看管道系统的振动情况,保温有无脱落,检查转动设备的振动大小,轴承温度的高低,转动声音,润滑油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变压器和油开关的油色和油位是否正常,电缆接头有无过热,断裂,支柱,瓷瓶,绝缘子及套管是否清洁完整,有无裂纹及放电痕迹;查看热工仪表的指示和记录是否正常,自动调节装置动作情况是否正常,调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4.5.3 考核办法:参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4.5.4 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保持设备性能良好,生产运营部和设备使用部门和技术部应建立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档案。

4.6 设备缺陷管理

4.6.1 处理缺陷的职责:使用部门、班组及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将巡检的信息及时记录在案。

4.6.1.1 生产现场缺陷的分类

4.6.1.1.1 一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影响主机组出力或需降参数运行,严重危及安全稳定运行。此类缺陷技术难度比较大,不可能短时间内就可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更换重要部件,并在大修或小修中才能消除。

4.6.1.1.2 二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影响主机组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但对机组正常运行有危及安全的可能,需要倒系统后才能消除的缺陷,也有可能需要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6.1.1.3 三类缺陷:指主、辅机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小,不受停机、停炉和材料,人力影响,不影响主机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随时都可以消除的缺陷。

4.6.2 运行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

4.6.2.1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时必须及时按照设备分类和公司要求作好记录,同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缺陷的扩大。

4.6.2.2 运行班长或值长接到消缺工作票后,必须积极创造消缺条件,尽快办理开工手续。

4.6.2.3 消缺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及时将消缺结果作好记录。

4.6.2.4 夜间及节假日设备发生缺陷进行抢修时,值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应及时通知检修值班人员处理,并将所发生的缺陷和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4.6.2.5 生产运营部组织技术部、使用单位对需要停机、停炉、停公用系统才能处理的缺陷,做出认定,使用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6.2.6 值长对新发现的重大缺陷应及时汇报有关生产领导(晚上汇报本部门及公司值班领导)和通知生产运营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并组织运行人员防止缺陷扩大和通知检修分场及时消除,值长并把有关缺陷作好记录 4.6.3 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中的职责

4.6.3.1 使用部门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消缺,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并办理消缺手续。

4.6.3.2 消除缺陷,必须办理消缺工作票,消缺时间以批准的时间为准;需停机停炉或停公用系统才能处理的,必须经生产运营部批准,同时附带临时处理方案,方可生效。三类缺陷必须在当日内消除;

4.6.3.3 使用部门对没有消除的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制定处理方案,安排计划,督促落实备品备件,一旦具备消缺条件,必须尽快处理。4.6.3.4 夜间及节假日发生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6.3.5 使用部门必须将每台设备落实到人,建立设备缺陷台帐,责任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定期检查,对设备的状况及存在的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消缺计划。

4.6.3.6 检修负责人每日到现场查询缺陷情况,组织人员处理当日能消除的缺陷,消缺后通知运行人员验收。4.6.4 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处理缺陷中职责

4.6.4.1 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设备的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情况,应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技术措施。

4.6.4.2 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将能够消除的一、二类缺陷编制措施,并纳入季度、月报和周内部门生产工作计划。

4.6.4.3 对暂不能消除或小修中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录汇总以备大修时参考。同时对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发动群众研究对策,制定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

4.6.4.4 对缺陷的消除情况,应及时向设备运行反馈,同时报生产运营部备案。

4.6.4.5 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设备作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并负责组织主要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和检查,督促缺陷消除工作。4.6.5 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在缺陷处理中的职责

4.6.5.1 生产运营部、技术部人员对一、二类缺陷负责会同使用部门编制技术措施,督促分场及时消除。

4.6.5.2 对新发现及未消除的重大缺陷负责向公司汇报。

4.6.6 设备缺陷的处理

4.6.6.1 对技术复杂、消除有困难不易解决的重大缺陷的处理,必须由技术部会同生产运营部、使用部门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临时措施。4.6.6.2 凡影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缺陷处理,应按工作票制度办理。4.6.6.3 大小修设备缺陷消除不彻底,影响安全生产者,专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在竣工通知单上签字,值长有权拒绝该设备启动和投入运行。4.6.7 设备缺陷的考核:参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4.6.8 备品、备件管理

