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资源部管理制度_婚庆工作管理制度

2020-02-26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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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部管理制度

为明确资源部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婚庆执行标准和保障婚庆程序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车务管理制度

1、合作婚车均文字备档,专人录入系统,由专人来负责督察,随时掌握资讯。

2、各加盟婚车负责人按系统指令必须每天登录系统一次,对系统下达的执行单细节进

行核对无误后执行。

3、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将加盟车辆转租其它公司使用,如果有特殊情

况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合作车辆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驾驶证副本复印件,登记备案。

5、婚车驾驶员须熟知当地交通路况,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执行单中所涉及服

务内容准确无误的完成出车任务。

6、合作婚车均由公司电子系统统一编制,车主有责任提供合作车辆的所有信息,并保

证车辆合法性,安全性,保障出车的顺利进行。

7、所有车辆都以城外诚面貌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执行车务时必须统一佩戴公司标志。

8、每队婚车均由车队队长一人负责,不准得罪顾客,杜绝发生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和

言论。

9、婚礼服务当天驾驶员着装要得体整齐,夏天不准赤身或者光脚,注意自身形象,文

明用语,做到让每一位客户满意。

10、婚车在执行任务前一定要检查车辆性能及运行状况,防患于未然,并做好车内清

洁工作,确保任务的通畅无误。

11、不得向客户索要红包,不得私自收取客户附加费用,不得以任何手段向客户索取

私利,损害公司形象。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向车队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书面许可后执行。

12、执行任务车辆一定要准时按执行单要求在约定时间,地点到达目的地,不准迟到。

13、执行任务后,经现场督导签字后方可离开,不准私自离去。

14、车辆如果在执行任务中做出对公司有益的行为,有突出贡献的,按公司奖励制度给

予不同奖励。

以上条款各车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合作,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车务人员共同遵守。

司仪管理制度

1、合作司仪须提供标准照片及个人简历,资质和主持视频,经专人录入系统,由主管人

督察,随时掌握资讯。

2、各加盟司仪获得系统统一指令后,须每天登录系统一次,对系统下达的执行单仔细核

对无误后执行。

3、在合作期内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将婚礼档期排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果有特殊情况须

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合作司仪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公司审核后备案。

5、司仪必须熟悉当地婚礼风俗习惯,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执行单所涉及服务内

容准确无误的完成司仪任务。

6、合作人员统一由公司系统统一编制,司仪有责任配合公司进行相关营销活动,并随时

提供信息,保证合作期间与营销人员配合的默契,并在与客户沟通时赢得良好的口碑与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7、所有司仪均以城外诚面貌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执行任务时统一佩戴公司标志。

8、每次执行任务前须与策划师确认服务细节,避免出现失误或者遗漏环节,杜绝出现有

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

9、婚礼前司仪有义务与客户不少于三次的接触和沟通,对客户的要求予以重视,不准得

罪客户。

10、婚礼当天司仪应着装整齐,穿西服或者其它演出礼服,穿黑色皮鞋,不得影响公司

形象,主持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词滥调,未经客户允许不准增加流程环节,不得占据婚礼主角位置。

11、不得向客户收取红包或者索要其它不正当费用,不得从中获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费用的,须向公司资源部或者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许可后执行。

12、彩排和婚礼当天,司仪必须按照执行单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不得延误时间。

13、任务执行完毕后须经督导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离开。

14、司仪必须与策划师配合营销,并义务配合策划师提供相关流程和合理化建议,如果

贡献突出均按奖励制度给予不同奖励!

以上各条司仪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司仪人员严格遵守。

摄像摄影人员管理制度

1、合作人员或者机构必须提供从业人员资质,设备型号及其它婚礼相关资料,经专人

录入系统,由专人负责督察,及时掌握资讯。

2、各从业人员获得系统统一指令后,须每天登录系统一次,对照系统下达执行单细节

进行核对无误后执行。

3、在协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将机位预定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及时

向摄像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经书面确认后执行。

4、合作从业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公司审查后备案。

5、从业人员必须熟知婚礼拍摄流程及必拍环节,适时抓捕婚礼中精彩瞬间,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执行单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既定摄像任务。

6、合作人员统一由公司系统统一编制,摄像师有责任配合公司进行相关营销活动,并

随时提供信息,保证合作期间与营销人员配合的默契,并在与客户沟通时赢得良好的口碑与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7、所有从业人员均以城外诚面貌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执行任务时统一佩戴公司标志或

者穿公司统一服装。

8、每次执行任务前须与策划师确认服务细节,避免出现失误或者遗漏环节,杜绝出现

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

9、婚礼当天应当着装整齐,不得袒胸露背,不得使用粗俗语言,不准得罪客户,不得

有损害公司形象的任何行为或者言论。

10、不得向客户收取红包或者索要其它不正当费用,不得从中获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费用的,须向公司资源部或者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许可后执行。

11、执行任务中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单要求时间在指定地点守候,不得迟到早退延误时

