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奖罚制度_提高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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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立足之本。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能够科学、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教学成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北宽坪镇中心校教学质量奖罚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质量分析奖罚大会。
2、所任学科在镇统考中单科第一名及全镇总评前十名教师给予物质表彰奖励;对倒数第一名执教者全镇通报批评。
个人单科成绩核算办法:平均分乘60%加优秀率乘20%加及格率乘20%减去学困率乘10%的总积分即单科成绩。
个人总评成绩核算办法:用所代学科总积分的平均值排名。
虽为倒数,但平均分达到60分以上或者优秀率达到20%以上或者及格率达到60%以上者,不予通报。
3、凡区局抽考科目,全镇总名次没有受罚的,按照镇考奖罚制度进行排名、奖罚;若全镇总名次在全区范围受到处罚的,只进行排名,不进行奖罚,名次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4、对单位总评第一、二名颁发质量先进奖牌。
单位总评成绩核算办法:用所有会考科目的名次之和的平均值排名 5教学先进单位在质量分析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后进单位表态发言,并提出整改措施。
6、学校排名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评重要参考,教师奖罚情况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各科倒数第一名者本年内不得评优树模,晋职先进。
7、奖励资金来源:各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奖励基金,奖励花费中心校根据各校学生数,从各校账上统一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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