为了做到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机时间,加速事故抢修,各使用部门对设备的备品备件应建立清单,并设立管理台帐,保证随时可以使用,用后及时申请补充。

4.7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验。

4.7.1 加强仪器、仪表的使用与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都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4.7.2 各种主要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主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做到“三知”“三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精心操作。

4.7.3 加强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步实行设备润滑的动态管理。

4.8 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8.1 设备系统更动分类

4.8.1.1 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设备系统更动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考虑设备系统更动的合理性,保证设备图纸、技术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合,防止因规程及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情况不符,而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4.8.1.2 我公司锅炉、汽机、电气、化学、修配、热工等有关设备的新装及变更均应按本制度执行。严禁不办手续擅自更动设备或系统。4.8.1.3 设备更动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两类:

第一类更动:凡影响主设备效率、出力、安全运行或涉及两个以上分场的变更,称第一类更动。

第二类更动:一般附属设备变更,不影响主要设备出力、安全、效率者。4.8.2 设备系统更动的申请

4.8.2.1 凡属第一类设备系统更动,应由设备所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报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

4.8.2.2 凡属第二类设备更动可由各使用部门批准,报生产运营部备案。4.8.2.3 设备系统更动申请一般应在施工前七天提出,特殊重大问题应尽早提出,若更动对现有运行方式有影响时,应提出新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

4.8.2.4 已在改进工程或大、小修计划中获得上级批准的设备更动,不再办理批准手续。

4.8.2.5 设备、系统更动执行完毕后的验收交接按制度公司规定执行。4.8.3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报告

4.8.3.1 各类设备、系统更动后,均需在设备投入运行前,由设备使用部门写出更动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生产运营部,一份自存。

4.8.3.2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由使用部门填写,部门负责人批准。4.8.3.3 “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应附有蓝图或简图,并加文字说明。要注意将更动前后的设备和系统图同时上报。当设备系统更动后,影响运行方式或操作方法时,应附加说明,对规程和系统图作出相应的修改。4.8.3.4 如果在检修中已详细总结,而且时间和内容能够满足报告要求时,可不另报,但须在总结中注明设备、系统的更动。4.8.4 设备系统更动后的通报

4.8.4.1 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在收到“设备系统更动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对,内容包括:

a)所述内容是否确实及安全; b)更动后的效果 c)其它补充意见

4.8.4.2 “设备系统更动通报”应送公司领导、生产运营部及相关部门各一份,各部门应根据“通报”更改本部门报存的资料和图纸,“通报”发送到哪些部门可由各部门视需要而定。

4.8.4.3 基本建设中的设备系统更动不按本办法办理,但因基本建设工程而影响现有设备系统之更动,仍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办理系统更动手续。

4.9 设备评级考核制度

4.9.1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对热源厂及换热站主、辅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签定和评级,以促进管好、用好、修好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安全供热,特制定本制度。4.9.2 设备评级的周期

4.9.2.1 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前把本部门上月的设备主要状况表报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部以此做好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4.9.2.2 设备大修后及设备技术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时,(如经过小修恢复消除了重大缺陷;在运行中发生了重大事故,或异常,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改变等)。

4.9.2.3 新设备正式移交投产时。4.9.3 设备评级的标准

4.9.3.1 设备评级是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的好坏,分一、二、三类。其中一、二类设备统称完好设备。

4.9.3.2 设备完好率是考核各使用部门的一项重要指标。设备完好率计算方法:

设备完好率=一、二类设备之和/设备评级总数*100%。4.9.4 设备台帐及技术资料管理

4.9.4.1 部门对所属所有设备应建立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现在运行状况、设备历次事故和故障记录、历次大小修及改造等详细记录。

