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_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为单位的重点防火对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厨房、客房等为单位的重点部位。为加强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一、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二)建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兼职消防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要按责任制要求真抓实管,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建设、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操作流程,搞好宣传教育。
(一)根据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和每月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三)结合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重大活动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三、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严格重点部位管理,在重点部位进行施工操作必须经过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研究同意,未经同意严格擅自进行作业。
(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禁盲目蛮干;
(三)在重点部位设置提示牌及相关警示标识,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重点部位;确需进入的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同意。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一、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机修组防火制度:
1、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油库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重点防范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 的 : 为 保 障 公 司 重 要 部 位 的 安 全,预 防 和 制 止 违反 安 全
保 卫 的 行 为 和 犯 罪 活 动,坚 持 “ 预 防 为 主,确 保 重 点,制 止 犯 罪,确 保 安 全 ”的 方 针,搞 好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 用 范 围 : 重 要 部 位 是 指 在 公 司 内 部,对 生 产 过 程 中 起着 关 键 作 用 和 有 着 重 要 影 响,须 加 强 重 点 防 范 的部位。主要范围: 2.1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关 键 部 位 : 提 供 生 产 的 供水、供电、供气等室、站、所。2.2 危 险 物 品 部 位 :生 产、使 用、储 存 易 燃、易爆、剧毒的部位; 2.3 其 他 应 列 入 重 点 防 范 的 部 位。
3、具 体 内 容 :
3.1 保 卫 部 筛 选 公 司 各 部 位,将 重 要 部 位 填表登记,列入公司保卫工作档案、存档。
3.2 重 要 部 位 的 保 卫 工 作 应 当 建 立 保 卫 责 任制。
3.3 重 要 部 位 应 安 装 防 范 设 施,要 有 专 人 负 定 确责,期检查和维护,保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3.4 重 要 部 位 要 根 据 可 能 发 生 的 情 况,制 定完 善 的 防 火、防
盗、防 破 坏、防 爆 炸、防 治 安 灾害 事 故 等 各 项 安 全 措 施 和 处 置 抢 险 事 故 预 案,并根据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3.5 重 要 部 位 值 班 人 员 必 须 明 确 岗 位 职 责,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保 卫 制 度,不 得 擅 离 岗位。.6 重 点 部 位 应 建 立 值 班、巡 查、操 作 人 员、进出入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7 对 于 非 本 部 位 人 员、车 辆 应 当 接 受 该 部位 值 班 人 员 检
查,检 查 是 否 携 带 该 区 域 禁 止 的 危险品,并登记,全程派人跟踪。
3.8 进 入 易 燃 易 爆 场 所 和 运 输 易 燃 易 爆 危 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3.9 重 要 部 位 需 要 作 业 时 应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0 凡 携 带 物 品 离 开 重 要 部 位 的 人 员、车辆,应当出具有效证明,交值班人员查验。3.1 1 对 重 要 部 位 的 贵 重 零 件、备 件、贵 重 工具 和 贵 重 金 属 保
管 工 作 要 落 实 到 人,实 行 双 人 管理,防止丢失。.1 2 重 要 部 位 要 建 立 事 故 报 告 制 度,发 生 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1 3 重 要 部 位 工 作 人 员 要 经 常 检 查,发 现 隐患,及 时 整 改。单 位 主 要 领 导 要 不 定 期 检 查 值 班情况。保卫部每月定期两次次检查。.1 4 保 卫 重 要 部 位 应 当 落 实 人 防、物 防、技防 措 施,以 物 防 为
基 础,技 防 为 主 导,人 防 为 根本,三 者 有 机 结 合,有 效 防 范 各 类 刑 事 犯 罪 的 侵害。
4、奖 励 和 考 核 :
4.1 奖 励 :
4.1.1 为 使 保 卫 责 任 制 贯 彻 落 实,做 到 “责、权、利 ”统 一,季
度 考 核 时 奖 励 保 卫 工 作 成 绩 突出的职工。
4.1.2 凡 执 行 本 规 定 尽 职 尽 责,对 保 卫 工 作有突出成绩的,所给予表彰或奖励。
4.1.3 对 避 免 发 生 重 大 案 件、事 件、事 故 或挽 救 重 大 损 失 有 特
殊 贡 献 的 人 员,报 请 上 级 给 予表彰或奖励。
4.2 考 核 :
4.2.1 防 范 措 施 不 落 实、违 反 规 章 制 度、放松 警 惕、保 管 物 品
不 当 被 盗、丢 失 者,按 照 公 司保卫管理制度给与处罚。
4.2.2 对 发 生 的 案 件 及 职 工 违 法 犯 罪 行 为,部 门 责 任 人、当 事
人 要 及 时 报 告 保 卫 部,不 报 或拖延报告贻误战机,一经查出从严处理、考核。
4.2.3 凡 外 来 人 员,在 哪 个 部 位 发 生 案 件,由 哪 个 部 门 负 责,根 据 责 任 和 损 失 大 小 给 当 事 人罚款处理,酌情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4.2.4 重 要 部 位 值 班 人 员 在 当 班 时 间 内 发 生案件,经现场勘查后,视其责任大小通报批评,情节严惩、损失较大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2.5 对 漏 洞 隐 患 要 求 限 期 整 改 而 未 完 成,无 正 当 理 由 引 起
案 件 事 故,视 其 影 响 程 度 和 损 失大小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6、本 办 法 解 释 权 归 保 卫 部。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要害部位人员配备要求。
(一)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政审工作,严防不可靠人员混入。
(二)重点要害部位主管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其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苗头要尽快调查核实;对不适合在重点要害部位继续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将其调离;确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要经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暂时留用,但必须采取绝对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
(三)对工作人员进入或调离重点要害部位,均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政策办事,防止草率行事。
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及要求
(一)根据重点要害部位的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明确安全防范重点。
(二)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和切实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各类人员责任制,定人定位定岗定责。
(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失泄密、防侵扰、防中毒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五)加强昼夜值班、巡查、警卫、守护并做好记录。
(六)经常了解、掌握业务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七)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排查、整改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严防发生政治案件(事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安全事故,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