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_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20-02-28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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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调查

黄平波

湖南省汝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创新发展的思维,大力构建了覆盖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机制,有效地突破了贫困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瓶颈,减轻了广大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力促了全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新农合制度覆盖面扩大。参合人数由2007年的30.8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32.8万人;受益人数由2007年的8263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70644人次。就医补偿由2007年的392.63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140.77万元;从2007年至2010年累计补偿167653人次,补偿金额达8980.88万元。2011年全县32.8万人农村人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97.91%,创造了历史新高。新型农合工作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考核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均排全市前列。

筹资标准不断提升。2007年至2010年新农合人平筹资50元、80元、100元、140元,分别当年度筹集资金总额1539.98万元、2445.05万元,2845.88万元、4373.61万元;2011年度人平筹资可达到230元,当年度预计筹集资金总额7543.82万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从2007年的10元/人,增加到2011年的30元/人,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从2007年的40元/人,增加到2011年的200元/人,农民个人出资增涨了3倍,国家配套资金增涨了5倍。新农合基金总量的大幅增加,既提高了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又提高了农民的受益面和收益度,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快速显现。

基金监管日益规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报账直通车”的形式,形成了“筹钱(乡镇)的不管钱,管钱(银行)的不用钱,用钱(农合办)的不用

钱”的监管机制,基金使用率由2007年的36.15%增长到2010年的94.68%。从近两年的数据来看,基金使用率达到了95%左右,不仅没有出现透支的现象,保持了基金监管水平到位,又充分发挥了基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方便了农民。全县实际住院补偿率由2007年的25.2%增加到2010年的55.79%。病人在省、市、县、乡四级住院费用的补助比例,2007年分别为25%、25%、40%、50%,2010年分别提高了55%、55%、65%、80%。2007年住院补助最高补助额封顶线为0.7万元,2010年搞高到6万元。2010年我县的实际住院补助率排全省第二位。全面提升农民受益水平。今年新的补助方案大幅提高了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加大了利民惠民力度,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提高了补助比例。省、市、县、乡四级的补助比例均在去年的基础上上调了10个百分点,其中乡级补助比例达到了90%。二是提高了封顶线。最高补助限额封顶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是提高了材料费纳入可报费用比例。国产材料80%、进口材料50%纳入可报比例,分别比去年提高30和20个百分点。四是提高了大病补助的力度。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的救治力度。儿童先心病有三个病种实行全免、四个病种救治住院费的80%,儿童白血病救治住院费用的70%或75%。五是提高了特殊群体的补助力度。与民政部门一同执行五保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对象县乡两级基本医疗费实行全免。国家规定的9项疾残人康复项目纳入特殊门诊予以补助。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享受出生当年的补助政策。六是提高了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的补助比例和封顶线。七是提高了补助政策的公平性。对2011年1月1日以来未享受新补助政策的参合农民患者住院费用按新政策予以追补。按照新的补助政策,预算全年补助支出6800万元,平均实际住院补偿率在62%,县乡两级平均住院补偿率71%左右,农民得实惠的水平将大幅上升。

---住院参合病人流向合理。省、市、县、乡四级住院人占总住院病人的比例,2007年分别为3.85%、7.47%、46.05%、42.63%;2010年分别为1.61%、11.76%、33.19%、53.44%,做到了县乡两级的住院病人比例占总住院病人的近90%,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新农合制度工作目标。

(二)农民自筹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农民自筹由原来宣传的每人每年10元逐年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30元,今后可能还有提高,使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筹资制度不太理解,导致参合筹资工作难度加大。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全面推进,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也不断增加,我县县级配套资金由2007年的92万增加到2010年354万元,预计2011年要超过600万多元。

乡镇村级公示欠完整。乡镇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对补偿信息都存在公示不及时现象,有的公示栏内容半年得不到更新,公示内容缺乏完整性,公示地点仅限办公场所,范围很窄,不全面。

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亟待加强。全县23个乡镇仅有12名专职审核员,监管力量相当薄弱。新农合工作涉及面广,每年面临80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员上10万人次,农合资金的监管任务近亿元。定点机构进行医疗行为和基金使用等督导检查监管难度大,监管工作人员不足,致使对违规使用和套取新农合基金等不良行为难以从源头上及时查处。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急需提高。尽管近几年我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但仍跟不上医疗卫生需求的要求。特别是医疗卫生设备缺乏,县乡两级医院的诊疗设备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需求,一些本可以在县内就医的病情因设备限制而必须转诊转院到县外就诊。村卫生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服务能力不强。

---新农合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缺乏。目前,对违规使用新农合基金行为,只有湖南省监察厅下发了一个规范性文件和湖南省卫生厅认可的协议管理办法,没有法

律或地方性行政法规等法律依据可依,导致新农合工作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机制匮乏,监管职权所限,确实监管执法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三)提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比例,减轻农民自筹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针对汝城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要拿出上千万元的新农合配套资金,贫困县“吃饭财政”确实不堪重负。随着农民自筹资金逐年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识存有误解,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农合主动性的现状,建议提高中央、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比例,致力于向重点国家级贫困县倾斜,以缓解县级财政压力,稳定农民的自筹标准,保障新农合工作平稳发展,以实现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三赢成效。

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乡镇专职审核员管理,确保专职审核员专职专用。加大培训力度,力求建设一支业务精、技术熟、责任强的监管队伍。落实办公经费,将新农合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创新务实,高效运转,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和《医疗服务协议》,采取定期考核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围绕住院以实施率、次均费用、实际补偿、直报率、药占比、目录外用药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以农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真正形成卫生、农合办、物价、药监管部门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医院,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对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追责。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检查、治疗和用药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杜绝乱收费行为,新农合医药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规范服务价格行为,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切实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把参合办法、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提高自觉参合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宣传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熟悉掌握政策,在给患者治病的同时向农民宣传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基金补偿公示制度。新农合补偿公示是提升新农合运行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接受全社会监督的最有效途径,基金使用和费用补偿要坚持完善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乡镇合医站要将参合农民就医补偿信息逐月汇总,在乡镇设公示新农合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公示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及价格、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及价格,公示参合农民就诊流程、补偿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补偿审核程序,公示新农合监督举报电话。从而既确保参合农民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增强基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

作者单位:汝城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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