4.9.4.2 检查考核。设备检修必须要有详细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检修日期、检修人员、存在问题、解决方法、试验运行结果等情况。

4.10 主要设备评级参考标准 4.10.1 锅炉 4.10.1.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效率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先进水平;

c)汽温.汽压.炉膛负压.漏风系数.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运行规程; d)汽鼓.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轻微,受热面管子蠕胀正常。e)锅炉本体部件,附件齐全,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流量表.二氧化碳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f)安全门.防爆门.水位警报器等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安全门不漏汽;

g)主要自动装置(包括汽温.给水自动调节装置)经常投入使用; h)炉墙无重大缺陷,保温良好;

i)除尘装置运行情况良好及除尘效果良好;

j)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锅炉的安全.出力和效率,转动机械达到“良”;

k)锅炉范围内的主蒸汽管道金属组织球化级别不超过三级,焊缝经无损检测符合质量要求;

l)锅炉机组及其周围环境整洁,“七漏”基本消灭,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m)锅炉整体定期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4.10.1.2 二类设备

a)能经常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效率能达到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水平;

c)汽温.汽压.炉膛负压.漏风系数.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正常运行要求规程;

d)汽鼓.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程度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承压部件无重大缺陷,受热面管子虽有胀粗,但不影响安全生产;

e)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流量表.二氧化碳表.排烟温度表.炉膛负压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可靠;

f)安全门动作可靠;

g)炉墙无严重裂纹.倾斜等缺陷; h)除尘装置能正常运行;

i)附属设备能保证锅炉的安全.出力和效率;

j)锅炉范围内主蒸汽管道及给水管道无影响安全的缺陷。4.10.1.3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不能达到铭牌出力,或达到时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b)效率达不到国内同类型锅炉一般水平;

c)汽温.汽压或蒸汽品质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要求,运行中经常超温,或超温而达不到出力;

d)汽鼓.联箱有苛性脆化现象或有严重的腐蚀,受热面管子的严重缺陷,或经常发生泄漏.爆管等事故;

e)安全门动作不正常;

f)燃烧装置不正常或经常损坏,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g)炉墙严重损坏严密性较差,影响正常燃烧;

h)附属设备有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或出力; i)“七漏”严重;

j)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4.10.2 汽轮机

4.10.2.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下和负荷下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热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c)机组的振动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其它方向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油质.真空系统严密度.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d)动静叶片和喷嘴完整;

e)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f)调整系统性能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

g)汽压表.汽温表.油压表.油温表.转速表.流量表.真空表.排汽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h)危急保安器.轴向位移报警器,油箱油位警报器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i)主要的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j)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k)汽轮机保温完整,“七漏”基本消灭,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4.10.2.2 二类设备

a)能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b)热效率达到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c)机组的振动达到合格的标准,(主要考核其轴承垂直方向振幅)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真空严密度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d)动静叶片和喷嘴基本完好,或虽有磨损.浸蚀.损伤.频率不合格.拉筋断等缺陷,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尚不影响安全,仅需要加强监督。

e)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局部缺陷,但尚能保证在正常间隙内安全运行;

f)调速系统性能基本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在个别工况下虽有摆动.卡涩情况,但不影响机组并列及正常加减负荷;

g)汽压表.汽温表.油压表.油温表.转速表.流量表.排汽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尚能满足运行要求;

h)危急保安器.轴向位移报警器,油箱油位警报器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i)附属设备运行情况正常。4.10.2.3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不能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b)缺少整级的动叶.静叶或隔板;

c)汽缸.转子.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严重损伤.裂纹等缺陷,未进行彻底处理,影响安全运行;

d)漏汽.漏水.漏油严重; e)油质量严重劣化; f)危及保安器动作不可靠;

g)有其它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4.10.3 变压器

4.10.3.1 一类设备

a)持续地达到名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上层油温不超过85℃;

b)绕组.套管和绝缘油等的试验均符合部颁“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

c)零部件完整齐全,分接头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

d)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e)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计部件完好.准确,差动保护.过电流保护.瓦斯继电器.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可靠;

f)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

g)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h)不漏油.或稍有轻微的渗油,但外壳及套管无明显的油迹。4.10.3.2 二类设备

a)经常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上层油温不超过95℃;

b)绕组套管试验符合“电气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标准”的规定。绝缘油的介损比规程规定稍有增大或程微酸性反应;

