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_电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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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和运营 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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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 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 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之手续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9.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0.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 场,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到电梯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的保存与完整。它应直接反映出电梯的状况及电梯的有关数据,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 成的各种质量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移交专门部门 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国家、或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质量 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各有关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 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三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 用。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店长:王
亮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孙利发
(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张小路
(单位安全保卫人员):任安宁
(单位安全员):王凤兰
(维保单位负责人):张计勇
(维修人员):张继元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正常运行负全责; 10.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单位安全管理员是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 理员的工作范围在单位全部工作活动中: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正确使用防护 用品;
2.对在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人员或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的人员有指正、批评、处罚的权利;
3.安全员应以身作则,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4.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况,预防困人、伤人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 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不定期检查电梯维修人员、司机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 情况,并有相应违章或处罚记录。
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日、周、月、季、半年的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参与调 查与分析会议;
3.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负责人,协助解决;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 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维修人员必须监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对电梯正常运行的高度负责精神;
6.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种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7.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他安全设施运转良好;8.服从上一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 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 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予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 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 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 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 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 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 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 内;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确需要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 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电梯维修人员工作守则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2.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修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与水平;3.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 关技术规范及要求,钻研专业知识和维修技术;
4.模范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5.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周、月、季的保养内容;6.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7.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司机、其他的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 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8.工作中,不做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确保安全施工。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要求,编制 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凡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 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 赤脚作业;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格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 即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 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关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层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防护栏,挂好明
显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5.在轿厢内工作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 身体某部位伸出时,一定要断开急停开关;6.无论何种情况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 “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因工作需 要,且有绝对把握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人员联系 好,将层门、轿门关闭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人,为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
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 制开或停;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 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若确属工
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 确实难以达到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闭;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应把层门关好,轿顶各 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 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在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 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 指挥,开车前一定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 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登上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 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做到随时维护每日巡检,每周保养,每月保养,每年度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电梯进行周保养,填写“保养工作单”,主管人员应核实情况后,在“保养工作单”上认可签字;
3.每月最后一周进行月保养,将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况 汇总,与其他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主管人员;
4.每季度对电梯进行季度保养,需由主管人员配合,填写“季度保 养工作单”,每部电梯每季度必须保养一次;
5.每年在技术监督局检验之前,有主管人员及维保单位维修人员 进行年度保养,填写“年度维保工作单”或“自检记录报告”;
6.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单”并要求报修人员或配合维修人员确认签字。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为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 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 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最终检 验,保证年检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有关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电梯进行巡检,认真 填写“日巡检质量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 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 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 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凡在用电梯必须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运行许可证。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 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将 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 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 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管理辖区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6.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报检的电梯,主管人员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维保单位,以便能及时地向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报检;
7.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培训、考核制度
对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制定的:
1.所培训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电梯作业(维修人员、司机)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工作;
3.应定期对维修人员系统培训并使其掌握有关工具和一些仪表的使用(万用表、卡尺、盒尺);
4.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电梯法规标准、检验规程及具体技术要求的培训;
6.每年至少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并按制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参加由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或换证工作;
8.不允许无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过期未复试人员上岗工作。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特种设备——电梯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不 可缺少的一项,具体制度与要求在国务院第373号令即《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此可见其重要性,故特编制此。
一、紧急电话 1.急救中心120或999 2.火警119 3.报警服务110 4.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5.单位负责人电话:
6.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7.维保人员电话:*** 8.节假日值班电话:*** 9.执行部门电话:维保部 10.公寓值班电话:8888
二、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
三、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 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 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
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 电源;
3.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 客,盘车方法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 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 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具体操作内容《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安慰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 动轿门;2.告之乘客不要倚靠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吵闹;3.必须服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生火灾后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之火灾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2.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3.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 人不允许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4.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5.有关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至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 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7.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 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 梯停梯而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的最低层,井 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接,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 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 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 道轿厢及底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 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 水层的上一层,中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 短路触电事故;
4.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 沾水;
5.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 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 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①检查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②电梯主结构如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③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 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④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 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⑤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 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 做试运行;
⑥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 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