间,影响婚礼正常举行。

12、任务执行完毕后须经督导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离开。

13、摄像人员必须与营销人员配合,并义务参与公司进行各个方面的营销活动,提出

合理化建议,如果贡献突出的按奖励制度给予不同奖励。

以上条款各摄像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彩妆造型管理制度

1、合作化妆师须提供标准照片及个人简历,资质,经专人录入系统,由主管人督察,随

时掌握资讯。

2、各加盟化妆师获得系统统一指令后,须每天登录系统一次,对系统下达的执行单仔细

核对无误后执行。

3、在合作期内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将婚礼档期排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果有特殊情况须

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合作化妆师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公司审核后备案。

5、化妆师必须熟悉彩妆造型流程及化妆品使用专业知识,有丰富从业经验,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执行单所涉及服务内容准确无误的完成彩妆任务。

6、合作人员统一由公司系统统一编制,化妆师有责任配合公司进行相关营销活动,并随

时提供信息,保证合作期间与营销人员有力配合,并在与客户沟通时赢得良好的口碑,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7、所有化妆师均以城外诚面貌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执行任务时统一佩戴公司标志。

8、每次执行任务前须与策划师确认服务细节,避免出现失误或者遗漏环节,杜绝出现有

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

9、婚礼前化妆师有义务为客户提供一次免费的试妆和沟通,对客户的要求予以重视,不

准得罪客户。

10、婚礼当天化妆师应着装整齐,不得影响公司形象,与客户交流使用文明用语,不得

使用粗俗语言,未经客户允许不准增加服务环节,不得私自推荐其它服务。

11、不得向客户收取红包或者索要其它不正当费用,不得从中获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费用的,须向公司资源部或者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许可后执行。

12、婚礼当天,化妆师必须按照执行单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不得延误时间。

13、任务执行完毕后须经督导确认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离开。

14、化妆师必须与策划师配合营销,并义务配合策划师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和合理化建议,如果贡献突出均按奖励制度给予不同奖励!

以上各条化妆师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化妆人员严格遵守。

场地布置人员管理制度

1、合作布场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由专人登记备案,如果有人员变动

随时更改备档。

2、各场地布置负责人在接到公司统一指令后,每天登录系统一次,下载场地布置执行

单,并在细节核对无误后执行。

3、合作期间内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将婚礼设备及档期出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有特殊情况

须经公司资源部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场地布置人员必须熟知婚礼设备的使用及控制技术,能够提前预防突发事件及处理

设备或者环境对活动的影响和障碍,保障婚礼的顺利进行。

5、布场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各种营销活动,并提供相关资讯,保证合作期间与策划营销部门有力配合,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共同赢得良好的口碑。

6、所有场布人员均以城外诚形象为客户提供服务,必须佩戴公司统一标志。

7、每次执行任务前须与策划师确认服务细节,避免出现失误或者遗漏环节,杜绝出现

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

8、婚礼前一天布场人员按执行单中时间地点执行任务,不得延误执行时间,现场听从

督导师调度和安排,不准私自与客户接触,不准得罪客户,如对督导安排认为欠佳可向资源部及时反映,经书面确认后执行。布置会场后要打扫现场卫生,经督导检查无误签字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9、容易发生问题的设备或者环节应当提前做好应急方案,避免现场发生任何隐患。

10、与酒店服务人员配合,不准刁难酒店服务人员,礼貌用语,一切以解决问题为原

则。

11、婚礼结束后按督导指定时间内去酒店撤场,并经督导签字后方可离场。

12、场布负责人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各种营销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献的,按奖励制度给予不同奖励。

以上各条布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布场人员严格遵守。

花艺管理制度

1、合作花艺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由专人登记备案,如果有人员变动

随时更改备档。

2、各场地花艺负责人在接到公司统一指令后,每天登录系统一次,下载场地花艺执行

单,并在细节核对无误后执行。

3、合作期间内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将婚礼设备及档期出给其它婚庆公司,如有特殊情况

须经公司资源部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场地花艺人员必须熟知婚礼花艺的设计及色彩搭配知识,能够提供整洁的花艺造型

设计及新鲜的鲜花花材,并能按执行单图片效果把花艺效果做到让客户满意,保障婚礼的现场鲜花效果。

5、布场花艺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各种营销活动,并提供相关资

讯,保证合作期间与策划营销部门有力配合,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共同赢得良好的口碑。

6、所有场布花艺人员均以城外诚形象为客户提供服务,必须佩戴公司统一标志。

7、每次执行任务前须与策划师确认服务细节,避免出现失误或者遗漏环节,杜绝出现

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者言论。

8、婚礼前一天布场花艺人员按执行单中时间地点执行任务,不得延误执行时间,现场

听从督导师调度和安排,不准私自与客户接触,不准得罪客户,如对督导安排认为欠佳可向资源部及时反映,经书面确认后执行。布置会场后要打扫现场卫生,经督导检查无误签字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9、花艺师当根据婚礼用花预算多备花材,避免现场花量不够而影响工作效率。

10、与酒店服务人员做好配合,不准刁难酒店服务人员,礼貌用语,一切以解决问题

为原则。

11、婚礼结束后按督导指定时间内去酒店撤场,并经督导签字后方可离场。

12、场布花艺负责人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各种营销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

献的,按奖励制度给予不同奖励。

以上各条布场花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职责,如果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望各布场花艺人员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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