C)部件和零配件齐全,分接头开关的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或接触电阻稍有变化,但不影响安全运行。

d)冷却装置运行正常为,不影响变压器出力;

e)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差动保护.过流保护.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瓦斯继电器未投入跳闸;

f一次回路设备运行正常。

4.10.3.3 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达不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b)绕组或套管绝缘不良,因而需降低预防性耐压试验标准; c)漏油严重;

d)零部件不齐全,影响出力或安全运行;

f)分接头开关的电气或机械性能不良,接触电阻不合格或有卡涩; g)速断、过流保护不可靠。h)有其它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4.11 设备检修

公司的设备检修,是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可用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潜力的重要措施,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4.11.1 各使用部门在当年供暖季结束后编制当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各部门根据所辖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编制,报技术部审核、生产运营部汇总,生产运营部送公司领导报批。无年度修理计划的原则上不予修理。设备修理按不同的修理性质和工作量,可分为:日常维修.一般修理和大修理三种。

4.11.1.1 日常维修(小修):是指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严重的零部件,以恢复设备的使用性能。

4.11.1.2 一般修理(中修):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4.11.1.3 大修理:是指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额定工作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它包括以下内容:

a)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格零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

b)更换和调整全部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c)修复配全设备附件及翻新外观。

4.11.2 各使用部门是设备修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设备修理计划的编制与调整,外委大修理合同的签订,修理质量检查验收,完成情况的统计及上报等项工作。

4.11.3 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一般修理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内部修理部门承担。使用部门确实无修理能力的,可委托公司招标外委维修,确需外委修理的设备,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单台设备须外委修理的,原则上修理前应先进行审批,视设备损坏情况,确定修理厂家和修理费用,财务部凭审批单,给予报销。4.11.4 因设备事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而又急需大修的,由各使用部门及时与公司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设备修理事宜。

4.11.5 设备的改造必须与大修理相结合,在履行费用不超过大修费用70%时,可用大修费用支付。4.11.6 外委修理的设备,财务部门应根据审批单、中标通知单、承修合同书及验收单向承修单位支付修理费用。

4.11.7 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凡公司内部有条件修理的设备(包括设备部件.附件)原则上不准外委修理。

4.11.8 确需外委修理,且单台修理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应报公司批准。

4.11.9 各使用部门是设备外委修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11.10 外委修理的设备必须签订设备承修合同,明确修理项目,质量标准,双方责任,并明确留有5%-10%的质量保证金。

4.11.11 设备外委修理前必须将承修单位的资质.技术装备.修理质量.可信度等了解后方可送修。对特殊设备的大修必须提供承修单位的资质。

4.11.12 修理价格由生产运营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修理内容及修理市场情况采用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单台修理价格10超过万元的设备可采用招投标的方法选择承修厂家。

4.11.13 未按规定办理设备外委修理手续的公司财务不得向承修单位支付其费用。

4.11.14 为确保设备的修理质量,竣工后的设备,应按照有关修理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严格验收,承修方必须提供必要的测试及检验数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11.15 设备大修理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不得少于一个采暖季。在保修期内,确因修理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由送修方通知承修方给予无偿处理,并视设备故障造成的直接损失程度作出扣除部分质保金或全部质保金,并追究承修方相关责任。

4.11.16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设备修理费用计划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严格控制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确保设备大修理项目的完成和修理费用不超过规定指标。

4.12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

4.12.1 暂不需用或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各部门应提出申请,报生产运营部,经生产运营部认可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经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提折旧。

4.12.2 封存设备必须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严禁拆套,防止设备丢失损坏。

4.12.3 封存设备如启封使用,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运营部批准,方可启封。财务部门按规定恢复提取折旧。

4.13 设备报废

4.13.1 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13.1.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4.13.1.2 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的80%,不如更新经济的。

4.13.1.3 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

4.13.1.4 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的。

4.13.1.5 因产品换型.生产工艺变更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4.13.1.6 因技术改造和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4.13.1.7 国家强制报废或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3.2 申请报废的设备必须帐物相符,严禁重复报废。

4.13.3 对部分符合报废条件的但经修复或改造仍能使用的可以不作报废处理。

4.13.4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拆卸待报废设备的零配件,保持待报废设备停设前的原貌。

4.13.5 设备报废的申报由各使用部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组织安排,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4.13.6 每年十月末前各部门将待报废的设备统一放存,由生产运营部组织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照“设备报废条件”逐台鉴定

4.13.7 需要用新设备替换的待报废在用设备,必须在更新设备到货后,再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4.13.8 经同意报废的设备,各使用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财务部根据批复的设备报废手续进行消帐。4.13.9 报废设备的回收:

4.13.9.1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统一由公司物资部门回收,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理,亦不得用废钢材替换报废设备。确因特殊原因需留用时,须报公司批准。

4.13.9.2 对已回收的设备,各使用部门与回收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的回收手续。5 记录

5.1 固定资产验收单。5.2 设备报废回收单。5.3 设备清单。5.4 设备大修理审批单。5.5 设备缺陷单。5.6 设备大小修计划。5.7 各种设备修理合同表。6 设备管理流程图 6.1 设备管理流程图 6.2 大小修计划流程图 6.3 维修合同流程图 6.4 大修流程图 6.5 分场抢修流程图 6.6 消缺流程图 6.7 小修流程图

发电生产技术科

1、设备管理

1、总工程师

2、确定设备管理

2、生产技术科下发设制度备管理制度

3、制定相关考核办法

3、生产技术科制定考核办法

4、运行分场发现设备缺陷4运行分场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5、检修分场及时处理

5、检修分场处理缺陷

6、不能消除的缺陷报

6、生技专工确认生产技术科,专工确认下次大小修处理N7、处理确认

7、检修分场消除缺陷,不能消除的交生产技术科。归档

8、缺陷归档。201、1根据机组状况进行项目平衡。

1、2检修分场根据机组1.1项目平衡1.2编制实际情况编制。

2、生产技术科汇总大

2、汇总修理计划

3、由生产技术科对大修理计划平衡、协调。

3、平衡

4、生产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大修理计划。N4、编制大修计划

5、厂领导对生产计划进行审核。

5、审核

6、生产技术科将领导审批后的计划报公司机

7、上报、下达

6、上报、下达电处。

7、计划科科将领导审批后的计划报公司计划处。

8、实施

8、大修理计划负责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9、大修理计划负责部

9、总结门认真总结。

10、生产技术科每月大修理计划上月月底完

10、统计成。

11、生产技术科总结大修理计划,并归档处

11、汇总、总结、理。归档21

1.发电维修合同管理

1、发电维修合同、工程预算管理N2.报批修理申报表

2、报批修理申报表3.批准

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合同签订

4、与厂家签订维修合同Q-签到记录QDJL5、工程技术质量监督5.工程技术质量监督6.现场检查

6、现场工程检查

7、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验收Y-验收记录7.竣工验收YSJL8、有关工程资料整理、收集8.竣工资料整理、收集22

大修流程图2006.3.24主管领导 主管科室1.生技科下达大修计划YES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流程描述YES2.生技、安监科大修三措的制定、审核YES5.进行大修准备YES3.大修三措批准NO6.根据大修项目申报材料YES4.大修三措的学习、落实YESYES7.大修开始YES8.设备解体检修YESYES9.、过程检验及安装YESNO10.分步试验YESNO14不合格返工11.试运行NOYES12.班组分场验收NO1、根据公司批准情况下达大修计划;

2、制定大修三措、及审核;

3、总工或生产厂长批准;

4、下发到检修分场组织学习、落实;

5、进行大修的准备工作,核定项目申报材料;

6、材料报到材料科,进行落实;

7、准备工作结束,大修开始;

8、设备进行解体检修;发现问题进行修复;

9、修复后进行过程检验及安装;

10、系统进行分步试验;

11、试验结束进行设备的试运行;

12、班组及分场进行验收;

13、厂部进行验收;

14、检验、试验、验收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回到设备检修;

15、大修全部结束;

16、机组整体启动发电。YES13.厂领导、生技、安监、计划科、运行、检修分场进行厂部验收YESNO15.大修结束YES16.机组启动发电页 123

发电检修分场抢修流程图主管领导 主管科室主管部门相关部门1.值长下达抢修任务流程描述2.进行抢修修准备YESYES3.组织人员进行抢修YES4.检查、修理YESYES5、安装YES6.分步试验YESNO10不合格返工7.试运行NO1、会长根据生产情况下达抢修任务;

2、检修进行抢修准备工作;

3、组织相关人员快速到现场进行抢修;

4、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修理;

5、进行安装;

6、根据需要进行分步试验,不合格的返回4重新进行工作;

7、根据需要进行设备的试运行,不合格的返回4重新进行工作;

8、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返回4重新进行工作;

9、检修验收好后,通知运行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返回5重新进行工作;

11、抢修工作结束;

12、设备投入运行;YES8.验收NO9运行进行验收YESNO11.抢修结束YESYES12.设备投入运行页 1

消缺流程图2006.3.24主管领导 主管科室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流程描述1.检修班组巡检并到运行岗位收集缺陷单YES4.不能消除的缺陷报分场2.运行发现缺陷填缺陷单YESYESYES3.班组根据缺陷分类、安排任务NO5.生技科判断未消除缺陷的性质YES6.进行消缺6.安排在机组停止运行时消缺8不合格返工YESNO1、每天早上检修班组根据自己的巡查路线对设备进行巡检;

2、到运行岗位收集缺陷单;

3、班组长根据缺陷单安排消缺工作;不能消除的缺陷报分场;

4、分场汇兑每周报生技科;

5、生技科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为能否消除,能消除的安排消除,不能消除的安排在机组停止运行时进行;

6、进行消缺工作;

7、消缺工作结束进行试运行;

8、度运行不合格的重新进行消缺工作;

9、试运行合格的投入正常运行;7.试运行9.消缺结束,在运行度根上注明缺陷已消除投入运行页 125

小修流程图2006.3.24主管领导 主管科室1.生技科下达小修计划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流程描述2.生技、安监科小修三措的制定、审核N5.进行小修准备3.小修三措批准Y6.根据小修项目申报材料4.小修三措的学习、落实7.小修开始8.设备解体检修9.、过程检验及安装YES10.分步试验YES14不合格返工11.试运行12.班组分场验收

1、根据公司批准情况下达小修计划;

2、制定小修三措、及审核;

3、总工或生产厂长批准;

4、下发到检修分场组织学习、落实;

5、进行小修的准备工作,核定项目申报材料;

6、材料报到材料科,进行落实;

7、准备工作结束,小修开始;

8、设备进行解体检修;发现问题进行修复;

9、修复后进行过程检验及安装;

10、系统进行分步试验;

11、试验结束进行设备的试运行;

12、班组及分场进行验收;

13、厂部进行验收;

14、检验、试验、验收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回到设备检修;

15、小修全部结束;

16、机组整体启动发电。Y13.厂领导、生技科、安监科、计划科进行厂级验收N15.小修结束16.机组启动发电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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